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此诗题目特别,《诗经》大多是取首句语词为题,有的虽不是首句,但亦是诗中的语词,而“常武”一词不见于该诗,故说诗者议论纷纭。《毛诗序》谓其意是“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朱熹《诗序辨说》申此说“盖有二义:有常德以立武则可,以武为常则不可,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对此,姚际恒《诗经通论》驳道:“诗中极美王之武功,无戒其黩武意。毛、郑亦无戒王之说,然则作《序》者其腐儒之见明矣。”王质《诗总闻》谓“自南仲以来,累世著武,故曰常武”: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常武”是乐名,他说:“武王克商,乐曰《大武》,宣王中兴,诗曰《常武》,盖诗即乐也。”近人或以为古常、尚通用,“常武”即尚武,与诗旨正合。
此诗赞美周宣王率兵亲征徐国,平定叛乱,取得重大的胜利。诗人的叙述基本按照事件的发展:首章写宣王委任将帅并部署战备任务;第二章通过尹氏向程伯休父下达作战计划。这两章着重记述史实,一一交代重要人物,虽然极为简括,但却把形势、任务、目标乃至进军路线都说清楚了。这自然是最高统帅宣王的杰作,诗人以最简洁的笔法,表现了宣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的气魄与指挥才能。
第三章写进军。诗人先从“我方”着笔:天子亲征,沉稳从容,战士行军,不紧不慢,充满一种胜券在握的坚定信心。而敌方,在诗人笔下则是另一番景象:徐方阵营骚动、震恐,以致如五雷轰顶,仓皇失措。一镇定,一惊慌,两相对照,显示出王师强大的力量,未战已先声夺人。
第四章写王师进击徐夷。诗人以天怒雷震,比喻周王奋发用武;以猛虎怒吼,比喻官兵勇敢,极力突出王师惊天动地的气势。以此击徐,无异泰山压顶,自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王师迅疾深入淮河腹地,切断了徐淮的联系,还俘获了大批叛军,进而扎营于此,为剿灭敌人作准备。全章八句,前用比,后用赋,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进军的形势,充分显示出王师的压倒优势。第五章写王师的无比声威。诗人满怀激情,借助精巧选词,串联比喻、排句,饱蘸笔墨,歌唱王师。这是全诗最精彩的部分。
第六章写王师凯旋,归功天子。诗人先颂扬天子计谋允当,再说胜利是“天子之功”,然后写到王下令“还归”,叙述次第井然。“王曰还归”回应篇首“王命卿士”,一反映今日胜利的踌躇满志;一表现昔日大敌当前的凝重心境,前后鲜明对照,首尾相连,结构完善。此章造句颇奇特,双句、单句“徐方”二字交替使用,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徐方’二字回环互用,奇绝快绝!”诗人反覆提出“徐方”,正见出对这次平徐胜利的特别重视与喜悦。徐为淮夷大国,屡与朝廷抗衡,今已降服来朝,自然极为可喜可贺,要津津乐道;同时又是天子亲征,诗人怎能不张大其功,宣扬徐方“既来”、“既同”、“来庭”、“不回”。可见连用四个“徐方”既是内容使然,又是抒情志感的需要,并非故意造奇。
中国古代叙事诗不很发达,但如《大雅·常武》一诗,尽管在细节的叙述上精详远不及古希腊罗马的史诗,却也神完气足,其叙事虚写与实写的巧妙结合,尤为一大特色,从诗歌艺术上说,即使与古希腊罗马史诗相比,似也不遑多让。
此曲抒炽热的离别之情和乡关之思,步步有情,景物含情,直率自然。运用隔离反复的修辞手法,别具韵致。
“东边路西边路南边路,五里铺七里铺十里铺。”作品突兀而出的这两句看似无端,却交代了丰富的内容。它尽管没有主语,不见动词,但读者不难在眼前浮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一个风尘仆仆的远行人,龋蹈独行,经过了一条又一条的岔口,迎来了一处又一处的荒骚,走不完的路途,遣不散的疲倦。一前一句固然是写途中所见的路径纵横,却通过不同朝向的“路”的反复,同时也隐含着目的地的茫然感。后一句虽未说明“五里铺”、“七里铺”等地名的具体景象,却通过数字的变化反映了途程的漫长辽远,且从“铺”字的提示中,衬现出远行人得不到休憩之所、无家可归的悲哀。三字词组以大同小异的形式迭现,不仅没有重复拖沓之感,反而传神地写出了旅人的长途跋涉,甚而使人感觉到步履的沉重。“行间字里皆文章”,不能不叹服作者构思的巧妙。
三、四两句,进一步将旅人的“山行”具体化。“行一步盼一步懒一步”,三个“一步”合起来其实只移行了一步路,这与上句“五里”、“七里”、“十里”的数字对映,见出了旅程的举步维艰,令人触目惊心。“行”、“盼”、“懒”三个动词的交叠,更刻画出旅人瞻前顾后、步态踌珊的形象。明明是他强抑着旅愁和困乏,拖动步子耽搁了行程,作者却在“天也暮日也暮云也暮”前加上“霎时间”三字,仿佛暮色的来临是一瞬间的事。这就将倦行的主人公猛然惊觉时光不早的惊疑和焦虑,逼真地表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