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 原名朱重八、朱兴宗,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年号“洪武”。元璋在位期间,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 ,废除丞相和行中书省,设三司分掌地方权力,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 ;军事上,实施卫所制度;经济上,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兴修水利,减免税负,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户口等;文化上,紧抓教育,大兴科举,建立国子监培养人才 ;对外关系上,确立“不征之国”。在他的统治下,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史称“洪武之治”。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明孝陵。传位太孙朱允炆。 ▶ 146篇诗文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这是一个很有点气派的公子哥儿,手里擎的是名贵的鹦鹉,身上著的是绣着凤凰的锦服。“偷眼暗形相”,这是女主人公的活动。“形相”,端详、打量也。一“偷”一“暗”,一个思春心切又不无娇羞的少女出来了。“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一番“形相”之后,女主人公很快地做出了嫁他的抉择。在这里,作者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鸟的意象系列:活的鹦鹉、绣的凤凰、抽象的富于像象征意味的鸳鸯。唐人多以鹦鹉、凤凰对举,如骆宾王诗云:“鹦鹉杯中浮竹叶,凤凰琴里落梅花。”又如杜甫诗云:“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但词中的鹦鹉、凤凰似乎只是为了招来鸳鸯。他端详了半天,看到的是他手里的鹦鹉、胸前的凤凰,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鸳鸯,选择了鸳鸯。“不如从嫁与”一句颇觉突兀,而“作鸳鸯”又使“不如从嫁与”变得顺理成章,意象的转换揭示了少女的心理变化进程。
温庭筠借助民间艺术中常用的比兴手法使这首流于浅近的词饶有趣味,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世俗的、平凡的而又充满了生命活力的民间生活小景。
诗的开头从赤骠马的神骏落笔。首句用画家难以描绘来虚写一笔,次句用一新奇的比喻来写马的形象:好似一片桃花色的旋风在回旋。“旋风”与“桃花色”构成难以捕捉的形象,从而落实了“画不得”。这是动的描写。三、四两句用名贵的装饰来进一步衬托马的神骏,全用颜色搭配,写得色彩摈纷。这是静的描写;诗的次四句从试骑的方面写马。“尾长”一句从马本身形象写,“自矜”和“百金”两句则分别从骑者的心理和价格的高贵两方面写,都突出了马的不同寻常。“新买时”一句自然引出下文。
以下四句写“新买时”的情景。“香街紫陌凤城内,满城见者谁不爱”,这两句用京城人们的反映对马作侧面烘托。“扬鞭骤急白流汗,弄影行骄碧蹄碎”,这两句则从疾驰和缓行两方面对马作直接描绘。这四句写得很有概括力而又十分形象;京城里的人们仿佛看到:新买的赤骠马穿过京城大街小巷,一会儿扬蹄疾驰,一会儿摇尾缓行,路旁人们无不喧喷称赞。作品就用这种环境把马的神骏突显出来。接着四句又从精心修饰喂养的角度,与众马比较写赤骠马。“独意气”,“偏雄豪”,从马的神态方面写出它的不凡气概。“骑将猎向南山口”以下四句选取了一个特定的射猪场面,以迅疾的狐免,矫健的苍鹰与赤骠马比较,来突出“疾如飞”的赤骠马奔跑的迅捷,“草头一点”,把马的姿态写得轻快而又飘逸。
以上对赤骠马作了尽情描绘,以下八句则转而写卫节度。开始三句对卫节度的富贵加以赞颂,第四句又归结到马上,但不单写马,而是将人与马合起来写:人以马而增辉,马以人而生光,赞扬赤骠马而及于卫节度。诗的最后四切仍将人与马并写,男儿称意,马儿神骏,人马均属不凡。结尾两句则以卫节度和赤骠马双扇作结,扣应题意,预言卫节度将获取更大战功。
这首诗采用铺叙的写法从各个方面极写赤骠马的神骏,其中运用大量比喻和衬托,把骏马写得如在目前;最后赞扬骏马而及马的主人,手法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