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和他弟子的言行的书,由若干篇章组成,内容大多是关于学习、道德修养、为人处世的一般原则。所选十二则,一方面阐述了学习应该有谦虚好学的态度和勤学好问、实事求是的精神;另一方面阐述了温故有新、学思结合、学以致用的学习方法,对后世的教育理论影响极大。另外,还有关于思想道德修养的问题,教育人为人处世的原则等论述。
第一章从学习方法讲到个人修养,学以致用,体现学习的价值。学而时习之强调有识的学习需要自觉,不断实践。有朋自远方来体现学习又是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的事情。人不有而不愠体现个人修养与别人有不有道没有关系,而是不求名利,自我进步。
第二章强调随时都该反省自己,提高自我修养。
第三章孔子自述一生进德修业的发展过程。随年龄增长,思想境界也逐步提高,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第四章强调思考是学习的关键,能在温习旧有识中有所发现,才可以为师。
第五章阐明学与思的辩证关系,即学和思要相结合,才能有所得。
第六章修身要经受困苦,贫穷的考验,表现了颜回安贫乐道的君子形象。
第七章体现了兴趣对学习的重要性。
第八章讲富贵和仁义之间如何抉择,体现了孔子宁愿贫贱而坚守义,不义之财不可取的观念。
第九章强调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虚心向别人请教,取长补短,同时要有端正的态度。
第十章这句话是孔子对于时间流逝,生命短暂的感叹。告诫人们要珍惜时光。
第十一章强调坚守志向,要捍卫自己的人格,坚守气节,
第十二章讲提升个人修养的方法,即要博学,笃志,切问,近思,这也是求仁的途径。
这首诗表达了臣子受到皇上召见的心态。首句写景,写黄昏入宫途中所见;次句叙事,写诗人被召见选德殿的情景;第三句写诗人被皇帝召见后激动的心情。末句写深夜退回玉堂后所见,并暗用紫薇省典故。诗写得含蓄而有味。
诗以“敕使传宣坐赐茶”一句与诗题照应,将事情始末一笔带过,这句是说,皇帝派出使者传令入宫,朝见时皇帝赐茶款待,“归到玉堂清不寐”句则是抒写被召见后的思想活动。“归到玉堂”是直叙其事,“清不寐”是抒写情怀,“不寐”见其心潮起伏,“清”字是点睛之笔,反映出诗人此刻感清激动而不狂热,他在冷静地深深思索着朝政的得失;包含有国事重托的责任感在内,形象地展示了政治家的气度胸襟。
首尾两句是绘景。首句写黄昏入宫途中所见,末句写深夜退回玉堂后所见。乍看只是随所见而书,似与“入直召对”没有直接关系。其实不然,是‘画中有意”(《白石诗话》),其中有诗人的匠心在。夏季的槐树本散发着细细的幽香,而黄昏已至,又是绿槐夹道,就给作者以清幽、沉寂之感,而枝头上日幕返巢的乌鸦又为之涂上一层静穆的色彩,使画面色调偏于冷暗,景物中显示出的正是诗人被召见前肃穆的心情。
末句之景与此不同,画面上,开放的紫薇代替了绿槐,如钩新月代替了昏鸦,气氛虽同样清幽,但色调偏于明丽。从“初上”二字可知诗人是看着下弦的新月冉冉升上花梢的,正与上句之怀寐刀相照应。景物中所显示的是被召见后深沉而又充满希望和贵任感的心情。值得注意的是这句暗中用唐时紫薇省的典故,白居易为紫薇侍郎时,有《紫薇花》诗:“独坐黄昏谁是伴,紫薇花对紫薇郎。”周必大时为宰相,故用紫薇花写景,妙语双关。
“宣室求贤访逐臣,贾生才调更无伦。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李商隐的这首《贾生》可和周必大的这首《入直召对选德殿赐茶而退》放在一起比较阅读。
首先,从召对的内容上看,汉文帝问的是鬼神,宋孝宗问的是国策,二者悬殊巨大,所以写法也大不相同。李商隐辞锋犀利,采用寓慨于讽的手法,极抑扬吞吐之妙,故跌宕有致。周必大则用双关修辞手法,寓政治历史内容于写景抒怀之中,故耐人寻味。其次,从感情的抒发上看,李商隐采用夹叙夹议的手法,在正反、轻重,抑扬、隐显的正确处理中,层层剥笋,把主题揭示出来。而周必大则用前后两幅不同的画面的描绘,寄托“入直召对”前后不同的激动之情。第三,从立意上看,李商隐矛头所指的是“不问苍生”的最高统治者,并寄寓自己怀才不遇的无穷感慨。而周必大则只有感激涕零。所以这首诗不能像《贾生》那样广为流传。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全诗以“江有汜”起兴,反复申述,大意是:不让我陪嫁,你会后悔的,你就痛苦去吧,你就一个人哭去吧。诗中“有”字为语助虚词,“汜”、“渚”、“沱”都是具体的水名,“以”、“与”、“过”都是动词,表示“陪同”(随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