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载《艺概·诗概》独推李商隐诗“深情绵邈”,这首悼念所爱者的小诗便是一篇很有代表性的佳作。
此诗前二句写荷叶的“生”与“枯”,暗示人生的变化;后二句感叹尽管自己此身尚存此情长在,无奈逝者已矣,格调无限凄惋,将前两句所蕴含的绵绵深情推向无以复加的新境。
“荷叶生时春恨生,荷叶枯时秋恨成”,诗一开头就用缓慢沉重的语气喃喃诉说起作者内心的憾恨。上、下句七字中有四字重复,类似的字句重用令人想起其七绝名篇《夜雨寄北》中关于“巴山夜雨”的吟咏,读来自有回环往复、似直而纡的情韵。这两句赋中寓比,把无情的曲江荷叶化为有情之物,仿佛荷叶的春生、秋枯都与诗人的哀思有关。句中春生、秋枯,恨生、恨成映衬对比,更丰富了诗的内涵。这样,诗的前半从语气、字句、修辞、写法诸方面无不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悼亡的沉痛感情。
类似情事在义山的悼亡诗中颇有可印证者,取以参读有助于对此诗内容旨意的理解。《房中曲》云:“忆得前年春,未语含悲辛。”大中三年(849)春,王氏已患病。时义山因府主郑亚被贬,罢桂管幕职落魄返京。夫妻久别重逢,无语凝噎。了解义山长年飘泊,依人作游的经历,自会对其诗中“春恨生”的含意有较具体切实的理解。第二年,诗人为生计所迫,又不得不奔波千里,到徐州卢弘止幕府。《房中曲》又云:“归来已不见,锦瑟长于人。”大中五年(851)春,义山徐幕罢归,补太学博士,在京与爱妻一起度过最后几个月的光阴。不幸王氏于秋天病殁。“柿叶翻时独悼亡”、“秋霖腹疾俱难遣,万里西风夜正长”这些悼亡诗名句,正可说明其“秋恨成”所指为何。“人世死前惟有别”,义山伉俪情深,却为着仕途生计夫妻常常在分离中,王氏遽尔病逝,这给诗人留下多大的憾恨。只有知人论世,才能比较确切地把握其中叙事抒情的内容。
“深知身在情长在”一句无限凄惋,将前两句所蕴含的绵绵深情推向无以复加的诗境。如此一往情深的悼亡语,正如其作于东川的《属疾》诗所云:“多情真命薄,容易即回肠。”他也只不过暂存人世,最为伤心的是常常触绪成悲,哀思难禁。不过,这一句显得更为沉痛哀绝,唯《无题》诗中“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至情之语可以仿佛。诗情亦由此臻于极至的境界。
前三句是至情语,结句则新境再展,转用婉曲语作收。又值幕秋之时,衰病垂幕的李商隐独游曲江,闻声起哀,触景伤情。“怅望江头江水声”,他似乎在怅望水声,而不是在听水声。表面的视、听错乱,深刻地反映了他内心的怅恨茫然。通感所谓声入心通,这里正说明其听觉、视觉、感觉的交融沟通。诗人所视、所听并不真切,唯是思潮翻腾,哀痛难忍。曲江流水引起他前尘如梦的回忆,往事难追的怅恨,逝者如斯的叹息。诗戛然而止,却如曲江流水有悠悠不尽之势。
本诗文字上的重复使诗歌具有一种民间歌谣的格调,和回环反复的音调之美。诗以荷叶的生与枯象征情感和人生的变化,诉说自己直到死亡才会消失的爱。结尾以景结束,以静静流逝的江水象征已经逝去的往事。
诗歌的首句表达了诗人因不能与友人相聚,一起赋诗饮酒,欣赏春色而深感遗憾。
“虽失春城醉上期,下帷裁遍未裁诗。”是说友人因病而错失与自己春日共游饮酒的约定,放下帷幕苦读讲学,未能写成新诗。流露出对友人因病而无法与自己一道游览春光的遗憾惋惜之情。
“因吟郢岸百亩蕙,欲采商崖三秀枝”,前句说自己在室内培养人才,但内心仍想去山崖上采摘三春秀丽的花枝。此句表达诗人因友人无法赴约而也闭门教书,但内心仍旧充满对春天美景的渴望之情,仍旧流露出对于无法饱览春光的遗憾之情。
诗歌第五句写自己如野鹤一般,不受约束,言外之意是自己现在没有在官场,也并不会期待投身官场。
诗歌第六句写诗人虽然吃着朴素的饭菜,但心安理得,非常惬意。言外之意是虽然贫穷,有才难现,即使生活朴素,但我内心宽阔,没有束缚。
诗歌第七句,诗人期待友人的眼疾能尽快好起来,言外之意是我很担心你,希望你一定要战胜病患。
诗歌第八句是说,只要能让皮日休的双目重新恢复健康,不怕将来没有花满枝的美好春景供我们一同游赏,体现出诗人对友人病情的关切与宽慰,希望友人疾病能尽快转的美好祝福,友人一定能恢复康健的信息,以及对将来携手共游的期待之情。
这首《咏牡丹》是宋代大臣王溥的作品。这首诗一反人们对牡丹一向喜爱赞美的心态。诗人先拿枣桑来示例:枣花虽小,秋后有枣儿甜脆可口;桑叶很柔弱,能养蚕结丝,美艳的绫罗由桑叶生成。而牡丹是没有实用价值的虚妄的外在美。
题目用“咏”,先顺从人众的普遍心理定势,先诱导读者,诗人可没说牡丹的坏话,是要歌咏它。读者乍一看,心理必然想着,歌咏牡丹者多矣,王溥难以说出什么新的东西。这样想着,就好奇地往下读,结果却读出了对牡丹的说三道四。虽然有些生气,但细品,诗人的审美情思落在了两个点上——外表美和实用美。诗人担心人们不服气,先拿枣桑来示例:枣花虽小,秋后有枣儿甜脆可口;桑叶很柔弱,他能养蚕结丝,美艳的绫罗由桑叶生成。还有,她的美艳,她的光彩,耀人眼目,让人心荡神怡,诗人是知道的,但他有意无视这些,因为,这些都是没有实用价值的虚妄的外在美,仅此一点,牡丹不值一提。值得一提的是,她一旦开完美艳的花,就花去枝空,空空如也,没有什么好赞美的。诗人用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至于读者读不读,读懂读不懂,认同不认同就不是诗人的事了。
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生长于水泽地带。幼虫期稍长,个别种类有活到二三年的。但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一般都是朝生暮死。蜉蝣又是漂亮的小虫。它身体软弱,有一对相对其身体而言显得很大、完全是透明的翅膀,还有两条长长的尾须,飘舞在空中时,那姿态是纤巧而动人的。而且,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因而,这小东西的死,会引人瞩目,乃至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借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
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这远远是不够的。而且,人作为自觉的生物,在其生存过程中就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当然,活着是美好的,而且人与其他一切生物不同,他们懂得以人的方式来装饰自己,懂得追求美的姿态。然而放在死亡的阴影下来看,短暂生命的装饰与姿态,实也是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于是,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此诗开篇即以“蜉蝣之羽”为比,这个小生命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诗人见此情景生发感慨。一种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油然而生。第二章意思大致相同。第三章,描述蜉蝣的初生,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相比之下,人当然要学习蜉蝣精神,生之光华,死之绚烂。
这诗的内容简单,结构更是单纯,却有很强的表现力。变化不多的诗句经过三个层次的反复以后给人的感染是浓重的:蜉蝣翅膀的小小美丽经这样处理,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艳光,那小虫的一生竟带上了铺张的华丽;但因这种描写之间相隔着对人生忧伤的深深感喟,所以对美的赞叹描画始终伴随着对消亡的无奈,那种昙花一现、浮生如梦的感觉就分外强烈。
这诗的情调自然是有点消沉的。但人一旦追问自己:“你是谁?你往哪里去?”深入骨髓的忧伤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在缺乏强有力的宗教的古代中国,由于不能对生死的问题给出令人心安的解答,人心格外容易被忧伤笼罩。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死的忧伤、困惑、追问,归根结蒂是表现着对生的眷恋,这也是人心中最自然的要求。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写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一系列短寿的生物在世间各自发出声音和光色,感叹说:“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但这也就是世界的基本面目。
诗的前六句写离别时的送别场面,运用顶真修辞手法,将这几句一线贯穿。接连出现两个“离声”和“涕零”。增强了诗的缠绵悱恻之情。给诗定了沉郁的基调。诗的首句,借用惊弓之鸟的典故,用以比喻“倦客恶离声”——久倦羁旅的游子最厌恶、最害怕的便是离歌之声,勾出倦客恶离别的心理状态。为突出其表达效果,连用两个“恶”字来充分烘托游子极度厌恶、畏忌远行的气氛,既增强了类比性,也加重了感情色彩。但是,“恶”之偏至,这就是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幸的一个原因吧。第三句的开头便用“离声”二字顶上,声情之急,节奏之紧,直令人难以喘息。“离声”一出,不仅去者伤情,就连送行的宾客和驾车的仆夫亦不禁潸然泪下,诚所谓“一曲离歌两行泪”,“天涯去住各沾巾”。此情此境,行子更难自持,只见他伤心落泪,挥泪而去,去去又回,依依话别。这几句由声而写到情,由己之情写到宾御之情,由宾御之情再回到己之情,回环往复,层层递进,把那种两情互感的情绪、场景和气氛,表现得一气贯注,淋漓尽致,以上将离情写足。下面两句说片刻的分离都会使人难受,何况是远游异乡的长久别离呢。叙议结合指出如此离伤的原因。应该说这个议论也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所以谭元春说它“甚真甚真,有情人之言”(《古诗归》)。因果相依,不着痕迹地为诗的上一段作了小结。同时,“异乡别”又为下一段写离乡远行之况作了准备。这种“住而未住”、“藕断丝连”的转接方式,很像词中的“过片”。可以想见词中的一些艺术手法,在诗人的创作中早有实践,只不过没有明确地上升为一种文学形式(词)中的自觉的艺术法则。
诗的第二段说车儿在漫漫长途上远行,颠簸摇晃了一天,又是日落黄昏,夜幕笼罩了静寂的大地,眼看周围的人家都掩门入睡了,可是远行的游子直到半夜才盼得一顿晚餐。黑夜里,听着野风呼号,草木哀鸣,更令人肝肠寸断。这几句由白天而写到夜晚,其间有人、有事、有景、有情,脉络清晰,丰而不杂,将行役之苦写得历历在目。“一息不相知,何况异乡别”两句引向对游子征途中苦难生活的描述。“遥遥征驾远”以下六句,游子驱车不停地走向遥远的地方,白日杳杳又到傍晚了。这个时候,在家的人早已关起门来唪觉,而在外的游子,午夜还在做饭。野外的寒风吹动草木,发出萧萧的声响,游子不由悲从心生,肝肠欲断。诗人这几句诗,写出了漂泊天涯,流浪江湖游子的真实感受。“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两句,诗人运用平常的事物,从衣、食这两个角度做比,写出游子在外的“酸”、“苦”,耐人寻味。这里突然插入两个比喻——吃梅总觉得酸,穿着葛麻布衣总是难以御寒的——这必然之理人人皆懂,然其酸、寒之状,他人难言,而只有食者、衣者自知。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必然”与“自知”。行役之苦,只有行子自知,自伤自苦,真切深刻,更为感人;而“必然”又为下文设置了前提,食梅苦酸,衣葛苦寒,一如人情苦别,乃事之必然,无法回避。即使在宾朋满座,丝竹盈耳之时,忧伤的游子亦无法表现出一丝欢颜,正是“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张谓《送人使河源》)。有时候自己也想长歌自慰,但其结果呢,只有引来更深长的愁恨。这就意味着不论客观环境如何,亦不论主观努力如何,行子之愁,愁不可销。诗人总是力图透过离愁表象的描述,以回折顿挫的笔法,将诗思引向更深刻更概括的情理之中;诗中的比喻用得灵活生动、自然贴切,有的能领起全篇,有的则能网络上下,在情理表达,叙事逻辑,章法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四句诗人满腹忧愁,坐于席上,即便丝竹满座,仍不能忘掉忧愁。要唱辞长歌来聊以自慰,哪知更牵动起心中的悲苦。可这仅仅是“长恨”的开始,日后苦难“万端”会源源不断涌来,腹中悲苦,难于化解,足见其悲苦之深重。
诗歌开篇就用了一个新奇惊人的比喻,把疲于奔波的人对再一次起程比为惊弓之鸟。鸟是因为身体受伤,而人则是心里受伤。因此,当受伤的心再一次听到别离之声,立时紧张而痛苦,完全没有宴饮的心情。再想到自己别离后的遥遥征程,曾经奔波的情景一时跳入脑海。而在傍晚时分,更是令人心碎。别离之后,一边是亲友家人的无尽孤独,一边是游子茫茫的征途。想到这些,再好的东西,都无法下咽,再动听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忧伤的心情,那痛苦的脸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开解了。最后,诗人说,本想振作起来,唱一支歌,自我宽慰,但未曾想到,长歌未尽,憾恨之心再起。这首诗诗人巧妙化用典故,合理运用顶真修辞渲染烘托气氛,格调沉郁,感情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