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 1183篇诗文
这组词,字面上句句是对贾宝玉的嘲笑和否定,实质上句句是对他的赞美和褒扬。从封建社会阶级伦理道德标准衡量,贾宝玉是个被否定的人物;可是从作者的人生观和社会观来看,他却是个和那些国贼禄蠹完全相反的、保持着人类善良天性的真正的人。所以说词中句句都是反话。贾宝玉不假矫饰地表现自己的天性,在那样的贵族之家处处受束缚、限制,于是就要产生苦闷,就要采取种种方式宣泄,在道学先生们看来这就是“寻愁觅恨”“似傻如狂”了。通过这首词,作者用反面文章把贾宝玉作为一个封建叛逆者的思想、性格概括地揭示了出来。词里说贾宝玉是“草莽”“愚顽”“偏僻”“乖张”“无能”“不肖”等,说宝玉言行违背社会伦理,不合中庸之道,看来似嘲,其实是赞,因为这些都是借封建统治阶级的眼光来看的。
在曹雪芹的时代,经宋代朱熹集注过的儒家政治教科书《四书》,早已被封建统治者奉为经典,具有无上的权威性。贾宝玉上学时,贾政就吩咐过“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然而贾宝玉对这些“最要紧的东西”偏偏“怕读”,以至“大半夹生”,“断不能背”。这当然要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草莽”“愚顽”了。但贾宝玉对《西厢记》、《牡丹亭》之类理学先生所最反对读的书却爱如珍宝;他给大观圆题额,为芙蓉女儿写诔文也显得很有才情。连薛宝钗都说他“每日家杂学旁收的”,承认他懂得多。在警幻仙姑的眼中,贾宝玉是“天分高明,性情颖慧”。可见,所处的角度不同,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也不一样。贾宝玉并不是“腹内原来草莽”“不通世务”,而是他厌恶贾雨村之流的政客,不屑与之为伍。不愿读的文章也只是那些“圣贤”的说教和一文不值的科举时文。贾宝玉厌恶封建知识分子的仕宦道路,尖刻地讽刺那些热衷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他一反“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通人!”他嘲笑道学所鼓吹的“文死谏、武死战”的所谓“大丈夫名节”是“胡闹”,是“沽名钓誉”,贾宝玉这些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偏僻”“乖张”“大逆不道”的言行,无不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支柱一一孔孟之道的大挑战与批判。而“那管世人诽谤”,正表现了他那种不苟且、不随俗、独立不迁的个性,更是对他那种傲岸倔强的叛逆性格的颂扬。
词中“贫穷难耐凄凉”一句是预示贾家败落后,贾宝玉要有一段困苦不堪的生活经历。《红楼梦》第十九回写贾宝玉去袭人家探视,袭人的母亲和哥哥慌忙招待贾宝玉,摆上一桌子果品,可是袭人觉得没有一样可吃之物,只给贾宝玉拈了几个松子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给贾宝玉。这表现出贾宝玉是十分娇贵的。就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条批语说:将来贾宝玉“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对照起来看,他日后的处境是十分凄凉的。贾宝玉在曹雪芹原著的八十回以后的经历虽然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有一段贫穷的经历是可以肯定的。虽然给现代人看来,贾宝玉的叛逆思想在当时是进步的,但他毕竟是一个生长在封建贵族家庭里的“富贵闲人”。他厌恶封建统治阶级的人情世故,不追求功名利禄,却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剥削阶级生活。所以,一旦富贵云散,家道败落,也是必然“贫穷难耐凄凉”的。
假语村言,连篇迭出,极力的贬斥必然会使有艺术欣赏能力的读者领悟到:表面上是贬,是骂,实质上是褒,是赞。贾宝玉不假矫饰地表现自己的天性,在那样的贵族之家处处受束缚、限制,于是就要产生苦闷,就要采取种种方式宣泄。这样的贵族青年,按封建阶级“接班人”的标准要求,那是“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了。他既不能像其祖先那样“理朝廷、治风俗”,为皇帝做个贤臣良相;也不能像王熙凤那样治家理财,撑起家业的门面,所以说是“于国于家无望”了。这样一个“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于国于家无望”的人,自然难以进入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法眼,于是他就成了贵族之家的“纨袴与膏粱”的反面教材——“莫效此儿形状”。
这两首词写于小说主人公初次出场时,对于读者认识小说主人公人物形象,进而认识《红楼梦》全书的思想内容,极富启迪意义。
这是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所作。
此诗可分成四个层次。
第一层为开头六句,写宴集的环境,突出“郡斋雨中”四字。兵卫禁严,宴厅凝香,显示刺史地位的高贵、威严。然而这并非骄矜自夸,而是下文“自惭”的原由。宴集恰逢下雨,不仅池阁清凉,雨景如画,而且公务骤减,一身轻松。
再加上久病初愈,精神健旺,面对嘉宾满堂,诗人不禁喜形于色。寥寥数句,洒脱简劲,颇有气概。
第二层为“自惭”以下四句,写宴前的感慨。“自惭居处崇”,不单指因住处的高大宽敞而感到惭愧,还包括显示刺史地位的“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更使韦应物感到了自身责任的重大。
当然,“未睹斯民康”——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是触发他“自惭”的最为直接的原因。诗人从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出发,自觉地将“斯民”之康跟自己的华贵、威严及“居处崇”对比,这是很自然的。他以前早就说过“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寄李儋元锡》)和“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观田家》)等语,把自己所得俸禄与农民的辛勤劳动联系起来,把自己的地位和自己的责任联系起来,为自己的无功受禄而深感惭愧,深感不安,这种深刻的认识,来自他历年担任地方官所得到的感性印象。
但是又将宴饮享乐了,解决这种心理上的矛盾,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老庄思想了,于是,“理会是非遣,性达形迹忘”,会老庄之理而遣送是非,达乐天知命之性而忘乎形迹,用这种思想去麻痹自己,可以暂时忘怀一切,心安理得地宴集享受,不必再受良心的谴责。韦应物亦不能免给。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通病。
第三层为“鲜肥”以下六句,写诗人对这次宴集的欢畅体会。这次宴会,正值禁屠之日,并无鱼肉等鲜肥食品上桌,而是以蔬果为主。这说明与宴者的欢乐并不在吃喝上,而是在以酒会友、吟诗作赋上。诗人得意洋洋地说:“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他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倾听别人吟诵佳句杰作,满心欢快,浑身轻松,几乎飘飘欲仙了。
第四层为最后四句,盛赞苏州不仅是财赋强盛的大藩,更是“群彦今汪洋”的人才荟萃之地,以回应题目上“诸文士燕集”的盛况。
高启的《游灵岩记》,作于1364年——1366年(元代至正二十四至二十六年)张士诚据苏州自称吴王期间,记叙了作者奉陪张士诚所任命的淮南行省参知政事饶介游苏州灵岩山及赋诗之事。
《游灵岩记》文辞清丽,字句整饰,意在言外。明为游记,却不着意于正面记叙此次游山的历程;明是应命之作,却饱含讥讽挖苦之意。文中巧妙地表现了作者鄙夷权贵,不尚功利,洁身自好的志向。文如其人,结构精巧。
文中明褒实贬,诡谲嘲弄。《游灵岩记》以灵岩之“异”,一贯到底,借记述灵岩之游,运用明褒实贬的手法,诡谲巧妙地嘲弄了一伙趋炎附势的新贵。作者先说灵岩山特异于苏州诸山。吴城东面是广袤的平原,只有西面是连绵起伏的峰峦叠嶂。“峰联岭属”之中,灵岩一山独秀,像是不肯和众峰排列在一起,独具匠心地突出灵岩山之“异”,也为下文的议论设下伏笔。接着,作者着重描述灵岩山以吴王夫差及西施诸古迹著名,以山上台、轩、阁可以四周远眺“虚明动荡”称胜,而对灵岩山本身的景物未予正面描述与称道。然后笔调一转,忽然说:“启,吴人,游此虽甚亟,然山每匿幽閟胜,莫可搜剔,如鄙予之陋者。”——他自己是当地人,虽然常游灵岩山,但未发现灵岩有幽境胜景,用文中的话来说,仿佛灵岩山故意鄙薄本地人浅陋,把幽境胜景都隐藏起来,等待外来贵宾莅临欣赏。从而引出饶介及其随行的游山,见出饶介对灵岩山景物“幽显巨细”,莫不称道,而作者自认“浅陋”,从前不识灵岩山。最后借饶介“命客赋诗,而属启为之记”,发挥议论:山被人欣赏,人欣赏山,两相对应,有这样的山而遇不到这样的人,或者有这样的人而见不到这样的山,“皆不足以尽夫游观之乐”。名山须待名士赏识,名士须遇名山共游。“今灵岩为名山,诸公为名士,盖必相须而适相值”。并且特意点明“若启之陋,而亦与其有得焉,顾非幸也欤?”他只是“有幸”参与此游,其实并不在“名士”诸公之列。
灵岩山是苏州的名山。作者是苏州人,又是饱学卓见、品位高雅之士,热爱家乡的山,热爱家乡的水,热爱家乡的名胜,又屡次游览灵岩山,并不是“不识”灵岩,也不是“知于此山为始著于今而素昧于昔”。正是由于作者对灵岩十分熟悉,才能如此独到地把握和道出灵岩山之“异”,才能如此精准地领略并感叹:“盖专此郡之美者,山;而专此山之美者,阁也。”
作者以“浅陋”的姿态自居,在《游灵岩记》的写景、记事以及议论之中蕴含了深意:以明褒实贬的笔法,寄寓比喻,嘲弄新贵大员饶介的附庸风雅,其实并不识灵岩,挖苦同游的十位幕僚“名士”的簇拥,其实是趋炎附势。高启犹如灵岩山,“拔奇挺秀,若不肯与众峰列”。全文因此别有一番机趣。
诗人在这首诗里咏叹的是松树,但它不是纯粹的咏物诗,而是借咏物抒情咏怀,明写松树,暗喻人才,句句写松,却句句落实到人。诗的前四句指出,松树在幼小时,并没有很特别的地方,它和其他小树苗一样,常常淹没在杂草丛中,不为人们所注意。人们不知道它有远大的发展前景,也不了解它的笼罩云气的壮志和傲霜斗雪的风骨。这既是诗人的自喻和自况,表明自己像松树那样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贞的节操,是一个“好苗子”,但“为草所没”,未被发现和看重;同时也是要求当权者“慧眼识人”,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弱干见摧残,纤茎易陵忽”两句,指出松树的成长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特别在它幼小的时候,容易被摧残、被伤害,只有精心地培育它,爱护它、保护它,它才能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这两句诗,有诗人寻求庇护的意图。诗人自荐多才,仕途不济,后因私撰《齐春秋》而遭受打击,长久失意,希望得到王桂阳的援助和保护。以上六句诗,深刻揭示了人才成长的规律,即不仅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还要注意培养和爱护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不然的话,人才是很容易被埋没、被损害的。诗的最后两句,诗人保证说:当幼松一旦长成数千尺的大树,一定不会辜负主人的知遇之恩,要建功立业,庇护众生,有所作为。
此诗通篇采用比体,情意委婉,笔意含蓄,与当时南朝华靡艳丽的诗风相比,此诗显得清新挺拔,别具一格。从结构上看,全篇首尾呼应,章法整饰,一气贯注,中两联为对仗,已有一些唐人律诗的体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