此诗犹如一首悲愤的乐曲。全诗八章,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前三章),将日食、月食、强烈地震同朝廷用人不善联系起来,抒发自己深沉的悲痛与忧虑。诗人不理解日食、月食、地震发生的原因,认为它们是上天对人类的警告,所以开篇先说十月初一这天发生了日食。“日者,君象也”,夏末老百姓即以日喻君。日而无光,在古人是以为预示着有关君国的大灾殃。诗人将此事放在篇首叙出,使人震惊。第二章将国家政治颓败、所用非人同日食联系起来议论,第三章又连带叙出前不久发生的强烈地震。诗人关于这些极度反常的自然现象的描述,表现了他对于国家前途的无比担忧和恐惧。诗中写的地震有史实记载,《国语·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是岁三川竭,岐山崩。”诗中“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具有特征性的大特写使两千多年后的人读起来,仍然感到惊心动魄。诗人的如椽巨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历史上少有的巨大的灾变图。
第二部分(中三章),回顾与揭露当亦执政者的无数罪行。诗的第一部分节奏强烈,写出了诗人所见到的上天震怒的状况,在震惊与恐惧中又缠绕着诗人无限的忧伤。他不明白当亦执政者为何不行善政制止天灾,这就很自然地过渡到诗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开列了皇父诸党的清单,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人从里到外把持朝政,欺上瞒下。皇父卿士,不想怎样把国家治理好,而是强抓丁役,搜括民财,扰民害民,并且还把这种行为说成是合乎礼法的。他把聪明才智全用在维护自己和家族利益上;他看到国家岌岌可危,毫无悔罪之心,也没有一点责任感,自己远远迁于向邑,而且带去了许多贵族富豪,甚至不给周王留下一个有用的老臣。用这样的人当权,国家没有不亡之理。然而,是谁重用了这些人呢?诗人用“艳妻煽方处”一句含蓄地指出了居于幕后的周幽王。
第三部分(后二章),写诗人在天灾人祸面前的立身态度。他虽然清醒地看到了周朝的严重危机,但他不逃身远害,仍然兢兢业业、尽职尽公。在忠直与邪恶两类臣子中,诗人是属于忠直的一类;在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诗人又是属于失败的一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诗人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是一致的。在诗中,诗人哀叹个人的不幸,哀叹政治的腐败、黑暗与不公,实际上也就是在哀叹着国家的命运。所以说,这一部分同前两部分是有联系的。诗人从三个角度有力地表现了忧国这个主题。
此诗的语言基本上是直言抒写,喷涌而出,但有的地方也采用反语和冷峻的讽刺,如“艳妻煽方处”、“皇父孔圣”。有的语言表现力很强,如说皇父等人强霸百姓田产时,用“予不戕,礼则然矣”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强词夺理、蛮横霸道。
这首诗前两联叙述了行程中的地点和景色,以及作者的感慨,抒写了这次行程中的悲苦心情。颈联以祖国山河万世永存与城郭一时沦陷进行对比,突出诗人对恢复大宋江山的信念和对元人的蔑视。尾联表明自己的态度:决心饿死殉国,完成“首丘”之义的心愿。
“梅花南北路,风雨湿征衣。”略点行程中的地点和景色。作者至南安军,正跨越了大庾岭(梅岭)的南北两路。此处写梅花不是实景,而是因梅岭而说到梅花,借以和“风雨”对照,初步显示了行程中心情的沉重。梅岭的梅花在风雨中摇曳,濡湿了押着兵败后就擒、往大都受审的文天祥的兵丁的征衣,此时,一阵冰袭上了他的心头。
“出岭同谁出?归乡如不归!”两句,上句是说行程的孤单,而用问话的语气写出,显得分外沉痛。下句是说这次的北行,本来可以回到故乡庐陵,但身系拘囚,不能自由,虽经故乡而犹如不归。这两句抒写了这次行程中的悲苦心情,而两“出”字和两“归”字的重复对照,更使得声情激荡起来。
“山河千古在,城郭一时非。”文天祥站在岭上,遥望南安军的西华山,以及章江,慨叹青山与江河是永远存在的,而城郭则由出岭时的宋军城郭,变成元军所占领的城郭了,所悬之旗也将随之易帜了。这一句暗用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和丁令威的“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犹是人民非”。。
“饿死真吾志,梦中行采薇。”诗人文天祥宁愿绝食饿死在家乡,也不与元兵合作。诗人常常梦见自己像伯夷、叔齐一样在首阳山采野菜为生。这句诗用了伯夷、叔齐故事,商朝亡国后,宗室伯夷、叔齐二人,不食周粟,逃进首阳山,采野菜充饥,终于饿死在山上。从广东开始,文天祥就开始绝食,准备饿死在家乡,绝食八日依然没事,就继续进食。 就在文天祥写《南安军》的同一年十月初一晚上,文天祥被押送到元大都,作了三年两个月零九天的囚徒后壮烈牺牲。
这首诗化用杜甫诗句,抒写自己的胸怀,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感情,显示出民族正气。这首诗逐层递进,声情激荡,不假雕饰,而自见功力。作者对杜甫的诗用力甚深,其风格亦颇相近,即于质朴之中见深厚之性情,可以说是用血和泪写成的作品。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