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首句委婉地道出了诗人的悔恨之情,“中路因循我所长”。诗人从小聪慧伶俐,虽然家境贫寒,但只要一直勤奋苦读,也许会像大多数学子一样,有朝一日可以衣锦还乡。
这本是一条常规之路,可是李商隐因为才华出众,却被当时著名的文士令狐楚所欣赏,不仅教授其写作技巧,而且将他视为己出,在经济上也对义山一家给予照顾和资助。后来李商隐还凭借着令狐楚父子的提携,在仕途中走了捷径。
后来李商隐又得到了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赏识,还把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似义山应该前途无量,可是最终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位晚唐才子在仕途中兜兜转转,竟然又回到了起点。
诗人不禁发出一声浩叹,“古来才命两相妨”。自古红颜多薄命、文章憎命达,诗人非常后悔当初的选择,也许他安分守己地读书,老老实实地参加科考,结果可能比预想的要好。
经过这样一番思考,诗人便告诫后世,“劝君莫强安蛇足,一盏芳醪不得尝。” 作者化用了画蛇添足的故事,又将美好的生活比作“芳醪”,既劝慰人们不要弄巧成拙,又委婉地抒写了其悲戚和无奈之情。
诗人通过对自己亲身经历的体悟,明白了凡事要循序渐进的道理。正如古人所言,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很多时候欲速则不达,越是希望得到,反而越是难以企及。
李商隐的这首绝句语言朴实,道理深刻,可谓字字珠玑、句句含悲,又充满理趣。开篇阐述自己的切身感受,后两句抒写议论,用典无痕、比喻恰当,读完更令人深思。
美好的生活一旦逝去,人们对过去的回忆往往会显得更加美好。此诗首句便表达了诗人蓦然回想起初举进士时内心的感触。以前人们常将考取进士譬作“登龙门”,诗人在这里则进一步将此譬作身入蓬莱仙境,而自己及同时及第者都成了平步登天的神仙。次句由“群仙”归结到此诗所要寄赠的朱九龄身上。诗人另一首《送朱九龄》诗说“之子有俊才,弱冠巾正鸽”,可见当时朱九龄年方二十岁左右,是与诗人同年的两百位进士中最年轻的。
当时曾有这样的习俗:人们认为能获得一片新进士换下的襕衫或皇帝赐予的花是一件吉利的事,尤其当物主是一个少年及第的人物时。朱九龄很年轻,诗人时年三十,也还年轻,他们的稠衫就成了争夺的目标。颔联出句所指即此。一个“抛”字充分描绘出他们脱下白纻襕衫任人争夺时那种得意的神态。在封建社会,“风最”又被视为才子们所专有的韵事。而所谓“风最”,则是指出入于花街柳巷。此习起于唐代,《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最薮泽’。”名纸如同现代的名片,以红笺所写的名纸专用于见倡优女子。此联描写他们少年及第的光彩和风最。
颈联紧承上联对句而迸一步具体描述他们当日游宴于歌楼舞馆,驰马于花街柳巷的那种欢乐生活:歌楼上银烛高照,觥筹交错的宴会通宵达旦;骑着骏马风雨无阻地驰骋于花柳巷中,不惜让泥水溅污了马鞍下的锦垫。“停”字在这里作放置解,和唐代诗人朱庆余《闺意献张水部》中“洞房昨夜停红烛”之“停”同义,“停银烛”,即摆着燃烧的银烛。蜡烛与锦鞯一样,在当时也是一种奢侈品,诗人以这种不吝千金的豪举来衬托他们的狂喜心情。
尾联急转直下,由当日的狂欢归结到后来的凄凉。诗人以陶渊明“拆腰”的典故喻其为微薄的俸禄俯首事人的苦恼,此情此景与春风得意相比,不啻天上地下:昔日的蓬莱神仙,已经成了匍匐于尘土之中逢迎上司的小吏。这种况味,只能用“凄然”二字来表述了。此联出句以“尘土”与首句“蓬岛”相对照(佛教称人世间为‘红尘”),以“追想”与首句“忽思”相呼应。对句“共君”二字牢牢扣住题目,以“凄然”二字结束前面的今昔对比以见寄赠之意。
此诗以首句“忽思”展开,次句紧承首句点题,颔、颈二联都与上联的对句紧密街接,环环相扣,显得一气呵成,至尾联却以神龙摆尾之势突然一折,既与前三联在气氛上形成鲜明的对照,又与首句遥相呼应,使全诗曲折有致而又浑然一气,颇见结撰之妙。此诗是诗人较年轻时的作品,其意境情调与后来之作颇有差别,但全诗明白晓畅,情真意切,已经显示出与五代以来浮靡纤丽之作有很大不同。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