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头,作者就对“花”“月”“酒”这些为一般诗人所沉湎而讴歌的事物加以否定,表明自己并非“风月派”。说花是无知的,不必为花伤情,月是无聊的,不必为之徘徊流连,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更不必沉湎,不必讴歌。下面“把天”四句,进一步以丰富的想象表明自己并非抒写闲愁的“风月”词人。词中说,要把“风月派”赞美的艳丽茂盛的桃树砍断,杀他风景要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作者为什么对“风月派”诗人讴歌的事物如此忌恨如仇。他曾在《词钞自序》中说:“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此篇是中年之作,正是写苏辛慷慨之词的时候。另外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中谈到:“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应该“敷陈帝王之事业,歌咏百姓之勤苦”,而那些“逐光景,慕颜色”的“风月花酒”之作,“虽刳形去皮,搜精抉髓,不过一骚坛词客尔,何与于社稷生民之计,《三百篇》之旨哉”由此可见,他对诗词“只吟风月”是否定的,这里表现了他以诗词用世的积极态度。“焚砚”三句,是世事不容,“老不得志”而发出的激愤之词。作者年幼读书,“自竖立,不苟同俗”,虽有出众才华,结果过了“而立之年,仍无“而立”之举,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这怎不使作者愤愤不平。“焚砚”三句,写决心要一反常规,不再读书、写字、弹琴、作画、写文章。“焚”“烧”“椎”“裂”“毁”“抹”等几个动词,既生动又形象地勾出作者激愤决绝的神态。“荥阳”三句,是引《李娃传》中的常蝇刺史之子郑生奉父命赴长安应试,爱上妓女李娃,弃试,流连花巷,钱尽被逐街头行乞的故事,借以自喻,表示对封建礼法的蔑视。
下片继续写自己贫困潦倒,抒发对黑暗社会的愤懑之情。开头两旬写自已从来就是穷命相,这是难以更改的,任人笑他头戴教席帽,身穿秀才衣的瘦骨伶仃模样。“看蓬门秋草”的“看”提领以下四句,写家门贫困,冷落孤单。“蓬门”指家门贫寒,“秋草”写门前冷落。作者曾有诗写道:“座有清风,门无车马。”在《七歌》一诗中写此时生活是“爨下荒凉告绝薪,门前剥啄来催债”,是“几年落拓向江海,谋事十事九事殆”,是“寒无絮络饥无糜”,“空床破帐寒秋水”,其贫困之状可见。词中的“疏窗细雨,夜夜孤灯”,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冷落孤寂——细雨敲打着稀疏的窗棂,夜夜是孤灯伴着自己,“自刻苦,自激愤”地读书。作者曾在《自叙》中说:“板桥最穷最苦,貌又寝陋,故长不合于时,不见重于时,又为忌者所阻,不得入试。”这就是他入仕之前的生活。他说自己的性格“放荡不羁,漫骂无择”,经常“敖言高谈,臧否人物”,如此更被世人视为“狂”、“怪”。更重要的,板桥是生活在清朝前期的汉族文人,其时国内民族矛盾仍很尖锐,文字狱屡见不鲜,他目睹者竟达十二次之多。板桥好友杭世骏就是因条陈“泯满汉之见”,而被罢官,板桥的同窗陆骖因文字狱而被戮尸;板桥自己也被迫将已刻好的诗钞址十儿首明显地流露反满情绪的诗从板子上铲去。这炎凉的世情,这深重的压迫,使他情不自禁地呼出:“难道天公,还箝恨风不许长吁一两声?’’这是以反诘句式将郁结在心中的不平投向那不平的社会。此是全词的点题之笔。表面上是质问天帝,实则指责人间,抨击清统治者,“恨”字极写对黑暗社会的愤怒之情。这不仅是板桥个人的恨,同时也表达了当时有正义感的人的心声。
“颠狂甚”是借用世人语。因作者不肯从俗,因而常遭白镢,并斥为“狂”、“怪”。这里借而用之,表示自己决不妥协的精神。结句说:我要取百幅乌丝格纸来细写自己凄清情怀。“凄清”一词,表明自己写的绝非“风月”之作,而是抨击社会,抒写个人怀抱的词章。
这首词表现了对黑暗社会的不满与反抗。想象奇特,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运用反语激词来抒写自己情感,更加强烈、感人,通过具体的富有特征的景物来渲染清苦的生活,生动形象,词语通俗,用典活脱。这首词当时即已为人传诵,板桥在《刘柳鄙册子》中说:“南通州李瞻云,曾于成都摩诃池上听人诵予《恨》字词,至‘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皆有赍咨涕演之意。后询其人,盖已家弦户诵有年。”
这首词作于建中靖国年间,其时词人与夫君赵明诚新婚燕尔,心中充满对爱情的热情挚着。全篇截取了作者新婚生活的一个侧面,显示她放纵恣肆的独特个性。
上片主旨是买花。宋朝都市常有卖花担子,一肩春色,串街走巷,把盎然生趣送进千家万户。似乎小丫环入报以后,女主人李清照随即作了吩咐,买下一枝最满意的鲜花。整个上片便是截取了买花过程中最后一个画面,所写的便是女主人公手执鲜花,满怀深情地进行欣赏。“春欲放”三字,表达了她对花儿的由衷喜爱,其中“春”字用得特别好,既可以指春色、春光、春意和春天,也可以借指花儿本身。“春” 字境大,能给人以无穷的美感和联想。下面“泪染轻匀”二句,写花的容态。着一“泪”字,就把花拟人化了,再缀以“轻匀”二字,便显花娇而不艳,其中似乎渗透着女主人对它的同情与爱抚。前一句为虚,出自词人的想象;后一句属实,摹写了花上的露珠。“犹带彤霞晓露痕”,花朵上披着彤红的朝霞,带着晶莹的露珠,不仅显出了花之色彩新鲜,而且点明时间是清晨,整个背景写得清新绚丽,恰到好处地烘托了新婚的欢乐与甜蜜。
下片主旨写戴花。首先,作者从自己一方说起,侧重于内心刻画萋。“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活活画出一位新嫁娘自矜、好胜甚至带有几分嫉忌的心理。她青年妇女中,本已感到美貌超群,但同“犹带彤霞晓露痕”的鲜花相比,似乎还不够娇美,因此怀疑新郎是否爱她。这里表面上是说郎猜疑,实际上是她揣度郎心,曲笔表达,轻灵有致。同上片相比,前面是以花拟人,这里是以人比花,角度虽不同,但所描写的焦点都是新娘自己。接着二句,是从人物的思想写到人物的行动。为了争取新郎的欢爱,她就把花儿簪鬓发上,让新郎看看哪一个更美。然却终未说出谁强,含蓄蕴藉,留有余味。“云髻斜簪”,丰神如画。这里李清照,写出了一点闺房的乐趣。
全篇通过买花、赏花、戴花、比花,生动地表现了年轻词人天真、爱美情和好胜的脾性。可谓达到了“乐而不淫”的艺术境界,全词语言生动活泼,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是一首独特的闺情词。
用“杂诗”做题名,开始于建安时期。《文选》李善注解释这一题名说:“杂者,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故云杂也。”也就是说,触物兴感,随兴寓言,总杂不类。所以,题为“杂诗",等于是无题,赋物言情,都是比较自由的。曹丕这两首杂诗则是抒写他乡游子的情怀。
建安时期风气之一,是诗人喜作代言体诗。即揣摩客观人物的情怀代其抒情。曹丕是其中突出一个,如他的《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是代新婚者抒情,《寡妇诗》是代阮璃的遗孀抒情,《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是代弃妇抒情。《杂诗二首》也属于这一类,不过是代游子抒怀而已。它的高妙在于能真切地抒写出他乡游子的情怀与心境,其中自不妨有作者自身的感受,却并不限于作者一身,这是与自抒己情的抒情诗不尽相同的。
第一首的主要特色在善用赋笔,也就是善用白描的手法写情。诗人先不点明主题,开篇用了整整十二句诗,即占全诗三分之二的篇幅,着意描写主人公夜不安席、徒倚彷徨的情态。诗人将主人公置于秋夜的大背景中,用环境的丰富拓开一介广阔的描写空间,得以从容落笔,淋漓写情,整个画面情景相生,气氛浓郁。
诗从季节、辰侯发端。 “古诗云:“愁多知夜长”。思心愁绪满怀的人最不耐长夜的煎熬,而飒飒秋风自又分外增一层凄凉之感。首二句表面看来纯系景语,实际其中已隐含一愁人在,与三、四二句水乳交融,这是行笔入神的地方。人未见而神已出,全在诗句中酝酿的一种气氛,妙在虽不明言,却真切可感。三、四两句接着写出主人公心神不定,辗转难眠。五、六两句写主人公的思怀太深沉了,太专一了,竟然感觉不出时光的流逝,不知已徘徊了许久时间,露水都把衣衫沾湿了。虽只两何诗,却极传深思痴想之神。他低头游目,只有清澄的池水在月色下滚动鳞鳞的波光;仰头纵观,也无非明月当头,夜色深沉,银河已向西倾颓,寥廓的夜空上镶嵌一天星斗。第七至第十这四句诗笔笔写景,却笔笔无不关情。主人公那一种百无聊赖、寂寞孤独之感,直从字里行间泛溢出来,与开端两句同样具有以景传情之妙。“草虫鸣何悲,孤雁独南翔”,恰在此时此境,又是秋虫的阵阵悲鸣送入耳鼓,失群的南飞孤雁闯入眼帘,无不触物伤情,频增思怀愁绪。整个这一大段,以悠然的笔调一笔笔描来,情景如见,气氛愈酿愈浓。
经过上面这一段高妙笔墨的描述,主人公思深忧重的情态已如在眼前。这时诗人才将笔头轻轻掉入主题:“郁郁多悲思,绵绵思故乡。”二句便有千钧之重。这力量不是来自两句直述语本身,而是来自前面那一大段精采的铺垫描写。那深愁难遣、寝息不安、孤寂无聊的形象,已把乡思推到了极点,因而使这二句平淡的叙语具有了画龙点睛的妙用,与前面的情景相映益彰。由此也可以悟出古诗章法的奥妙。诗人并没有就此打住,继续从欲归不能这个侧面展拓一笔:“愿飞安得翼,欲济河无梁。”强烈的归乡愿望,更反衬出乡思的深浓。而还乡无望,把主人公推入更深的悲哀,因而只有向风长叹,肝肠断绝了,这个结尾余味悠然,余情袅袅,颇有余音绕梁之妙。
第二首诗与前一首虽然都是写游子题材,却截然不同。在艺术表现上,前一首多用赋笔,这一首则多用比兴。在思想内容上,前一首着重抒写他乡游子的缠绵深挚的思乡之情,这一首则着重表现游子身处异乡的不安之感。适应这一主题的需要,前六句运用比兴的手法突出揭示了游子身不自主流落他乡的情势。诗人将比兴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贴切传神,韵味浓郁。开端二句便奕奕有神:“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一朵飘摇不定的浮云本就与游子的处境极其切合,车是古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浮云形似车盖,又分外增一层流移飘荡之感。下面每两句一层,层折而下,把游子流落他乡的遭际写得笔酣墨饱。“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浮云本难滞定一方,却又命乖时舛,恰与突起的狂风遭遇。飘风,暴起之风。以浮云遭遇狂风表现游子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奔走他乡,可谓形景切合,情理自然。因受飘风鼓荡,一去便千里迢迢,远至东南的极点了:“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句中没有一个感叹字眼,却有千回百转无限伤怀之味,“行行至吴会",无字不含远飓怨尤之意。这六句诗笔在浮云,意在游子,形象鲜明,意蕴沉深,耐人玩味。古人说诗写得好,要“意象俱足”,这几笔足以当之。
开篇这六句诗中饱含对命运的哀怨。这哀怨固然来自游子飘泊之感,然而在这首诗中尤其是来自他乡难以驻足的怨愤。这就成为下文写游子异乡不安之感的先行之神。诗歌运笔前文能成后文先行之神,便前后关锁紧密,境界浑融,意浓味足。因此下文落笔便较为轻易了:“吴会非我乡,安能久留滞“。吴郡、会稽这两个地方不是我的家乡,怎么能长久呆在这里!虽只是一种态度决绝的声音,这声音的背后却不知含有多少怨苦与愤懑。妙在千言万语已经涌到嘴边,却没有一宗宗倾诉出来,而只化为一句决绝的声音,表现出极其复杂的感情,饶有余味。末二句用了同样的手法:“弃置莫复陈,客子常畏人。”丢开不要说了,作客他乡是不能不“常畏人”的。游子驻足他乡,人地两生,孤立无援,落脚与谋生都不能不向人乞求,看人眼色。这极为复杂的感受只用“畏人”二字表现出来,有含蕴无穷之感。
异乡不安之感,也是游子歌咏的老主题。《诗经·王风·葛藟》说:“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写尽了游子处他乡求告无门的境遇。汉乐府《艳歌行》中所写流宕在他县的兄弟几人要算遭遇较好的了,碰到个热情的女主人还为他们缝补破衣服,但已遭到男主人的猜忌与斜眼,害得他们不得不表白:“语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见。”不过曹丕这一首没有像《诗经》、汉乐府那样,做某些细节的具体描绘,而是全用高度概括的笔墨,发挥虚笔的妙用。写得虚了,似乎说得少了,实际上概括得更深广,启人想象更多,包蕴的内容更丰富了。虚、实各有其妙用,艺术的辩证法总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