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这首《和董传留别》可能不为普通读者所熟知,而其中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却广为传诵,原因就在于它经典地阐述了读书与人的修养的关系。中国的读书人向来把读书视为积累知识、增长学问的有效途径。读书的作用不仅在于占有知识,还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尤其是常读书,日积月累就会使人脱离低级趣味,养成高雅、脱俗的气质。清代学者梁章钜说:“人无书气,即为粗俗气,市井气,而不可列于士大夫之林。”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的内在气质与素质是绝不相同的。“腹有诗书”指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气”可以理解为“气质”或“精神风貌”。全句的重心在“自”上面,它强调了华美的气质是饱读诗书的必然结果。
就苏轼送别的这位朋友董传而言,“气”不应简单地指读书所带给人的儒雅之气,更指古代读书人所推崇的在面对人生的失意和困窘时的乐观豁达的态度。孔子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能“不改其乐”。王勃在人生落魄时高唱“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董传身处贫穷,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可以从“囊空不办寻春马”一句看出。显然,苏轼对董传的人生态度还是非常欣赏的。在临别时送给朋友这一句,既是赞美,也是安慰。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阐明了读书与高雅气质的必然联系,凝练概括,深得读者喜爱。今天人们引用它来说明读书求知可以培养人高尚的品格和高雅的气质。也用来赞美别人学问渊博、气度不凡。
父善游讲述的是古代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带着一个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吓得直哭。这人问他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 .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违反常理的。
而事告诉我们,知识与技能是无法遗传的。一个人单纯强调先天智力和体能因素的作用,而忽视后天刻苦学习的重要性,那是幼稚可笑的。
杜甫流寓于荒僻的山城,面对霁江壮丽的夜景,听到悲壮的鼓角声,因而感慨万千,由眼前的情景想到国家的战乱,由历史人物想到自己的境遇,并力图在内心超越这些人生的感慨,因作此诗。诗中虽有悲凉哀伤之情,却亦有壮情和超然之意。
开首二句点明时间。岁暮,指冬季;阴阳,指日月;短景,指冬天日短。一“催”字,形象地说明夜长昼短,使人觉得光阴荏苒,岁月逼人。次句天涯,指夔州,又有沦落天涯之意。在霜雪刚停的寒冬夜晚,雪光明朗如昼,诗人对着凄凉寒怆的夜景,不由感慨万千。
“五更”二句,承次句“寒宵”,写出了夜中所闻所见。上句鼓角,指古代军中用以报时和发号施令的鼓声、号角声。晴朗的夜空,鼓角声分外响亮,正是五更天快亮的时候,诗人忧愁难眠,那声音更显得悲壮感人。这就从侧面烘托出夔州一带也不太平,黎明前军队已在加紧活动。诗人用“鼓角”二字点示,再和“五更”、“声悲壮”等词语结合,兵戈未息、战争频仍的气氛就自然地传达出来了。下句说雨后天空无尘,天上银河显得格外澄澈,群星参差,映照霁江,星影在湍急的江流中摇曳不定。景色是够美的。前人赞扬此联写得“伟丽”。它的妙处在于:通过对句,诗人把他对时局的深切关怀和三霁夜深美景的欣赏,有声有色地表现出来,诗句气势苍凉恢廓,音调铿锵悦耳,辞采清丽夺目,“伟丽”中深蕴着诗人悲壮深沉的情怀。
“野哭”二句,写拂晓前所闻。一闻战伐之事,就立即引起千家的恸哭,哭声传彻四野,景象凄惨。夷歌,指四川境内少数民族的歌谣。夔州是民族杂居之地。杜甫客居此地,渔夫樵子不时在深夜传来“夷歌”之声。“数处”指不只一处。这两句把偏远的夔州的典型环境刻画得很真实:“野哭”、“夷歌”,一个富有时代感,一个具有地方性。对这位忧国忧民的伟大诗人来说,这两种声音都使他倍感悲伤。
“卧龙”二句,诗人极目远望夔州西郊的武侯庙和东南的白帝庙,而引出无限感慨。卧龙,指诸葛亮。跃马,化用左思《蜀都赋》“公孙跃马而称帝”句,意指公孙述在西汉末乘乱据蜀称帝。杜甫曾屡次咏到他:“公孙初据险,跃马意何长?”(《白帝城》)“勇略今何在?当年亦壮哉!”(《上白帝城二首》)。一世之雄,都成了黄土中的枯骨。末尾一句说,人事与音书,如今都只好任其寂寞了。结尾二句,流露出诗人极为忧愤感伤的情绪。清代沈德潜说:“结言贤愚同尽,则目前人事,远地音书,亦付之寂寥而已。”(《唐诗别裁》)像诸葛亮、公孙述这样的历史人物,不论是贤是愚,都同归于尽了。现实生活中,征戍、诛掠更造成广大人民天天都有死亡,作者眼前这点寂寥孤独,根本算不了什么。这话看似自遣之词,实际上却充分反映出诗人感情上的矛盾与苦恼。“志士幽人莫怨嗟,古来材大难为用!”(《古柏行》)“英雄余事业,衰迈久风尘。”(《上白帝城二首》)这些诗句正好传达出诗中某些未尽之意。前人认为此诗“意中言外,怆然有无穷之思”,是颇有见地的。
此诗向来被誉为杜甫律诗中的典范性作品。诗人围绕题目,从几个重要侧面抒写夜宿西阁的所见所闻所感,从寒宵雪霁写到五更鼓角,从天空星河写到江上洪波,从山川形胜写到战乱人事,从当前现实写到千年往迹。气象雄阔,有上天下地、俯仰古今之概。明代胡应麟称赞此诗:“气象雄盖宇宙,法律细入毫芒”,并说它是七言律诗的“千秋鼻祖”,是很有道理的。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