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其一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有专家研究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其二
这首诗是抒写诗人不得志之愁,或是描述睹物怀人之情,或是叙述当秋暑之愁时最贵邀请而实无人邀请之况,或是陈述因自己的“不自聊”虽值秋暑而不邀朋友同游的原因,有很多不同说法,莫衷一是。
最后一种观点较符合作者之秉性,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作者以诗人的视点,表现了一种世人常见的心理现象:即因主观的“不自聊”,亦即自己主观的不快乐,面对秋暑幽胜的客观风景,竟产生了一种错觉或幻觉,故眼前的碧竹清池也变得那样怅惘寂寥;露花风蝶,亦觉其强作娇饶。而且,这种错觉或幻觉也能传染周遭,影响他人。所以,此时此刻如果携君之手同游幽胜,不但不能提起不倦赏之幽人的游兴,反而徒然使君一起“不自聊”,不游也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者之儒雅风范略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