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属魏晋人士好酒如命,竹林七贤的诗歌多有提到饮酒的事迹,陶渊明也是酒中常客,有《饮酒二十首》,可见当时人对酒的喜好。王绩的这首诗开篇就将阮籍和陶渊明点出,“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这两人一个“醒时少”,一个“醉日多”,极言其沉湎于饮酒的情状。王绩的多首诗中都曾大肆赞美阮籍和陶潜,他们一个是蔑视世俗的行者,一个是自由清高的隐士,其言行思想都是郁郁不得志的王绩的标杆。王绩醉后赋诗仍不忘前者,足见他对这二人的身世有感同身受、同病相怜之叹。
“百年何足度”,诗人自问自答:“乘兴且长歌。”在王绩看来,饮酒以至大醉,既能帮人纾解现实的烦恼,又能催生文思,开启诗兴。虽然诗人流露出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的思想,但这与他济世安邦的初衷毕竟背道而驰,这是他仕途不遇后的无奈选择。虽然他作出了归隐山林的决定,“回归到了精神贵族的行列”,但还是难以完全摆脱失意的困扰。所以,诗酒“乘兴”中未必没有仕途“败兴”。
此诗淳朴直率,措辞朴素,鲜作修饰,脱离了六朝习气,又摆脱了当时宫廷诗的“精英”氛围,真挚而疏放,大有魏晋高风。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这首诗的前四句写归田园后偕同子侄、信步所之的一次漫游。
首句“久去山泽游”,是对这组诗首篇所写“误落尘网中”、“久在樊笼里”的回顾。次句“浪莽林野娱”,是“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的作者在脱离“尘网”、重回“故渊”,飞出“樊笼”、复返“旧林”后,投身自然、得遂本性的喜悦。这句中的“浪莽”二字,义同放浪,写作者此时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身心状态;逯钦立校注的《陶渊明集》释此二字为“形容林野的广大”,似误。句中的一个“娱”字,则表达了“性本爱丘山”的作者对自然的契合和爱赏。
从第三句诗,则可见作者归田园后不仅有林野之娱,而且有“携子侄辈”同游的家人之乐。从第四句“披榛步荒墟”的描写,更可见其游兴之浓,而句末的“荒墟”二字承上启下,引出了后面的所见、所问、所感。
陶诗大多即景就事,平铺直叙,在平淡中见深意、奇趣。这首诗也是一首平铺直叙之作。诗的第五到第八句“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杇株”,紧承首段的末句,写“步荒墟”所见,是全诗的第二段。这四句诗与首篇中所写“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那样一幅生机盎然的田园画适成对照。这是生与死、今与昔的对照。既淡泊而又多情、既了悟人生而又热爱人生的作者,面对这世间的生与死、时间的今与昔问题,自有深刻的感受和无穷的悲慨。其在“丘垄间”如此流连徘徊、见“昔人居”如此依依眷念、对遗存的“井灶”和残杇的“桑竹”也如此深情地观察和描述的心情,是可以想象、耐人寻绎的。
诗的第九到第十二句是全诗的第三段。前两句写作者问;后两句写薪者答。问话“此人皆焉如”与答话“死没无复余”,用语都极其简朴。而简朴的问话中蕴含作者对当前荒寂之景的无限怅惘、对原居此地之人的无限关切;简朴的答话则如实地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而在它的背后是一个引发古往今来无数哲人为之迷惘、思考并从各个角度寻求答案的人生问题。
诗的第十三到第十六句“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是最后一段,写作者听薪者回答后的所感。这四句诗参破、说尽了盛则有衰、生则有死这样一个无可逃避的事物规律和自然法则。诗句看似平平淡淡,而所包含的感情容量极大,所蕴藏的哲理意义极深;这正是所谓厚积而薄发,也是陶诗的难以企及之处。读陶诗,正应从中看到他内心的境界、智慧的灵光,及其对世事、人生的了悟。
有些赏析文章认为作者此行是访故友,是听到故友“死没无复余”而感到悲哀。但从整首诗看,诗中并无追叙友情、忆念旧游的语句,似不必如此推测。而且,那样解释还缩小了这首诗的内涵。王国维曾说,诗人之观物是“通古今而观之”,不“域于一人一事”(《人间词话删稿》),其“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是“人类全体之性质”(《红楼梦评论·馀论》)。这首诗所写及其意义正如王国维所说。作者从“昔人居”、耕者言所兴发的悲慨、所领悟的哲理,固已超越了一人一事,不是个人的、偶然的,而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的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