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回文诗,主要是指可以倒读的诗篇。回文诗尽管只有驾驭文字能力较高的人,方能为之,且需要作者费尽心机,但毕竟是文人墨客卖弄文才的一种文字游戏,有价值的作品不多。宋词中回文体不多,《东坡乐府》存有七首《菩萨蛮》回文词。
苏东坡的回文词,两句一组,下句为上句的倒读,这比起一般回文诗整首倒读的作法要容易些,因而对作者思想束缚也少些。东坡的七首回文词中,如“邮便问人羞,羞人问便邮”、“颦浅念谁人,人谁念浅颦”、“楼上不宜秋,秋宜不上楼”、“归不恨开迟,迟开恨不归”等,下句补充发展了上句,故为妙构。
这首回文词是作者“四时闺怨”中的“夏闺怨”。上阕写昼眠情景,下阕写醒后怨思。用意虽不甚深,词语自清美可诵。“柳庭”二句,关键在一“静”字。上句云“风静”,下句云“人静”。风静时庭柳低垂,闺人困倦而眠;当昼眠正熟,清风又吹拂起庭柳了。同是写“静”,却从不同角度着笔。静中见动,动中有静,颇见巧思。三、四句,细写昼眠的人。风吹香汗,薄衫生凉;而在凉衫中又透出依微的汗香。变化在“薄衫”与“薄汗”二语,写衫之薄,点出“夏”意,写汗之薄,便有风韵,而以一“凉”字串起,夏闺昼眠的形象自可想见。过片二句,是睡醒后的活动。她那红润的手儿持着盛了冰块和莲藕的玉碗,而这盛了冰块和莲藕的玉碗又冰了她那红润的手儿。上句的“冰”是名词,下句的“冰”作动词用。古人常在冬天凿冰藏于地窖,留待夏天解暑之用。杜甫《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诗“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写以冰水拌藕,犹此词“手红”二句意。“郎笑耦丝长,长丝藕笑郎”,收两句为全词之旨。“藕丝长”,象征着人的情意绵长,古乐府中,常以“藕”谐“偶”,以“丝”谐“思”,藕节同心,故亦象征情人的永好。《读曲歌》:“思欢久,不爱独枝莲(怜),只惜同心藕(偶)。”自然,郎的笑是有调笑的意味的,故闺人报以“长丝藕笑郎”之语。笑郎,大概是笑他的太不领情或是不识情趣吧。郎的情意不如藕丝之长,末句始露出“闺怨”本意。
此诗前七句叙述了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功业,赞颂了他们开国拓疆的丰功伟绩,祈求他们保佑后代子孙福寿安康,永远昌盛。在祖先的神主面前,祭者不由追忆起武王创业开国的艰难,眼前浮现出几代祖先英武睿智的形象:击灭商纣,开邦立国的武王,东征西讨,开拓疆土的成王、康王。既有对祖先的缅怀、崇敬、赞美,也是吹捧祖先、炫耀门庭、沾沾自喜的一种心理反映。
接着此诗又以四件典型的乐器,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渲染、烘托了祭祀场所的环境氛围:钟声当当,鼓响咚咚,磬音嘹亮,管乐悠扬,一派其乐融融的升平景象。通过这四种乐器奏出的音乐,触发了人们丰富的联想:在平坦广阔的大地上,矗立着巍峨的祖庙群(天子九庙),像天上诸神的圣殿,高屋深墙,宫阙衔连;在祭祀的内堂,分列着各个祖先的神主,前面的供台上陈列着各种精心准备的祭品,或牛或羊或豕或粢盛或秬鬯,令人不禁肃然起敬。两旁直立着许多随祭的臣仆,屏神静气,主祭者周王一丝不苟地行着祭祀大礼。钟鼓齐鸣,乐声和谐,吟诵的祭辞,虽然平直简约,但是在祭祖这一特定的场所,抚今忆昔,浮想联翩,仍可体味出理性的文字后面掩藏的那一缕幽思。
此诗在文学技巧上运用了赋的艺术手法,“铺陈其事而直言之”(朱熹语),叙说简明,直道其事,以简古的语言为祖先歌功颂德,祈求福庇。诗意虽然略显浅易,但因是与古乐相合而诵,又在“穆清”“肃雍”的庙堂使用,有着超出单纯文字所表达的功能,即特定的环境氛围、特定的心理感受会产生特殊的欣赏效果。远古诗歌,研究者多以为是诗、乐、舞三者合一的,颂诗也是如此,不单是具有文学性一个方面,因此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内涵、风神,就不能只局限于文字上的表面理解,而应以文字为契机,从庙堂文化这个大范围的角度进行整体的品味、把握,结合对音乐、舞蹈、建筑艺术特点的联想,作全方位的审美观照,才能领会包括此诗在内的颂诗那种庄严、高贵、古穆、雍容的艺术内涵。因为颂诗的功用在于“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毛诗序》),这一目的决定了它的形式、内容、语言风格的特点,也决定了它的使用范围仅仅是王公贵族,也就是说颂诗的审美趣味与它的使用价值是相互统一,互为因果的。
此诗是昭王时代的祭歌,比起早一些的颂诗,在用韵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对祭祀仪式隆重尤其是乐器齐奏进行了形象生动斩描述。“喤喤”“将将”“穰穰”“简简”“反反”等叠字词的连续使用,语气舒缓深长,庄严肃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体现出庙堂文化深厚的底蕴。
颂诗的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现代研究者对它的文学价值多有贬斥。固然颂诗是仅供统治阶级玩赏的庙堂文学,缺乏文学意味;但它那种古穆肃雍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仪式化的官方文学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