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令首句点明了相遇的地点。纳兰生于深庭豪门,辘轳金井本是极常见的事物,但从词句一开始,这一再寻常不过的井台在他心里就不一般了。“正是”二字,托出了分量。纳兰在其它作品中也常使用“辘轳金井”这一意象,如“淅沥暗风飘金井,乍闻风定又钟声,薄福荐倾城”(《忆江南》),“绿荫帘外梧桐影,玉虎牵金井”(《虞美人》)。玉虎,辘轳也。 “满砌落花红冷”既渲染了辘轳金井之地的环境浪漫,又点明了相遇的时节。金井周围的石阶上层层落红铺砌,使人不忍践踏,而满地的落英又不可遏止地勾起了词人善感的心绪。常人以落红喻无情物,红色本是暖色调,“落红”便反其意而用,既是他自己寂寞阑珊的心情写照,也是词中所描写的恋爱的最终必然的结局的象征吧。最美最动人的事物旋即就如落花飘堕,不可挽留地消逝,余韵袅袅杳杳。
在这阑珊的暮春时节,两人突然相逢,“蓦地”是何等的惊奇,是何等的出人意表,故而这种情是突发的,不可预料的,也不可阻拦的。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的前提下,一见钟情所带来的冲击无法想象。可是,恋人的心是最不可捉摸的,“心事眼波难定”,惊鸿一瞥的美好情感转而制造了更多的内心纷扰,所以,“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这一直转而下的心理变化,正是刹那间的欣喜浸入了绵绵不尽的忧愁和疑惑中——对方的心思无法琢磨,未来的不可测又添上了一份恐慌,于是,深宵的青灯旁、孤枕畔,又多了一个辗转反侧的不眠人儿。
安意如的《当时只道是寻常》一书中开篇就收录了这首词并对其有自己的体味。书中是这样说的,词中最广为人知的“相逢”要算秦少游的《鹊桥仙》的名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了。至少,我一看到“相逢”这两个字,先想到的便是少游,然后才是容若。两阙不同风格的词,恰如这两个经历际遇完全不同的男人。
这阙短小的《如梦令》像极了容若的一生,前段是满砌落花红冷,眼波心难定的少年风流,后半段是从此簟纹灯影的忧郁惆怅。
因为爱情的不如意,容若的词总是凄婉到叫人断肠,这凄美如落花的词章惹得后世无数多情的人爱慕不已,认为他“情深不寿”,“天妒英才”,实在是一个可怜可叹的罗密欧。
虽然他只活了三十一年,其间又为着几个女子缠绵悱恻地过了十一年,然而比起历代数不胜数怀才不遇、终生颠沛的人,容若实在不算是个悲剧型的男人。作为一个男人该有的应有的,他都有了。他有一个爱他的妻子,一个仰慕他的小妾,一个至死不渝的情人,一群相濡以沫的朋友;他还有显赫的家世,高贵的血统。他所不齿的父亲为他安排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让他终生无须为生活烦忧;他自身的才华和得天独厚的地位,使得他文运亨通仕途平顺,年纪轻轻便被康熙取中做了近侍。比起名动天下却直到三十六岁才进士及第、当官不久即屡遭贬谪、最终死在流放途中的少游,我不知道,怎么能说容若的一生是个悲剧?
悲剧是上天给了你抱负,给了你理想,给了你实现理想的才华,却一生不给你施展完成的机会,生生折断你的理想。心怀天下饿死孤舟的杜甫是悲剧,李白不是,有名无运的秦观是悲剧,容若不是。更何况,即使是悲剧又岂能尽归罪于“天意”?人难道就可以两手一拍,声称自己全无责任?
容若,他只是不快乐,在锦绣丛中心境荒芜,这是他的心境所致。痛苦并不是社会或者家庭强加给他的。社会道德和家庭责任筑就的牢笼困摄住生存在世上的每一个人。意欲挣脱或是甘心承受,是属于个人的选择。
容若的相逢是在人间,在围着栏杆的金井边,落花满阶的暮春时节。少年恋人的眼波流转,是天真无邪的初见。少游的相逢在天上,是一年一度的七夕,宽阔银河的临时鹊桥上,一对永生不死却永生不得共度的夫妻,见与不见都是万世凄凉。
可是为什么,相逢后,人间的结局是“从此簟纹灯影”;相逢后,天上的结局却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不快乐的原因是,少游于尘世颠沛许久遂懂得寄希望于美满,不再执著于得到;容若万事无缺,反而容易执著于遗憾,始终为没有得到而愁肠难解。
在邂逅爱情的最初都会心花无涯,可是一样相逢,后事往往截然不同。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词写春夜怀人,深情款款,摇曳多姿。上阕写一见钟情的感动。“太妖娆”,足见倾心爱慕之甚。歇拍两句又是极限化的描写,强调极端的陶醉之情和拼死拼活的行为。下阕写别后的思念和渴望。春夜悄悄且迢迢,夜空高深莫测,美人是仙女,遥不可及,现实中不能相会,只好付诸一梦了,梦虽虚幻,但却是自由的,可以任情任性,无拘无束地爱。
起句写酒筵初遇。“尊前”点相遇之地。唐范摅《云溪友议》载有韦皋与姜辅家侍婢玉箫的恋情故事。韦皋少寓姜氏府,与玉箫有情。韦皋辞归,留一玉指环,相约七年来娶,及逾期不来,玉箫绝食而死,后韦皋忆旧,玉箫转世与韦聚合。玉箫韦郎两世姻缘的故事,成为古代盛传的风流佳话。这里以“玉箫”代指伊人,或许双方当时心许神会,有一段情缘。“银灯”,表明这是一次灯火辉煌的宵宴。“一曲太妖娆”,写出伊人色艺出众,也体现了词人对之由衷的倾倒和加意的颂美。“歌中”两句紧承“一曲”而来,写宵宴尽欢而散。“歌中醉倒”,见出陶醉之深,“唱罢归来”见出流连之久。拼上“醉倒”而无遗憾,夜深“归来”而醉意尚浓.充分表现出词人兴致的高昂。那么词人不仅陶醉于醇酒,陶醉于妙曲,更为丽人娇艳的仪容和温馨的柔情蜜意所醉倒,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说上阕是写歌筵艳遇之乐.那么下阕则是写归来相思之苦。前三句从两人时空的阻隔处着笔,春光是那么寂静,黑夜是那么漫长,虽然同戴一个碧澄澄的天字,然而伊人的闺阁却无比遥远。“楚宫”在此借指玉箫居处,也暗示其人飘然消逝。两人形迹阻隔,蓬山万里,无缘相遇。佳会难再。人世间的肉体形骸,难以超越时间、空间、社会、物质、礼俗等等条件的制约,而神魂梦思则可以自由地翱翔。人们现实中无法重温的感情满足,难以实现的精神追求。却可以在梦幻中求得某种补偿。“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就是以梦会故人来弥合现实的憾恨。梦魂是向来不受管束的,今夜又踏着杨花走过谢桥与伊人相会。“踏杨花”、“过谢桥”显示梦境的迷离缥缈,极有意趣。相思难逢,寤寐思服,形之梦境,非只一次,可见小晏的钟情,离思的沈挚。
全词两种场景,两种气氛,由宴集之酣畅到孤眠之清寂,以温馨的现实比衬飘忽的梦幻,先实后虚,结拍出语新警,意趣幽缈,余味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