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在江南秋雨成灾的背景下创作而成,诗中描绘了江浙一带农民的悲惨生活情景和作者的深切同情,以及对苛税弊政的揭露抨击。全诗分为二大段,前八句为第一大段,写雨灾造成的苦难,后八句为第二大段,写虐政害民更甚于秋涝。这首诗叙事抒情,间用议论,写得真实动人,含蓄而情深。
诗的开头二句写今年粳稻的成熟期甚晚,幸亏没有多时秋天就来到了。点明了秋收的季节。紧接着诗人运转笔锋,直写雨灾。“霜风”二句写滂沱大雨使快成熟的粳稻无法开镰收割。爬梳的农具因长期大雨潮湿而发了霉,镰刀也生了锈。这里用农具“出菌”、“生衣”来表现灾情之严重,使常景变成了奇句,显示出诗人独特的艺术才华。
“眼枯泪尽雨不尽”,这是化用杜甫《新安吏》:“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的诗意。在即将收割的秋季遇上连续如注的大雨,农民必定忧心如焚,伤心得落尽眼泪。必不忍心看着金黄色的稻穗倒伏在泥田里。“茅苫”二句由内心的伤痛转写抢收的行动。为了抢救粳稻,农民在田头边搭起了茅草棚,住宿在里面看管了一个月。好不容易盼到了晴天,赶紧抢收运载而归。然而他们却不能享受这辛勤劳动得来的果实。
“汗流”以下八句通过谷贱伤农的事实,抨击了造成钱荒的新法流弊。诗人先叙述农民担粮入市,汗流浃背,磨肿肩膀;后写米价低贱就同糠和碎米一样。经过多么艰苦的劳动,换来的却是那么微薄的收入。“卖牛”二句承上揭示了赋税的繁重。农民无奈只有卖牛凑钱纳税,为了烧饭,只得拆下屋里的木头,以解救燃眉之急,而顾不上明年的饥荒。这种夸张的笔墨,与司马光在熙宁七年(1074年)《应诏言朝政阙失状》中所写农民“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吏责其钱不已,故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卖牛”一样,都是片面的夸大言辞。不过,在新法条例中,如青苗法、免役法等都规定赋税要钱不收米。当时百姓有米而官府不要米,百姓无钱而必要钱。这就造成一时米贱钱荒的社会问题。诗中“官今要钱不要米”,触及时政流弊的实质。“西北”句是指当时为了抗击西夏,王安石采用王韶的建议,对西北沿边羌人蕃部进行招抚,虽有利于巩固边防,但也花费了不少钱。这必然加重人民的负担,而官吏催逼,唯钱是求,使农民走投无路,难以为生。最后二句借用典故收结,把全诗的气氛推到了高潮。龚遂任勃海太守,黄霸任颍川太守,他们都是以恤民宽政著名的官吏。这里的“龚黄满朝”是带着明显嘲讽意味的。“河伯妇”,是用《史记》中西门豹传的故事。在战国时邺县豪绅与女巫假托“河伯娶妇”,敲诈勒索,残害百姓。西门豹任邺县令时,为民除害,施计把巫婆投入河中。作者借用来表明百姓被逼得无路可走,不如投河自尽。这种用意苏轼后来在元祐元年(1086年)写的《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中说得很明确:“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雇妻子、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朝廷忍复行之欤?”
苏轼这首讥讪新法的诗篇,它的特点并不是用政治图解的方式来表达思想倾向,而是选取典型的生活情景和人物的行动,通过叙事抒情,间用议论的方式,形象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真实动人。全诗的结构布局紧紧扣住诗题的“叹”字,写得层次分明而又步步深入。首先叹息稻熟苦迟,其次哀叹秋雨成灾,复次喟叹谷贱伤农,末以嘲讽官吏,逼民投河作结,更令人怵目惊心。整个诗篇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诗人对劳动农民苦难遭遇的深切同情,尽管这是与反对新法的偏见交织在一起,也是不能轻易抹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