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 原名朱重八、朱兴宗,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年号“洪武”。元璋在位期间,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 ,废除丞相和行中书省,设三司分掌地方权力,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 ;军事上,实施卫所制度;经济上,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兴修水利,减免税负,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户口等;文化上,紧抓教育,大兴科举,建立国子监培养人才 ;对外关系上,确立“不征之国”。在他的统治下,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史称“洪武之治”。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明孝陵。传位太孙朱允炆。 ▶ 146篇诗文
此诗前两句写诗人是初来乍到,互不认识,冷眼相觑,气氛尴尬而又沉闷;后两句转而写似曾相识的白鸟突然飞来,热心地出面介绍,使情景顿时活跃起来,对耸立幽僻的青山的畏惧感随即消失,变得亲切可爱起来。这首小诗将山行时,环境由生疏到熟悉,情绪由寂寞而愉快的微妙变化,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全诗明白如话,既天真又风趣;写法特别,情调隽永。
首二句就让人眼前一亮,心中一奇。可以想象,诗人在山中独行,而且,这是个陌生的地方。他不知道这山叫什么名称。因为初来乍到,被他人格化了的山固然也不知道这位新游客叫什么名字。他把山写活了。“青山不识我姓字,我亦不识青山名。”“我亦不识青山名”可以理解,而“青山不识我姓字”则只可理解幽默诙谐了。这就是让读者眼亮心奇的地方。也许这山景色秀丽,诗人很欣赏它。但心中感到遗憾:这山不认识我。或者是遗憾:我该早来游这里的山,观这里的景。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是老朋友了。我与这样秀美的山做老朋友真好。可现在,我们相互都感到陌生。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如果是老朋友,就会相互感到亲切,而现在,我们之间好像有些陌生和冷漠。
末二句打破了首二句“山”与“我”之间的僵局。这僵局,是由那只悠然而来的不知叫什么名的浑身有着白羽毛的“白鸟”打破的。看得出来,白鸟是这山中的常客了,与“山”似乎早就“相识”。它们是老朋友了,鸟鸣是无意无心的,或是在呼叫同伴,或许它也太感寂寞因此而自鸣。而诗人却捕捉到了这一霎那间的变化,欣喜地想,这白鸟不是在自鸣,而是在“对我对山三两声”。一下子,这白鸟的鸣叫将“山”与“我”乃至将“山”、“我”、“白鸟”的距离都拉近了。他和山成了朋友,和山中的白鸟也成了朋友。诗人郁郁独行山中的寂寞与无聊一下子冰释了,心中顿生喜悦。山也亲了,鸟也亲了。有着这样的心情再来看山观景,一定会比刚才更美了:景美心更美了。
人最怕寂寞。寂寞时,一声鸟鸣,一声兽吼,一阵水响声,一阵风声……都会让人舒眉展眼,心胸开阔。这首小诗,非常别致有趣地表达了这种人性的需要。
这首七言绝句,在构思、立意和表现手法上都有点特别,乍读费解,仔细吟咏,却能从中体察出一种意境,领略到一种情韵。写法特别,情调隽永。此诗与李白的《独坐敬亭山》格调近似:“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但李诗侧重表达在静观中“天人合一”,而叶诗主要写动态中协调沟通。
此诗发端即不凡,苍劲中蕴有一股郁抑之气。诗人感叹古代老莱子彩衣娱亲这样的美谈,然而在他这个时候,干戈遍地,已经很难找到。这就从侧面扣住题意“觐省”,并且点示出背景。第二句,诗的脉络继续沿着深沉的感慨向前发展,突破“不见老莱衣”这种天伦之情的范围,而着眼于整个时代。安史之乱使社会遭到极大破坏,开元盛世一去不复返了。诗人深感人间万事都已颠倒,到处是动乱、破坏和灾难,不由发出了声声叹息。“万事非”三字,包容着巨大的世上沧桑,概括了辛酸的人间悲剧,表现出诗人深厚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
三、四两句,紧承“万事非”而来,进一步点明题意。送友人探亲,不由勾起诗人对骨肉同胞的怀念。在动乱中,诗人与弟妹长期离散,生死未卜,有家等于无家,这也正是“万事非”中的一例。相形之下,韩十四似乎幸运得多了。可是韩十四与父母分手年久,江东一带又不太平,“访庭闱”恐怕也还有一番周折。所以诗人用了一个摇曳生姿的探问句,表示对韩十四此行的关切,感情十分真挚。同时透露出,由于当时正是乱世,韩十四的前途也不免有渺茫之感。这一联是前后相生的流水对,从诗人自己的“无家寻弟妹”,引出对方的“何处访庭闱”,宾主分明,寄慨遥深,有一气流贯之妙。
韩十四终于走了。五、六两句,描写分手时诗人的遐想和怅惘。诗人伫立白马江头,目送着韩十四登船解缆,扬帆远去,逐渐消失在水光山影之间了,他还在凝想入神。韩十四走的主要是长江水路,宜昌西面的黄牛峡是必经之乘地。这时诗人的耳际似乎响起了峡下黄牛滩的流水声,其中白马江头的景色乃是实景,而黄牛峡则是作者想象之中的虚景,虚实相生,饱含作者对友人的惜别之情。水声回响不绝,韩十四坐的船也就越走越远,诗人的离情别绪,也被曲曲弯弯牵引得没完没了。一个“静”字,越发突出了滩声汩汩,如在读者目前。这是以静衬动的手法,写得十分传神。等到诗人把离思从幻觉中拉回来,才发现他依然站在二人分袂之地。只是江上的暮霭渐浓,一阵阵寒风吹来,砭人肌骨。稀疏的树影在水边掩映摇晃,秋意更深了。一种孤独感蓦然向诗人袭来。此二句一纵一收,正是大家手笔。别绪随船而去,道出绵绵情意;突然收回,景象更觉怅然。此情此景,催人泪下。
尾联更是余音袅袅,耐人咀嚼。出句是说,分手不宜过多伤感,应各自努力,珍重前程。“此别”,总括前面离别的情景;“各”字,又双绾行者、留者,也起到收束全诗的作用。对句意为,虽说如此,只怕不能实现同返故乡的愿望。韩十四与杜甫可能是同乡,诗人盼望有一天能和他在故乡重逢。但是,世事茫茫难卜,这年头谁也说不准。诗就在这样欲尽不尽的诚挚情意中结束。“犹恐”二字,用得很好,隐隐露出诗人对未来的担忧,与“叹息人间万事非”前后呼应,意味深长。
这是一首送别诗,但不落专写“凄凄戚戚”之情的俗套。诗人笔力苍劲,伸缩自如,包容国难民忧,个人遭际,离情别绪深沉委婉,是送别诗中的上乘之作。
诗题中的“晚步”是理解这首诗的关键所在。云门道是山阴(今浙江绍兴)南若耶溪上的一段路,诗中所写之景是诗人漫步云门道中所见暮色笼罩下的山水景色,而处处体现着“移步换形”的特点。
颈联短短14个字涉及樵夫、野火、孤烟、牛、犁、小麦等意想,以白描手法描绘出一幅清新优美的山村春晚图。樵夫下山是动景,牛卧春犁是静景;“樵归野烧孤烟尽”是远景,“牛卧春犁小麦低”是近景。这一联所描绘的整个画面动静结合、远近结合,展现了一派祥和的田园景观,体现了诗人悠然自得的心境。
尾联的精妙之处在于使人通过想象虚写,把自己织进了这幅现实版的辋川图画里,使自己成为与这幅天然图画融为一体的画中人;同时又存在一个画外的自我,诗人仿佛具有分身术,跑到画外欣赏起这幅有自己在内的云门道中晚步图。
该曲抒写雪中游虎丘的所见所感。虎丘山在今苏卅市西北,是江南名胜之一。相传春秋时吴王阖闾埋葬在这里,三天后有老虎蹲踞其上,因此名“虎丘”。本曲通过雪中游览虎丘而借景抒情,其中蕴含着国家兴亡之感以及士人人生失意、壮志难酬的悲慨。
小令可分三层,开头五句写虎丘雪后的美丽景色。“梅花浑是真真面,留我倚阑干。”表现对雪中梅花的无限赞美和喜欢之情。把梅花比喻成美女,既写出了梅花娴雅高沽的芳姿,又写出其悠闲淡泊不慕荣华的神韵。“雪晴天气”三句写眼前实景,“玉”、“冰”紧扣雪字来写。“松腰”与“泉眼”可谓巧对。泉眼为俗用的现成的词语,而松腰则显然是作者精心选择和锤炼的语言,虽有斧斫痕迹,但并不生硬晦涩。后半部分由实转虚,抒发历史盛衰兴亡变化无常的深慨。“一丘黄土,千古青山”则用吴王阖间的丰功伟绩早已成了过眼烟云,而虎丘的青山却亘古永存这一现实来委婉地说明人生短暂,宇宙无穷这一直困扰着古人的深沉的人生哲理。这是第二层。最后三句是第三层,表现自己已完全被这里的美景所陶醉,又陷入到对宇宙与人生之奥秘的思索之中,敞对一切部不感兴趣了。不要说残碑无心去拍打,就连著名的剑池也无心再去观看了。全篇景起景收,情景交融,很有韵味。
全篇由写景、怀古、伤今三部分组成,分别写出游虎丘时的所见、所感、所叹,意脉清晰,结构谨严。遣词造句都很精到,值得仔细回味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