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感叹身世写起,率直深沉。 “行止皆无地”,是极言其处境困厄的。在此失路艰虞的情况下,“招寻独有君”,充分表达了诗人对郑明府感激赞美之情意。言外之意就是说郑明府是当时唯一的能以恩德相结的知己,以声气相求的知音。诗人在赞美郑明府的同时也流露着心满意足的情绪,为全诗创制了友好愉悦的气氛。这联诗采用的是欲扬先抑的手法,将一个普通的延请,写得激荡人心,意味深长。
“酒中堪累月,身外即浮云”,是诗人即席产生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慨,也是诗人多年来郁郁不得志的一种表现。酒可以解忧,酒可以消愁,人在醉中好度岁月,这就表明诗人胸中有块垒之不平。“身外即浮云”,是说一身之外,荣名利禄都像过眼烟云,不值得去追求。这貌似旷达的言词的背后,未免不含有几分愤懑之情。
诗没有直接写“琴樽横宴席”等的热烈场面,但通过“露自宵钟彻,风清晓漏闻”的景物描写,已侧面表明他们是通宵达旦欢宴的。“露白”,可见有月华高照。在这月明风清之秋夜,朋友们饮酒赋诗,不知不觉中时间过得很快,夜里清晰的钟声催人,拂晓滴嗒的漏声促人。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夜过去了,朋友们终于要分手了。
在通宵达旦的欢宴之后,正置与朋友告别之际,诗人不同一般,没有一句留恋惜别的絮语,却说: “坐携余兴往,还似未离群”,表明友谊的深长,友谊的力量,使他这个“行止皆无地”的人将不会再感到孤单,精神上得到很大的慰藉,实际上是又一次对郑明府的赞扬。
韩琦的诗平易中见深劲,比较讲究炼意,但与一般的西昆体作家相比,风格又比较朴素。这首诗从水阁入题写九日宴会的兴致。
第一句写池馆园林荒凉的感觉,写景较工,而以疏淡见长,且与第三句“秋容淡”相呼应。与全诗以意胜的特点很一致。第二句点出九日宴会之事,虽然池馆倾圮。台榭荒芜,却有嘉客来助成重阳雅集,环境虽然荒僻,人的兴致却很高,这一对比的意思一直贯穿到诗尾。
三、四两句正面写九日赏菊,是韩琦的名句,这两句借赞颂重阳时节,菊花虽晚开而尤为芬芳而寄意:晚节可贵,要注重晚节。两句含比兴之意,字面上是写菊花犹有晚香,言外之意则是表达自己有岁虽晚而节弥坚的品格。
五、六两句写眼前宴会之事,重九宴会饮酒是诗歌中的传统内容,蟹螫也是展现文士风流雅致情趣的传统意象,但此诗不仅仅是简单借用这两个传统的重九意象,还更多地写到了酒和蟹螯本身,这种写日常生活中文士生活趣味的作法带有自居易的特点。
诗的最后写自己年老虽不能豪饮。但诗兴仍豪,有翻案之意。这样写诗的意思不致衰竭,章法健举。
韩琦这首七律,可谓信手拈来,“咸得于自然”,浑然天成。也就是诗人直抒胸臆而作诗,而不是“出于经史”;整首诗歌体现的并不是在秋色里持续的的消沉,而是在一片肃杀的秋景之中强调一种高洁的人品,这正是这首诗歌能够被人广为流传的主要原因之一。
王寂,善写情词,善写他人故事。该词即隐括杜牧故事而成。
与杜牧原诗《遣怀》:“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相比,此词全篇含有杜牧故事,又有杜牧诗意。杜牧用绝句,句式整齐,音节浏亮,表现的意绪略显轻微,其妙于比兴,但只提供了一个大的情境。而此词则用长短句,参差交错,富有乐感,更显哀感顽艳,凄恻动人,且情感更深内容更详,“眼约心同”更为此词画龙点睛,神、情、意顿时毕现。
上片,“十年尘土湖州梦,依旧相逢”“湖州梦”似仿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之句。作者把“一觉”换成“尘土”更显含蓄朦胧。回首十年人生路,重返湖州,但见尘土满衣襟,难喜相逢。”眼约心同,空有灵犀一点通。“后一句中化用李商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而词意顿改。李诗言虽相隔两地,但情感相通,此则近在咫尺,却不能相亲相爱,一个“空”字表达了多少惆怅,多少怨恨。句中前日“依旧”,继言“空有”,对比转折,准确而强烈地传达了那种沉重的失落感,那种对时乖命蹇、阴差阳错的诅咒和无可奈何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从情感的波峰跌到浪谷,从美好的梦幻跌落到无情的现实中来,一种沉重的失落感顿上心头。
下片“寻春自恨来何暮,春事成空。”感慨命运无情,时光空度,只留下一种深深的怨愤。“懊恼东风,绿尽疏阴落尽红。”“东风”、“落红”句,遗憾之气十足,意味悠远弥永。重情的人,偏有坎坷的爱情经历,情到深处,让人倍尝辛苦,十年之愁,凝铸了佳篇。作者直接化用杜牧诗句,更是表达作者对“绿尽疏阴落尽红”的无奈,只能懊恼东风的无情。
在这首词中,作者写男女情事,不是像前代词人那样,咏离别,寄相思,而是选择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境,写由重逢带来的感伤。久别重逢,理应使人惊喜欢欣,可是这首词所写的却是一种令人痛苦难堪的重逢。经历了长期的相思之苦以后,满怀着美好的憧憬而来,却因相逢而撕碎了霓虹般的梦影。旧情虽在,人事已非,咫尺相对,只能眉目含情而已。这种情境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艺术冲击力。
作者引用杜牧诗事,遣词用意似有同感。字里行间既述说杜牧往事,又寄托了自身无限情感。这首词写久别(十年)重逢,不见些许欢欢,满是一种痛苦伤怀之情。
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