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安史之乱初期,唐玄宗奔蜀,太子李亨留讨安禄山,不久,李亨既位,史唐肃宗。玄宗又曾命令儿子永王李璘督兵平叛,永王李璘在江陵,召兵万人,自树一帜,肃宗怀疑他争夺帝位,已重兵相压,李璘兵败被杀。李白曾经参加过永王李璘的幕府,被加上“附逆”罪流放夜郎(今贵州遵义),当他行至巫山(今重庆境内)的时候,肃宗宣布大赦,李白也被赦免,他像出笼的鸟一样,立刻从白帝城东下,返回江陵(今湖北荆州)。此诗即回舟抵江陵时所作,所以诗题一作“白帝下江陵”。
此诗意在描摹自白帝至江陵一段长江,水急流速,舟行若飞的情况。首句写白帝城之高;二句写江陵路遥,舟行迅速;三句以山影猿声烘托行舟飞进;四句写行舟轻如无物,点明水势如泻。全诗把诗人遇赦后愉快的心情和江山的壮丽多姿、顺水行舟的流畅轻快融为一体,运用夸张和奇想,写得流丽飘逸,惊世骇俗,又不假雕琢,随心所欲,自然天成。
“朝辞白帝彩云间”“彩云间”三字,描写白帝城地势之高,为全篇描写下水船走得快这一动态蓄势。“彩云间”的“间”字当作隔断之意,诗人回望云霞之上的白帝城,以前的种种恍如隔世。一说形容白帝城之高,水行船速全在落差。如果不写白帝城之高,则无法体现出长江上下游之间斜度差距之大。白帝城地势高入云霄,于是下面几句中写舟行的迅捷、行期的短暂、耳(猿声)目(万重山)的不暇迎送,才一一有着落。“彩云间”也是写早晨景色,显示出从晦暝转为光明的大好气象,而诗人便在这曙光初灿的时刻,怀着兴奋的心情匆匆告别白帝城。
“千里江陵一日还”的“千里”和“一日”,以空间之远与时间之短作悬殊对比。这里,巧妙的地方在于那个“还”字上。“还”,归来的意思。它不仅表现出诗人“一日”而行“千里”的痛快,也隐隐透露出遇赦的喜悦。江陵本非李白的家乡,而“还”字却亲切得如同回乡一样。一个“还”字,暗处传神,值得读者细细玩味。
“两岸猿声啼不住”的境界更为神妙。古时长江三峡,“常有高猿长啸”。诗人说“啼不住”,是因为他乘坐飞快的轻舟行驶在长江上,耳听两岸的猿啼声,又看见两旁的山影,猿啼声不止一处,山影也不止一处,由于舟行人速,使得啼声和山影在耳目之间成为“浑然一片”,这就是李白在出峡时为猿声山影所感受的情景。身在这如脱弦之箭、顺流直下的船上,诗人感到十分畅快和兴奋。清代桂馥称赞:“妙在第三句,能使通首精神飞越。”(《札朴》)
“轻舟已过万重山”为了形容船快,诗人除了用猿声山影来烘托,还给船的本身添上了一个“轻”字。直说船快,那便显得笨拙;而这个“轻”字,却别有一番意蕴。三峡水急滩险,诗人溯流而上时,不仅觉得船重,而且心情更为滞重,“三朝上黄牛,三暮行太迟。三朝又三暮,不觉鬓成丝”(《上三峡》)。如今顺流而下,行船轻如无物,船的快速读者可想而知。而“危乎高哉”的“万重山”一过,轻舟进入坦途,诗人历尽艰险、进入康庄旅途的快感,也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了。这最后两句,既是写景,又是比兴,既是个人心情的表达,又是人生经验的总结,因物兴感,精妙无伦。
这首诗写的是从白帝城到江陵一天之内的行程情况,主要突出轻快,这也反映了李白心情的轻快。李白以58岁的年龄,被流放夜郎,抛妻别子,走向长途,忽然遇赦,得以归家,心里自然十分高兴。在诗中李白没有直接抒情,但是读了他对行程的描写,自然感受到他的心情和兴奋的情绪。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