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北海君南海”,起势突兀。写彼此所居之地一“北”一“南”,已露怀念友人、望而不见之意;各缀一“海”字,更显得相隔辽远,海天茫茫。作者跋此诗云:“几复在广州四会,予在德州德平镇,皆海滨也。”
“寄雁传书谢不能”,这一句从第一句中自然涌出,在人意中;但又有出人意外的地方。两位朋友一在北海,一在南海,相思不相见,自然就想到寄信;“寄雁传书”的典故也就信手拈来。李白长流夜郎,杜甫在秦州作的《天末怀李白》诗里说:“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强调音书难达,说“鸿雁几时到”就行了。黄庭坚却用了与众不同的说法:“寄雁传书——谢不能。”意谓:我托雁儿捎一封信去,雁儿却谢绝了。“寄雁传书”,这典故太熟了,但继之以“谢不能”,立刻变陈熟为生新。黄庭坚是讲究“点铁成金”之法的,王若虚批评说:“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滹南诗话》卷下)类似“剽窃”的情况当然是有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上面所讲的诗句,可算成功的例子。
“寄雁传书”,作典故用,不过表示传递书信罢了。但相传大雁南飞,至衡阳而止。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云:“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秦观《阮郎归》云:“衡阳犹有雁传书,郴阳和雁无。”黄庭坚的诗句,亦同此意;但把雁儿拟人化,写得更有情趣。
第二联在当时就很有名。这两句诗所用的词都是常见的,甚至可说是“陈言”,谈不上“奇”。张耒称为“奇语”,当然是就其整体说的;可惜的是何以“奇”,“奇”在何处,他没有讲。其实,正是黄庭坚这样遣词入诗,才创造出如此清新隽永的意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
任渊说这“两句皆记忆往时游居之乐”,看来是弄错了。据《黄几复墓志铭》所载,黄几复于熙宁九年(1076年)“同学究出身,调程乡尉”;距作此诗刚好十年。结合诗意来看,黄几复“同学究出身”之时,是与作者在京城里相聚过的,紧接着就分别了,一别十年。这两句诗,上句追忆京城相聚之乐,下句抒写别后相思之深。诗人摆脱常境,不用“我们两人当年相会”之类的一般说法,却拈出“一杯酒”三字。“一杯酒”,这太常见了,但惟其常见,正可给人以丰富的暗示。沈约《别范安成》云:“勿言一樽酒,明日难重持。”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云:“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杜甫《春日忆李白》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故人相见,或谈心,或论文,总是要吃酒的。仅用“一杯酒”,就写出了两人相会的情景。诗人还选了“桃李”、“春风”两个词。这两个词,也很陈熟,但正因为熟,能够把阳春烟景一下子唤到读者面前,用这两个词给“一杯酒”以良辰美景的烘托,就把朋友相会之乐表现出来了。
其实要用七个字写出两人离别和别后思念之殷,也不那么容易。诗人却选了“江湖”、“夜雨”、“十年灯”,作了动人的抒写。“江湖”一词,能使人想到流转和飘泊,杜甫《梦李白》云:“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夜雨”,能引起怀人之情,李商隐《夜雨寄北》云:“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在“江湖”而听“夜雨”,就更增加萧索之感。“夜雨”之时,需要点灯,所以接着选了“灯”字。“灯”,这是一个常用词,而“十年灯”,则是作者的首创,用以和“江湖夜雨”相联缀,就能激发读者的一连串想象:两个朋友,各自飘泊江湖,每逢夜雨,独对孤灯,互相思念,深宵不寐。而这般情景,已延续了十年。
晚唐温庭筠不用动词,只选择若干名词加以适当的配合,写出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两句诗,真切地表现了“商山早行”的情景,颇为后人所称道。欧阳修有意学习,在《送张至秘校归庄》诗里写了“鸟声梅店雨,柳色野桥春”一联,终觉其在范围之内,他自己也不满意(参看《诗话总龟》、《存余堂诗话》)。黄庭坚的这一联诗,吸取了温诗的句法,却创造了独特的意境。“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都是些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中的每一个词或词组,都能使人想象出特定的景象、特定的情境,展现了耐人寻味的艺术天地。
同时这两句诗,还是相互对照的。两句诗除各自表现的情景之外,还从相互对照中显示出许多东西。第一、下句所写,分明是别后十年来的情景,包括眼前的情景;那么,上句所写,自然是十年前的情景。因此,上句无须说“我们当年相会”,而这层意思,已从与下句的对照中表现出来。第二、“江湖”除了前面所讲的意义之外,还有与京城相对的意义,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就是明显的例证。“春风”一词,也另有含意。孟郊《登科后》诗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和下句对照,上句所写,时、地、景、事、情,都依稀可见:时,十年前的春季;地,北宋王朝的京城开封;景,春风吹拂、桃李盛开;事,友人“同学究出身”,把酒欢会;情,则洋溢于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中。
“桃李春风”与“江湖夜雨”,这是“乐”与“哀”的对照;“一杯酒”与“十年灯”,这是“一”与“多”的对照。“桃李春风”而共饮“一杯酒”,欢会极其短促。“江湖夜雨”而各对“十年灯”,飘泊极其漫长。快意与失望,暂聚与久别,往日的交情与当前的思念,都从时、地、景、事、情的强烈对照中表现出来,令人寻味无穷。张耒评为“奇语”,并非偶然。
后四句,从“持家”、“治病”、“读书”三个方面表现黄几复的为人和处境。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这两句,也是相互对照的。作为一个县的长官,家里只有立在那儿的四堵墙壁,这既说明他清正廉洁,又说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用于“治病”和“读书”,无心、也无暇经营个人的安乐窝。“治病”句化用《左传·定公十三年》记载的一句古代成语:“三折肱,知为良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三次跌断胳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好医生,因为他必然积累了治疗和护理的丰富经验。在这里,当然不是说黄几复会“治病”,而是说他善“治国”,《国语·晋语》里就有“上医医国,其次救人”的说法。黄庭坚在《送范德孺知庆州》诗里也说范仲淹“平生端有活国计,百不一试埋九京”。作者称黄几复善“治病”、但并不需要“三折肱”,言外之意是:他已经有政绩,显露了治国救民的才干,为什么还不重用,老要他在下面跌撞呢?
尾联以“想见”领起,与首句“我居北海君南海”相照应。在作者的想象里,十年前在京城的“桃里春风”中把酒畅谈理想的朋友,如今已白发萧萧,却仍然像从前那样好学不倦。他“读书头已白”,还只在海滨作一个县令。其读书声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欢快悦耳,没有明写,而以“隔溪猿哭瘴溪藤”作映衬,就给整个图景带来凄凉的氛围;不平之鸣,怜才之意,也都蕴含其中。
黄庭坚推崇杜甫,以杜甫为学习榜样,七律尤其如此。但比较而言,他的学习偏重形式技巧方面。他说:“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答洪驹父书》)而杜甫的杰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穷年忧黎元”的激情,艺术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广阔现实。诗的语言,也丰富多彩,元稹就赞赏“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的一面。当然,杜甫的不少律诗,也是讲究用典的;黄庭坚把这一点推到极端,追求“无一字无来处”,其流弊是生硬晦涩,妨碍了真情实感的生动表达。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这首《寄黄几复》,就可以说是“无一字无来处”。但并不觉晦涩;有的地方,还由于活用典故而丰富了诗句的内涵;而取《左传》《史记》《汉书》中的散文语言入诗,又给近体诗带来苍劲古朴的风味。
黄庭坚主张“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他的不谐律是有讲究的,方东树就说他“于音节尤别创一种兀傲奇崛之响,其神气即随此以见”。在这一点上,他也学习杜甫。杜甫首创拗律,如“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等句,从拗折之中,见波峭之致。黄庭坚推而广之,于当用平字处往往易以仄字,如“只今满坐且尊酒,后夜此堂空月明”,“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清谈落笔一万字,白眼举觞三百杯”等都句法拗峭而音响新异,具有特殊的韵味。这首《寄黄几复》亦然。“持家”句两平五仄,“治病”句也顺中带拗,其兀傲的句法与奇峭的音响,正有助于表现黄几复廉洁干练,刚正不阿的性格。
此诗以回忆开头,为自己勾勒了一幅少年英雄形象。“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寸心无疑事,所向非徒然。”诗人少年时代,结交的朋友都是豪杰之士,座下骑的是金羁络头的骏马,身上穿的是鲜艳夺目的锦袍,腰间佩挂着龙泉宝剑,心里头没有什么疑难可怕之事,干什么事情都是所向无敌,马到成功。好一派豪放狂傲的气派!“赵与燕”,古云燕赵多豪杰,这里是借地名来比喻人。“金羁络马头,锦带横龙泉”是化用鲍照“聪马金络头,锦带佩吴钩”(《结客少年场行》)的句子,这或许是写实,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少年时代对功名的追求。“寸心无疑事,所向非徒然。”这两句把少年李白志大无畏,藐视一切,以为事业必成,功名必得的自信和狂妄表达得淋漓尽致,传神至极。
李白少怀大志,要“济苍生”、“安社稷”,希图“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他曾多次自比管晏,并以大鹏自喻,希望一展宏图。可是,后来“遍干诸侯”,“厉抵卿相”,都累累碰壁,累累失败。直到玄宗天宝二年(743年),诗人四十三岁时,由道士吴筠推荐,玄宗皇帝命他供奉翰林,成了担任起草文书之类的侍臣。然而,仅仅两年时间就被解职放还了。所以诗人在回忆了自己少年时代的天真和狂妄之后,接着说:“晚节觉此疎,猎精草太玄。寸名束壮士,薄俗弃高贤。”经历了四十多年人生的风风雨雨之后,才觉得自己少年时代的豪情壮志太寸疎狂妄,太不切实际。为了求得寸名,少年的豪气和锋芒差不多消磨殆尽了;那世俗的社会,小人得志,鸡犬升天,不可能容得贤人志士。不如像杨雄写《太玄经》那样,探求宇宙人生的哲理,淡泊宁静地过日子。这里所谓的“晚节”,按詹锳《李白诗文系年》,其时诗人不过四十七岁,这当然是指诗人经历政治失败后的心境而言。“猎精草太玄”,用杨雄事。杨雄是汉代大经学家,早年也很有政治抱负,因参与王莽政变几乎丧命,后潜心学问。诗人援引杨雄的事例,表示效法之意。“寸名束壮士,薄俗弃高贤”这两句与诗人的另一首诗《送族弟》中的“寸手无壮士,穷居使人低”两句很相似,都是愤世嫉俗之词,说明世俗卑污,正直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任用;即便侥幸得以任用,也不可能施展才能,实现抱负。因此,很自然地引出自己供奉翰林这段辉煌而短暂的历史来。
“中回圣明顾,挥翰凌云烟。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这几句写自己得到唐王任用的情况。由于好友吴筠的推荐,又得当朝宰相贺知章的赏识,玄宗皇帝亲自召见,金殿对策,口若悬河;命草蕃书,笔不停辍。玄宗大为高兴,御手调羹,宝床赐食,命供奉翰林,掌理文书。李白以布衣直接晋升翰林,一介书生,得此殊荣,这实在是他人生历程上辉煌的一章。所以,诗人感恩戴德又不无得意地写道:“中回圣明顾,挥翰凌云烟。”的确,李白开始非常兴奋,以为施展抱负的时机已经来到;殊不知当时的唐王朝已日趋腐败,危机四伏。玄宗与贵妃耽于淫乐,不理政务;李林甫等把持朝政,任人唯亲;安禄山等深得优宠,已有图谋。李白对此深为不满和痛恨,同时他的傲岸性格也为权贵们所憎恨。天宝三年(744年),李白就因谗谤而被革职放还,结束了不到两年的帝京生活。“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这两句十分形象地概括了这段供奉翰林的词臣生活。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何况李白又是那种傲视王侯的人,危险性就更大了。杜甫《饮中八仙歌》说:“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虽是夸张,但李白的傲慢可见一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李白在政治上的失败是注定了的。本想攀龙附凤,建功立业,不料反从云天中坠落下来,跌了个粉身碎骨。由于这次教训,诗人认清了政治的黑暗和险恶,决意退避三舍,去修身养性。
“还家守清真,孤洁励秋蝉。炼丹费火石,采药穷山川。卧海不关人,租税辽东田。”这几句表示自己要认真修炼,砥砺高尚品性。首先以秋蝉自励。蝉生于土,升于高木,吟风饮露,乃是高洁的象征。郭璞《蝉赞》云:“虫之精洁,可贵唯蝉。潜秽弃蜕,饮露恒鲜。”接着以学道求仙寄托情怀。李白信奉道教,到处求仙访道。确有记载,说他炼过金丹,受过道箓。我以为李白决不会相信人真能修炼成仙,他这种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一种寄托而已。最后以高士管宁自勉。汉末管宁避乱辽东海隅三十余年,后魏文帝拜为大中大夫,魏明帝拜为光禄勋,皆辞而不就。皇甫谧《高士传》记载:“人或牛暴宁田者,宁为牵饲之,其人大惭。”文天祥《正气歌》也称道管宁“清操厉冰雪。”
最后写自己佯狂醉酒,辞别友人,回到了诗歌的题目上来。“乘兴忽复起,棹歌溪中船。”诗人本在一片淡泊宁静的气氛中守真励节,忽然来了兴致,便泛舟去游览。“棹歌”,是一边划桨一边唱歌,表现了诗人无拘无束的样子。“临醉谢葛强,山公欲倒鞭。”这里借用晋人山简的典故,形容自己的醉态。山简好酒,耽于优游。镇襄阳时,常常外出游嬉,每次必大醉而归。当地有歌谣曰:“山公出何许?往至高阳池。日夕倒载归,酩酊无所知。时时能骑马,倒著白接。举鞭向葛强,何如并州儿?”“白接”,是一种白帽子,山简因为喝醉了酒,连帽子都戴反了。李白另有一首《襄阳曲》(其二)也是吟咏山简的:“山公醉酒时,酩酊高阳下。头上白接,倒著还骑马。”李白“长安市上酒家眠”,好酒的劲头不亚于这位山公,故常引为知己。“狂歌自此别,垂钓沧浪前。”最后点题,表明与“广陵诸公”辞别,表示自己要做一个狂人,做一个酒徒,随波逐流,苟且偷生。
这首诗文字虽短,但含量极大,差不多囊括了诗人一生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变化,展示了诗人从一个积极的狂人到一个消极的狂人的演变过程。这当然是李白的人生悲剧,但是,“我不弃世人,世人自弃我”,归根到底,诗人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
这篇文章主要是赞扬伯夷的“特立独行”、“信道笃而自知明”的精神,严厉批评当世之士以世俗之是非为是非的处世态度。“特立独行”既是对伯夷的称颂,也是作者一生立身行事的重要原则,表现了他不与世俗同流的精神。全文以论为主,语气连贯,气势非凡,运用排句,更见力量。
全文短小精悍,由三段组成。
首段提出中心论点:对“士”的要求“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信道笃而自知明”。立身行事,绝对不可以人云亦云,是“士”对待外界环境总的态度;不顾别人的抨击、议论,是对外界反应采取独立的看法,乃“特立独行”的具体化;有坚定的信念又了解自己,是对内心天地的要求,也是挖掘“特立独行”的力量源泉。
第二段紧扣中心论点展开论述,赞叹伯夷“特立独行”,不被世俗所困。可分三层。第一层就“不顾人之是非”阐发、议论。全家人都指责他不对,仍能坚持不动摇的人,是很少的,“一国一州非之”“举世非之”却“力行不惑者”,则“天下一人”“千百年乃一人”也。谓“不顾人之是非”之难。第紧承前意,提出伯夷之名,予以高度评价。伯夷,乃“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因此,日月没有他光明,泰山没有他高峻,天地没有他宏大。先颂后叙,以伯夷、叔齐“叩马而谏”,“饿死首阳山”的事例印证“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第三层,点出他们能这样做,没有别的想法,原因在于“信道笃而自知明”。
第三段,联系现实,总结全文,提出伯夷“特立独行”精神对后世的影响。“今世之所谓士者”则是与伯夷完全不同,普通人赞美他,就自以为了不起;毁坏他,就以为自己不行,而伯夷、叔齐却与众不同,敢于“非圣人而自是”,而“圣人乃万世之标准”,并不因伯夷的反对,就丢掉其“圣”。在作者眼里,伯夷最可贵之处就在于“非圣人而自是”,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圣人乃万世之标准”,这句话是为了表明作者对圣人的崇敬,可见作者并不否定周武王伐纣之伟业。
这篇文章在写作上主要是采用前呼后应,对比、递进的方法。篇首揭露“士之特立独行”,篇末仍以“特立独行”结束。第二段有“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后面则有若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与之呼应。第三段写殷、周交替之际,殷纣王的庶兄微子,抱着祭祀祖先的用具,到武王军前投诚,武王伐纣,未尝闻有非之者,跟伯夷、叔齐“乃独以为不可”,宁愿饿死,也不吃周粟对比,以强调伯夷、叔齐“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从不顾人之是非,说到不顾一家、一国、一州、天下之人是非,再说到不顾天地万世之对错,逐层推进,从而突出伯夷、叔齐的特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