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薛侯刚开始做县令的时候,宦官抓捕百姓,十分嚣张。荆州城里的良善平民,哭泣着让他们抓走。薛侯年纪不大,又刚刚上任,大家都替他感到危急。薛侯笑着说:“不是这样的。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养虎的道理,突然间很饿,它就会去吃人;可如果突然喂得很饱,它将会背靠山角反抗主人。我饿它,又不让它生气;我喂饱它,又不让它狂妄,政策就全在于我把握了。”过了不久,宦官果然接受了约束。等到其他郡城暴动气焰很盛,而荆州就算让那些人动乱也发动不起来。
而在当时,正赶上播州的少数民族叛乱。六部的使者的檄文就像下雨一样纷纷而来,计算家有一亩地的就要受罚,计算家有一个男丁的当壮丁服役。农民在田里哭泣;邮差在路上哭泣。而且荆州离叛乱之地四川很近,沿着沮河的支流顺流而下,百姓都惴惴不安,觉得朝不保夕。薛侯告示父老乡亲说:“大家反正是热锅里的鱼,担心又有什么用呢?”戒除一切纷扰,不得喧嚣。又说,“为什么因为一个小小的叛乱,就要使我们忠诚的子民疲惫不堪啊!”几个征调都压着慢慢讨论,过了不多久,叛乱果然平定了。
我当时正完成使命准备回去,听说他的事情,感慨地说:“现在如果全天下的大小官员都像薛侯这样,就不用为天下太平而担心了。”市井小民没什么见识,看到一两个官吏和宦官相持不下而出手打人,就群起叫好。所以,激发吏民争斗,名声就很传得很开;而协调吏民矛盾,功绩却得不到彰显。我为了追求扩张名声,而没有顾及这样做的危害,这就好比是借着刀锋来宰割东西啊。从古至今,国家的祸害从小人开始制造、而在那些贪图功名的君子那里酿成的情形,十有八九是这样。所以从荆楚、四川制造祸端以来,有识之士的忧虑,有比宦官和少数民族更为深切的。譬如病人希望疾病快一点离开,就专门服用攻克病症的猛药,那个人不是被疾病折磨死的,却是被用药害死的了。现在看看薛侯治理荆州,是激怒矛盾呢,还是调解纠纷呢?即便是薛侯只一天执掌政务,他也不会用贪图功名的药剂去荼毒天下的百姓啊。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薛侯这个人,面颊丰满,额头宽广,一看就知道他是伟大的人材。今年秋天,因为管理考务的事情选拔校录全省考生,第一名录取了我的好友李元善;第二名录用了我的弟弟宗郢(袁宗道)。李元善才能见识卓越超绝,他写的文章内容风骨胜过文理辞采,思想的根源非常的幽深透辟,要不是像薛侯一样独具慧眼,是没有人能赏识他的才俊的。我的弟弟文质朴直,温文尔雅,他的文章就像他本人一样,也能够不辱师门。任用这两个士子,共同辅佐一人掌政,到哪里比不上得到五个人才的使用啊?薛侯可谓是对录用士人很神明的了。薛侯的政治业绩,不胜枚举。在这里只大略描述其中重大的几个。大明王朝各方面治理政事的,难道有能够超出薛侯之上的吗?薛侯你就安心上路吧。
唉!倘使阉党在当时不采取激化矛盾的方式,而是采用协调之法,怎么会弄到决裂的地步呢?谁说文人没有不寻常的见识、不能够在事先洞察事情的苗头呢?
注释
入觐:指地方官员入朝进见帝王。
珰:汉代宦官帽子上的装饰物,借指宦官。汉代宦官充武职者,其冠用珰和貂尾为饰,故后来用其称宦官。如:珰竖(对宦官的蔑称);珰子(对太监或太监义子的贬称)。
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上片,词人描写了自己与朝云二人的自然体态与清净的心境。“白发苍颜,正是维摩境界。”词人贬到惠州,已年老容衰;然而他的心地进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维摩清净无欲的境界。值得词人晚年自我欣慰。而朝云呢“空方丈、散花何碍。”她随词人南迁,仍年青貌美,陪伴词人度着贬谪生活。在“方丈”的小天地里学佛,且如同天女散花,与词人一同切磋佛教教义,终有助于词人成为维摩式的心地澄明的佛家人。此等描叙,不是词人的创作虚构,而是他“清净独居一年有半”的真实写照。朝云在他心中是位可爱的女性人物。所以朝云那“朱唇筋点,更髻鬟生彩”的美丽动人的形象仍在他笔下闪光。东坡表明他爱朝云胜于教徒爱教,够虔诚的了,只好又拿出佛教的轮回思想,“千生万生只在”,永远海誓山盟,铭刻于心,付诸诗文。
下片,回忆美好往昔,祝愿朝云来日健康。“好事心肠,著人情态;闲窗下,敛云凝黛。”“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曾记得,你那乐于助人,成全先生的事业,你那“一生辛勤,万里随从”的宽阔胸怀,就表现在你的高洁的情感与媚人的仪态上。曾记得,“闲窗下”,挑灯伴读,学习佛经,又是那样的“敛云凝黛”,严肃之至,好不欢快。很快,词人从回忆的镜头中化出,回到面对面的梳妆台前。看“明朝端午”,万人欢庆传统佳节。在众多的活动中,词人认为最有意义的是学古人而“佩兰”。屈原在《离骚》中就赞赏“纫秋兰以为佩”的节日服饰。它既能健身芳心,又能给人以审美情趣,所以词人嘱咐朝云“待学纫为佩”,以此让朝云表现出高洁的形象。朝云只觉东坡对自己太好了。不过许多的诗文是言有尽而意无穷,长久的心愿便是要求东坡“寻一首好诗,要书裙带”,作为终身的记念。
全词写词人对朝云的深情,深化到如佛教徒对待释迦牟尼那样虔诚的程度。涛涛夜话道家常,情思绵绵无尽期,诚可谓“略去洞房之气味,翻为道人之家风。”
全诗一二句叙写作者乘车在下山的路中穿行,回头看抛在身后的峰峦已入莽苍。三四句写诗人还沉浸在对莫干山盘旋陡峭的山势的回味之中时,回程的路不知不觉地走完了。
“翻身复进七人房,回首峰峦入莽苍。”这是写毛泽东乘车归途回望莫干山。翻身跳进汽车里,回头看大大小小的山峰,已隐人到迷茫不清的草色中。诗人和随同人员,由莫干山的主峰塔山下来,很快地上了汽车,这时汽车已经发动。“翻身复进”即转身跃入,表现了乘车人动作敏捷,状写了上车的动作快而有力,说明心情欢愉,游兴未尽,不但体力未减,而且有所增强。杜甫《哀江头》有:“翻身向天仰射去,一笑正坠双飞翼。”毛泽东将手稿中的“复入”改为“复进”,避免与下旬中的“入”字重复。诗人将可坐七人的轿车称为“七人房”,通俗而幽默。“翻身复进七人房”一句,揭示了诗人动作轻快、心情欢愉的情状。“回首峰峦入莽苍”,轿车急驰,回头看时,莫干山的峰峦已进入苍茫的野色之中,越来越辨认不清了,形象而真切。从乘车下山,到“回首峰峦入莽苍”,对时空转换与行车速度,诗人只用“回首”二字,刻画出对名山胜境未了的兴致。诗人用“峰峦”来代指莫干山,很恰当。“莽苍”,古人多用于迷濛不清、空旷无际的田野之色,诗人用于山色也很贴切。因为那里“百道泉源飞瀑布”,青竹野树翠无边,云生雾绕,远远望去,只能是迷茫一片,同广阔无边的田野浑然一体。
次句接写下山途中,车窗外的青峰翠峦随窗内视点的飞速移动和空间角度的不断变化,由大而小,由近而远,由高而低,以至于迷迷蒙蒙,时隐时现,若有若无。这一句采用的是兼语句式,“峰峦”既是“回首”的宾语,又兼“入苍莽”的主语。北宋陈抟《归隐》诗曰:“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写的是梦境。“回首峰峦入莽苍”与“回首青山入梦频”句式相近,却写的是实景。“回首”照应开头的“翻身”,表现出诗人对名山胜境的顾眄留恋和未了的兴致。“峰峦入莽苍”与“山色有无中”(唐王维《汉江临泛》)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入”字,将静态的景物动态化,极为传神。
莫干山与杭州城的空间直距近百里,以路程计,当不止此数,行车决非片刻能到。但诗的艺术时空,可以“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晋陆机《文赋》)。如果说“回首”句是以急速变化的空间景象表现飞逝而去的时间意象的话,那么结尾两句则是采用时空变形的艺术手段,化时辰为瞬间,缩百里为咫尺,写出独特的审美感受。
“四十八盘”显示的是峰回路转、弯曲盘旋的空间意象,“才走过”却有着急遽发展的时间节奏。上一句的那个“入”字表现为一个过程,“入莽苍”当在车离山道之后。而“回首”则是一路不断地向后瞻望,全神贯注地目送“峰峦”远去。待到山色终于融入一片苍莽之中,这时转过脸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轿车已履平地,这便是“才走过”云云的心理依据。从山上到山下,诗人感觉到的只是顷刻间的一驰而过,于是原有的空间被极大地压缩了。作者的《七律·登庐山》的开头两句“一山飞峙大江边,跃上葱茏四百旋”,在展现雄伟壮阔的空间景象的同时,着一时间速率极快的“跃”字,一下子将庐山上下的空间距离缩小,生动地表现出诗人的豪情。“四十八盘才走过”的“走”字,是飞奔之意,与“跃”字有相同的艺术功能,又和下一句的“风驰”同义。而结尾句如果没有“风驰”二字过渡,就会使人产生莫干山下即“钱塘”的错觉。其实“四十八盘”只是归程的一小段,离杭州尚有百里之遥,但作者却以风驰电掣、其疾如飞的车轮转动,形象地表现了时光的高速,压缩了出发点与目的地之间巨大的空间距离。“已”回应上句的“才”,构成两句间的顺承关系。“又”则点明“到钱塘”并非初次,暗示了由杭州去莫干山,再由莫干山返回杭州的来去行踪,具有极强的概括力。
这首诗主要的艺术特色:风格轻快。体现在归途人的心情与动作的轻快上。上汽车的动作“翻身跃入”,体轻敏捷,干净利落,“跃”字传神,显得老当益壮,非常活跃。在回首山色时,看到的是“入莽苍”,反衬出汽车远离莫干山以及行驶之快,一个“又”字,更加突出车速之快,又表现了作者心情的轻快。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走过“千里”之程,诗人完全沉浸在轻松快乐之中,显得轻舟的神速。两者都体现了一个“快”字,表现的是一个“松”的心境。所不同的是,一个在陆上,一个在水上;一个坐车,一个乘船;一个“回首”,一个“旁观”。
全诗即景抒情,诗句轻快,语言明白如话,诗趣意兴盎然。诗人此次游兴极好,心境闲适,以致慨叹时光走得太快了。
《阮裕焚车》是一篇质朴的散文,用的虽是口语,但短小精悍、意味隽永、耐人回味。本文在晋宋人文章中也颇具特色,历来为人们所喜读,成了诗词中常用的典故。其所述的阮裕这一人物事迹,也多为后世作者所取材引用,影响很大。
文章中阮裕的形象,首先无私助人,让人尊敬。一个与阮裕没有很大交情的人因某件旁人看来较为晦气的事向阮裕借车他都肯借,可以看出阮裕的爱心。其次,阮裕不愿意保留不能体现使用价值的东西。阮裕焚烧了马车,使自己的私心绝灭。阮裕有着直率、助人为乐以及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性格,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最后,通过阮裕的正面形象,本文还讽刺了因吝惜自己的钱财而不肯去帮助他人的人。这也体现了《世说新语》一贯的风格。
此诗写一位尊贵的男子驾车驱驰在浚邑郊外的大道上,车马隆隆,旗帜飘扬。接下来是对旗帜和车马的特写:旄是“素丝纰之”,用素丝织的流苏镶在旗帜的边上,可见其色彩鲜明及飘扬姿态;马是“良马四之”,四匹高头大马驾车而行,十分气派,意气风发。
第二、三章意思相近,但比第一章旗帜越来越漂亮,距离浚邑越来越近,车马排场越来越盛。而离目的地越近,其情越怯。
此诗全用赋体,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但完全重复的句子仅“彼姝者子”一句,这似乎也突出了那位“姝者”在全诗中的重要性。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西方美人’,亦称圣王,则称贤以姝,亦无所疑。”持“美好善说”的毛诗说以为“姝者”是卫国好美善的大夫,持“访贤说”的朱熹则以为“姝者”是卫国的贤人,但他们都认为“之”指代的是卫大夫。毛诗说以“之”为“贤者乐告以善道”(《毛诗序》)的对象,朱熹以“之”为“答其礼意之勤”(《诗集传》)的对象。“之”指代的应是上文的“彼姝者子”,若取“访贤说”,那“之”必然是指被访的贤人。“何以畀(予,告)之”,正是访贤大夫心中所想的问题:将赠送他们什么东西以示礼敬?将告诉他们哪些事需要请教?
关于诗中是“四之”“五之”“六之”,《毛传》解为“御四马也”“骖马五辔”“四马六辔”,认为“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是说大夫驾车建旌旄而行。对此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服马四辔皆在手,两骖马内辔纳于觖,故四马皆言六辔,经未有言五辔者。”又引孔广森语曰:“四之、五之、六之,不当以辔为解,乃谓聘贤者用马为礼。三章转益,见其多庶。《觐礼》曰:‘匹马卓上,九马随之。’《春秋左传》曰:‘王赐虢公、晋侯马三匹。’‘楚公子弃疾见郑子皮以马六匹。’是以马者不必成双,故或五或六矣。”
从诗艺上说,“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由远而近,“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由少而多,章法是很严谨的,而“何以畀之”“何以予之”“何以告之”用疑问句代陈述句,摇曳生姿。如果按“访贤说”,那么此诗反映访贤大夫求贤若渴的心理可谓妙笔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