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开篇以柏舟泛流起兴,写女主人公为自己的婚姻恋爱受阻而苦恼,就好比那在河中飘荡的柏木小舟一样。她早已自己相中了一个翩翩少年,他的发型很好看,透出活泼灵动的精神劲儿。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她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可是她的母亲千般阻挠万般阻拦,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古代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这种敢爱敢恨的女子自己找婆家的事情,真是有违传统习俗的,当父母的当然不会同意。可能也不一定是父母要展示权威,多半是他们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在为儿女把关,以确保日后生活美满。但是代沟的存在,使两代人的择偶观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冲突。这原也正常。问题的关键是,母女二人的矛盾不可调和,因此才有了“之死矢靡他”的决绝抗争。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
这篇赋先写苦笋苦而有味,多食无害,再写俗传苦笋不可食之荒谬而自己为苦笋辩护之论却不为人所接受,只好自享其美味,最后引用李白的诗句“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作结。全赋浅明如话而有深意在,借咏苦笋虽苦食之却能“开道”之事,阐发了忠言虽然逆耳却可以“活国”之理。
此赋可分作三个层次。
首先,赞美苦笋有益身心健康。苦笋物性是“小苦”、“温润缜密”,但“甘脆惬当”,故而“反成味”、“多啖而不疾人”,于身心有益。
接着,融注自身体验,寓苦笋以深刻含义:苦竹之笋,味道虽苦,食之却可以“开道”;忠谏之言,虽然逆耳,听之却可以“活国”;苦竹之笋,“钟江山之秀气”,忠谏之士,聚民族之精华;苦竹之笋,“深雨露而避风烟”,忠谏之士,存傲骨而鄙权贵。苦笋与忠臣,是那么的相似,但世人多不理解。素质佳美的苦笋,横遭诽谤,“食之动痼疾”,而徒有其表的桂斑,却受到青睐,以致有“梦永”的非分之想;相应的,敢于直言的忠臣,也是横遭诽谤,贬官流徙,而奸巧邪佞之徒,却青云直上。对此逆境,作者的态度是给予最大的蔑视,“未尝与之言”因为作者性格刚强,襟怀豁达,赵翼称他“不肯随俗为波靡”(《瓯北诗话》),故而取此姿态。
最后,博学多才的作者,顺手拈来李白的诗句“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收束赋文。酷爱饮酒的李白以自得醉中之趣为乐,戒饬自己不要向饮酒者讲说这种乐趣,浅层的意思是不把苦笋之趣对不理解者讲说,而不平之鸣,怜才之意,深蕴其中。
全赋虽与作者“点铁成金”、“无一字无来历”的主张相悖,但浅明如话而有深意在。
此曲由叹时光流逝之迅疾而生“月残花落”之深慨,抒发了一种老大无奈的伤感情绪,自叹亦复叹人。春花易逝,秋月无常,表达了作者对于人生与世事的伤感心理。作者巧妙自然地借用李后主之《虞美人》词结合自己眼前的情与景,抒发了他对当时社会和人情世故的不平和不满之意,流露出他对仕途坎坷的愤懑与悲哀之情。若就诗意看,无非如此,似不足誉扬。但就内容表现而言,此词有一种令人感到似浅似深,似熟似生的效果。浅者,是因为“诗里落花,多少风人红泪”,人们已经见得很多了。而月残花落虽相似,各有心酸各有情。王和卿的这首小令从头到尾,春花秋月一路写去,别无一点“人事”的描述,其意旨归趣显得含蓄不明,这就不禁令人产生似熟还生、似浅还深之感,并由此而生吟咏的兴趣、索解的心理。
若就律艺方面而言,这支小令六句六韵,由“春”、“秋”而衍“花”、“月”,然后似轱辘蝉联而下,一脉贯通。曲中“春”字、“花”字、“月”字各出现三次,“秋”字出现两次,春、秋、花、月,反复吟唱,造成一种宛转流畅、回环往复之美。在全曲短短三十一字中,两用对偶,一为工对,一为流水对,整饬中又富于变化,显得和顺谐畅。同时用典自然浑化,若出己手,这一切却又使得它流光溢彩,具有了不可或缺的艺术价值。
生活在金末元初的王和卿,散曲作品并不多,既有滑稽调侃,粗俗嘲谑之风,也有空灵之作,如这首小令。但无论哪类作品,皆颇具特色。其题材、风格之多样,也可以说预示了元代散曲多元发展的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