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 原名朱重八、朱兴宗,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年号“洪武”。元璋在位期间,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 ,废除丞相和行中书省,设三司分掌地方权力,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 ;军事上,实施卫所制度;经济上,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兴修水利,减免税负,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户口等;文化上,紧抓教育,大兴科举,建立国子监培养人才 ;对外关系上,确立“不征之国”。在他的统治下,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史称“洪武之治”。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明孝陵。传位太孙朱允炆。 ▶ 146篇诗文
这首诗写春中田园景色,意境清丽淡远,然而又色彩鲜明,写景如画。诗歌流动着自然的美景和诗人安闲恬适的情怀,清新优美。田畦既分,白水流入畦垅之间,从远处望去,清水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着白光;在翠绿的柳树丛中夹杂着几树火红怒放的桃花。红桃绿柳,桔槔起落,畦开水流,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象。在这良辰美景之中,摆棋对局,凭几蓬蒿,其乐也融融。如画般的景象,似梦般的意境,一切都是那么清幽绮丽,赏心悦目。
此诗颔联“春寒著弊袍,间柳发红桃”写出了诗人眼中春雨微寒,桃红柳绿的春景。这里注意了冷色与暖色的对比映衬,并注意到亮度转换的巧妙处理,每句的意象虽单用一种色调,两句之间又有鲜明的反差,但是这样不同颜色的两组意象的并置投射在人的视觉“荧屏”上所呈现的是“一种互相作用的复合效果”,使意象色彩空间的构型更具张力。颈联“草际成棋局,林端举桔槔。”写出诗人眼里的农人忙碌着在田间劳作(汲水往田里灌溉)的景象。这是人们的劳动生活场面,是真正的田园生活图景。后人对颈联两句评价甚高。这两联描绘了一幅梦幻般的田园风光图,生动形象地体现了王维诗歌“诗中有画”的艺术特色。
在这首诗中,作者以具体形象的语言,描写出隐者的生活,写出了特定环境中的特有景象。但这种渲染之笔,很像一篇高士传,所写的还是理想中的人物。
这首诗是欧阳修七律中的佳作。诗中不仅描写了三峡苍暗、明月满川的景象,揭示出峡川月夜的苍茫、辽阔、凄清之美;而且借助景物描写,抒发了作者极为复杂的思想感受。这里,既有无辜被贬的深沉感慨,又有思乡怀归的惆怅之情。而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又自我解嘲,故作旷达。
“楚人自古登临恨,暂到愁肠已九回”写因贬谪之恨,而源溯到屈原,借以自喻而自慰,可终不能抑制这种生活的愁怨。“万树苍烟三峡暗,满川明月一猿哀”写有如《秋色赋》,何其凄然。“殊乡况复惊残岁,慰客偏宜把酒杯”写客居异乡,苦恨经年,只有借酒消愁。最后两句在自叹自解中,也含有不可言状之凄苦。
这首诗突出的特点是,气象阔大,意绪苍凉。诗中无论写景,还是叙事,愁苦意绪笼罩全诗。其中“万树”一联,诗人从大处落墨,描绘出峡川从黄昏到静夜的景象。在这幅画面上,众多的景物如高山、丛林、溪水和明月,本已把画面装饰得既壮美又幽深,再加上“猿哀”一笔,显得更加凄怅苍凉。气象宏阔,以景逆情,进一步渲染作者谪居他乡的愁苦心情。
诗的前六句表现的是登山临水,感慨万千,各种情怀纠结于心,愁绪层层盘结,句句借景抒情,表达了内心被贬的良多沉痛:登山临水之怅恨,九回盘桓之愁肠。苍烟萦绕之万树,幽暗陡峭之峡谷,满川挥洒之明月,凄苦哀婉之猿啼。由于满怀的愁情,山水明月、烟草树木都为之黯然失色。各种愁怨喷薄而出,又何况临近年关,而自己在他乡羁旅,只能强颜作欢,借酒浇愁,以为暂时的宽慰。在悲极之中,诗人笔锋一转,不再作那儿女情长的伤心之语,而是将悲情化为临风吟咏,“不因迁谪岂能来”,似乎为今日能饱览楚地奇异谲诡的风光而自豪。情绪顿然一转,于解嘲中放达,字里行间透出一股旷达豪迈之气。后来,苏轼受欧阳修的影响,也结合自己的多舛经历,在诗歌中将这张苦极自嘲、愈见旷达的宋调发展到了极致。
这首曲出自《红楼梦》第五回。此曲是叙述李纨一生的际遇:她在年轻时守寡,养大了儿子却赶上贾府败落,晚年时因为儿子做官终于当上了诰命夫人,却又撒手人寰。通过对李纨不幸地同情,对封建礼教和禁欲主义进行了否定和挞伐。此曲用词生动,字里行间含有讽刺意味,通过前后反转对比,营造了浓重的悲剧色彩。
曲子开头两句概括李纨守寡后的一生。李纨“青春丧偶”,夫妻恩情就如镜中之月,自是空有其名。日后儿子贾兰博得功名,自已也得享荣华,但却象梦境般的虚幻。因为即使“戴珠冠,披凤袄”,当上诰命贵妇,“也抵不了无常性命”李纨享荣华之时,也就是她死期临近之日。
作者把李纨归入“薄命司”册子,说明她无福消受“头戴簪缨”、“胸悬金印”这样的荣华富贵。曲子说“古来将相”留下的“也只是虚名儿”,因此李纨是大可不必去盼待“爵禄高登”即儿子得高官厚禄的“梦里功名”的。而“昏惨惨黄泉路近”就是李纨的最后结局。
李纨本是恪守“三从四德”封建礼教的妇道的化身,但她却是凄冷寡居,“凤冠霞披”的富贵荣耀也因“黄泉路近”而无多享受,反而落得个“枉与他人作笑谈”的下场。这是曹雪芹对封建礼教的大胆的否定。曹雪芹的这种思想,与续书的所谓“兰桂齐芳”、“休皇恩贾家延世泽”完全不同。
这篇文章时作者为同时代的锦衣卫经历沈炼诗文集所作的一篇序言。文章始论沈炼的生平大节,次论沈炼诗文集的由来及写作主旨。论生平大节,盛称沈炼忧国忧民,敢于抗颜直谏,疏攻权臣,而获罪流徙塞外,“累然携妻子,出家塞上”,不以个人得失为怀,而“以其所忧郁发之于诗歌文章,以泄其怀”,感慨“若君者,非古之志士之遗乎哉”。论其诗文主旨,指出其与诗骚同义,“足以寒贼臣之胆,而跃塞垣战士之马,而作之忾也”。写至感情激越处,不禁一唱而三叹,感慨涕零之状如跃纸上,而呈现出强烈的效果。
茅坤的这篇序文以大量笔墨介绍了沈炼忧国忧民,敢于直谏的精神,对其悲惨遭遇,抒发了强烈的痛惜和激愤之情。文章的第一、二自然段,介绍了沈青霞生平。开篇直接点明他直言敢谏的高贵品质,“由锦衣经历上书诋宰执”,“宰执深疾之,方力构其罪。”“诋”是指责意,“构”是指虚构、捏造。这里一“诋”一“构”对比鲜明地写出了沈炼的磊落直言和严嵩的卑鄙下作。接下去介绍了沈炼被流放到边塞的情况。流放,对他来说,只是略有失意感。“累然”二字既形象又精炼地写出了他的心理变化。但当他痛心地看到蒙古鞑靼部俺答汗内侵;看到边帅不仅束手退避,还无辜杀戮百姓冒功请赏;看到百姓的痛苦,他气愤、苦闷、忧郁,“数呜咽欷歔”。上书谴责无望,只得以诗歌文章作为发泄积郁和讥刺时政的工具。据《明史·沈炼传》载:在边塞,沈炼颇受当地人的敬重,请他当老师,教习乡中子弟。他除了撰写诗文揭发边防黑幕,抨击时弊外,在教习之余,缚李林甫、秦桧及严嵩的模拟草人,聚弟子攒射。他还“踔骑居庸关口,南向戟手詈嵩,复痛哭乃归”。他措词激切的诗文使得“上下震恐”最终被严嵩父子构陷处斩。
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是对沈炼诗文价值的评论。从这一部分看,作者的着眼点不在于研究推敲文章词句是否工巧,而是突出沈炼的为人与他诗文创作的关系,评论其思想价值和作品的社会意义。这是和文章第一部分论叙他的人品统一的。“若君者,非古之志士之遗乎哉?”首先,作者用反问句的形式肯定沈炼是一位正气磅礴的仁人志士,他的作品也和他的人品一样,正是秉承了古代有志之士的风格。作者以为,诗文没有必要都唱统一的歌功颂德的调,都说中正平和、不偏不倚的话,完全可以有怨怼和讥刺,可以有激烈和愤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根据这种观点,在反问句之后,作者先引证了孔子删《诗》的原则:不以是否合于“中声”为标准。那些“忠臣、寡妇、幽人、怼士”的篇什“不可胜数”的被分别编入《诗经》的《大雅》和《小雅》之中。并具体地以出于怨恨的《小弁》篇和出于愤怒的《巷伯》篇为例,来说明孔子很注意那些内容有价值,能打动人心的作品。紧跟着,又以排比句的形式例举了屈原、伍子胥、贾谊、嵇康、刘蕡等人的文辞诗赋,他们的作品有怨恨、有激烈,有愤怒甚至过分,也都不合于“中声”,但都有其不同的存在价值。根据以上事实,顺理成章地证明了沈炼是古代有志之士的继续。他的作品激昂慷慨,“其文章劲健有气,诗亦郁勃磊落,肖其为人”(《四库提要》语),具有发扬正气打击奸邪的作用,应当传之后世。茅坤和王慎中、唐顺之、归有光等人被称为明代的“唐宋派古文家”。强调文章和道的关系,注重文章的思想内容是“唐宋派”散文的一个重要特征,此篇这个特点就很突出。作者对沈炼诗文推崇备至,实际上在于对其人格的推崇,由此可看出,茅坤首先注重的是诗文内容的倾向。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