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诗》中,此诗题下注:一作“公无渡河”。据《乐府诗集》:“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这首《公无渡河》歌的主题,乃是疯狂与死亡。在讲求中庸的中国文化里,如此明确的以疯狂与死亡为审美对像的,格外使人颤栗。波涛在前,命运已定,前进就是死亡,却依然蹈死而不顾。这种执著,缘自于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定要做无望之极的抗争。渡河,正是一个凝固了抗争的极致和死亡的瞬间的意象。不是每个人都会试图去探求和解读它,但是几乎每个读者都能直截感受到它的冲撞。唐代诗人中,李白、王建、李贺、温庭筠和王睿,都有以此题歌咏本事的作品。
温庭筠此诗前四句描述水势之浩大汹涌,中四句写弹箜篌者以哀声劝阻之语,后四句以浪漫色彩的写法推陈出新,在神力辅助之下渡河人终于如愿以偿。最可玩味者在后四句,个体力量到底渺小,弱势力量在强势力量面前应该相机而动,方可实现自身价值。
此诗在表达手法上可玩味的地方也多。温庭筠所用的手法和李白《公无渡河》诗是一样的,也就是由远景摄入,拉近到渡河一刻,然后及渡河之后事。温庭筠的描写不可谓不好,但是并不是高度个性化的。“请公勿渡”已经大大折损了语势,最后“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把惨痛死亡,消解为高蹈成仙,似乎想另开一层境界和遐想,却几乎把悲剧色彩全数抹煞。
永嘉四灵都喜欢描写山水形胜,又善于捕捉生活中一两件小事,用轻动灵快的笔墨描写出来,惹人喜爱。这首小诗,写夏天山中夜雨,全用虚写,道人所未道,正是四灵诗中的妙作,在趣味上颇类杨万里的绝句。
前两句写山间的夜晚,星月皎洁,无云无雷,紧扣一个“晴”字下笔。这是写雨前之景。后两句,以“平明”二字与上文的“夜”字相照应,以“忽见溪流急”与上文的“星月白”,“ 亦无云气亦无雷”相照应,而“溪流急”又与“他山落雨来”互为因果,前者为果,后者为因。这是写雨后之景。显然,此诗在结构安排上是别出心裁的,写雨,不写雨中之景、雨本身,而由雨前之景一下子切换至雨后之景,跳跃性大,采用的颇似现代电影蒙太奇的剪辑手法,令人眼目为之一新。
诗的前两句写雨前之景,后两句摹雨后之景,而下雨的过程也即雨本身则略而不写,看似与写雨无关,实却无不关涉一个“雨”字。诗人写雨前之景,强调昨夜天气晴朗,实言此山无雨。后两句写雨后之景,突出“忽见溪流急”,并以之推知“他山落雨来”,原来是他山之阵雨注入溪中,形成了“溪流急”的景象。清代刘熙载云:“绝句取径贵深曲,盖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竿乃妙。”翁诗写山雨,正是采用了“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之法,且达到了“睹影知竿”之效,堪称咏雨妙作。
诗题是“山雨”,偏不从雨入手,反过来,从题外擒入,极力写天晴。诗说整整一夜,月光照着林间,星星在天上闪烁。诗把晴写得很足,还加以“一夜”字,强调整个晚上都是如此,可诗人还嫌不足,进一步说,这一夜不但星月灿烂,连一丝云都没有,也没听见雷声。这第二句,补足第一句,分别从视觉及听觉上写,把晚晴说得很死,不容转圜。三、四句却突然一变,说天明时,见到溪中流水湍急,因此知道这座山以外的山曾经下过一场大雨。这两句也写得很肯定,与上两句组成一对矛盾,出人意表,诗人惊喜的心情,强烈地表达了出来。诗写雨,不通过正面写,没一句说雨如何,已奇;前两句非但不写雨,反而写晴,更奇。妙在诗描述的不单单是普通的雨,完全是山中的雨,更使人感到奇。如果是在平地上,诗人晚上便会见到远处的乌云、闪电;因为是山中,只能见到自己头顶上一块天,见不到山外的山,所以诗得以放笔写晴,得以在第二天清晨的溪水上做文章,把极其矛盾的两组景象统一在一首小诗中。永嘉四灵的诗巧就巧在这种出人意表的构思上,同时在景物中贯注了浓厚的生活情趣。
翁卷的《山雨》,不仅描写了此山星白月朗,他山一霎雨过的奇异景象,而且抒发了诗人惊异的感情。而这情又不是直接抒发的,而是寓于景中,在跳动的景物描写之中含蓄地抒写了出来。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