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与曹操的《龟虽寿》显然是声气相通的,但情绪却更为复杂一些。郝经早年便胸有抱负,曾多次上书蒙哥、忽必烈等,陈述图天下之道,且向为忽必烈所重。但不想正待施展才华之时,却被扣真州十六年,使得神骏消磨,有志难酬,所以其真州诗作无不凄婉,思归之切更可想见。一旦北还,自然跃跃欲试,不能自已。但十六年的压抑生活,使他身心都受到一定摧残,所以一方面是“壮心不已”,另一方面却自感已力不从心,全诗于一起一伏之间明显地透出了这种矛盾复杂的心情。
“百战归来力不任”的慨叹之后,尽管十六年“消磨神骏”,但老马骎骎,仍不肯缓蹄。继而用郭隗所述“千金买骨”的故事自比有千里马之才,但未得施展,所以“垂头自惜”;但接着一转,雄心未失,“伏枥仍存万里心”。
接着又一沉,岁月流逝,官路淹滞,要升迁到能施展自己抱负的位置已希望不大,于是更感慨于自己当年为施展抱负而奔驰于边塞战垣的戎马生涯。但接着情绪又为之一振,尽管“去日苦多”,但自己并没有一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是“常记当年烈士吟”。 所以,尽管郝经跟曹操一样有着雄心壮志,也有着同样的戎马生涯,但他更有一段南冠楚囚的压抑生活,因此晚年北还时的这首诗,在“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慷慨激昂之声中,夹杂着几分深沉的感伤,这种感伤也不同于曹操《短歌行》中时光易逝、功业未就的苦闷情绪,而主要是力不从心的慨叹和恐不能及时施展抱负的预感(“岁月淹延官路查”)。这种预感不幸应验,也就在北还这一年,郝经病死于燕京。
这首诗与曹操的《龟虽寿》显然是声气相通的,但情绪却更为复杂一些。郝经早年便胸有抱负,曾多次上书蒙哥、忽必烈等,陈述图天下之道,且向为忽必烈所重。但不想正待施展才华之时,却被扣真州十六年,使得神骏消磨,有志难酬,所以其真州诗作无不凄婉,思归之切更可想见。一旦北还,自然跃跃欲试,不能自已。但十六年的压抑生活,使他身心都受到一定摧残,所以一方面是“壮心不已”,另一方面却自感已力不从心,全诗于一起一伏之间明显地透出了这种矛盾复杂的心情。
“百战归来力不任”的慨叹之后,尽管十六年“消磨神骏”,但老马骎骎,仍不肯缓蹄。继而用郭隗所述“千金买骨”的故事自比有千里马之才,但未得施展,所以“垂头自惜”;但接着一转,雄心未失,“伏枥仍存万里心”。
接着又一沉,岁月流逝,官路淹滞,要升迁到能施展自己抱负的位置已希望不大,于是更感慨于自己当年为施展抱负而奔驰于边塞战垣的戎马生涯。但接着情绪又为之一振,尽管“去日苦多”,但自己并没有一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是“常记当年烈士吟”。 所以,尽管郝经跟曹操一样有着雄心壮志,也有着同样的戎马生涯,但他更有一段南冠楚囚的压抑生活,因此晚年北还时的这首诗,在“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慷慨激昂之声中,夹杂着几分深沉的感伤,这种感伤也不同于曹操《短歌行》中时光易逝、功业未就的苦闷情绪,而主要是力不从心的慨叹和恐不能及时施展抱负的预感(“岁月淹延官路查”)。这种预感不幸应验,也就在北还这一年,郝经病死于燕京。
文章题目标明“记游”,本可记述游历经过和松风亭的由来及四周的景物。但苏轼非为叙事,而是明理。从“意谓如何得到”,悟出世间“有甚么歇不得处”的道理。这种即时放下,随遇而安,“当甚么时,也不妨熟歇”的旷达态度,正是苏轼从自己丰富的人生磨砺中,触动外物,偶然得之的。一件本来令人沮丧的遭遇,换个角度想,豁然开朗,“由是如挂钩之鱼,忽得解脱”。这种思考方式,在后来贬谪过程中不断从苏轼笔下表现出来,这既是苏轼对自己生活困境的一种积极反抗——以乐处哀,又是苏轼在具体现实中始终不堕其精神品格、自我提升到一种旷远开阔境地的呈示。
文章读来有味,是因为作者写出了他由“思欲就亭止息”到悟出“此间有甚么歇不得处”后的自得心情。这自得既表现在他对作出决定后“是心”“忽得解脱”的描述,又表现在他对“若人悟此”当有之事的想像。其实,他的自得,实是对随遇而安人生态度的肯定。小品仅记作者生活中的一点感受,并不追求情节的完整和事理的严密,思之所至,笔亦随之。又出语平淡、通俗却意味深永,能真实再现作者为人坦诚、天真、达观、有趣的一面。
文中写苏轼思绪变化过程,跌宕起伏,顿挫有致。深刻的道理能用家常话说出,真率亲切。其间几处宋时口语的运用,更能收到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艺术效果。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
《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
予出佐浔阳,未届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独吟,因缀五篇,以续其意耳。”据序文可知,这是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诗人被贬赴江州途中所作。当年六月,诗人因上疏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被贬为江州司马。诗题“放言”,就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作者的己见,宣泄了对当时朝政的不满和对作者自身遭遇的忿忿不平。此诗为第一首,放言政治上的辨伪——略同于近世所谓识别“两面派”的问题。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底事,何事,指的是朝真暮伪的事。首联单刀直入地发问:“早晨还装得俨乎其然,到晚上却揭穿了是假的,古往今来,什么样的怪事没出现过?可有谁预先识破呢?”开头两句以反问的句式概括指出:作伪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颔联两句都是用典。臧生,即春秋时的臧武仲,当时的人称他为圣人,孔子却一针见血地斥之为凭实力要挟君主的奸诈之徒。宁子,即宁武子,孔子十分称道他在乱世中大智若愚的韬晦本领。臧生奸而诈圣,宁子智而佯愚,表面上的作伪差不多,但性质不同。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武仲式的假圣人,却不晓得世间还有宁武子那样的高贤。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颈联两句都是比喻,意思是:“草丛间的萤虫,虽有光亮,可它终究不是火;荷叶上的露水,虽呈球状,难道那就是珍珠吗?”然而,它们偏能以闪光、晶莹的外观炫人,人们又往往为假象所蒙蔽。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尾联紧承颈联萤火露珠的比喻,明示辨伪的方法。燔柴,语出《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这里用作名词,意为大火。照乘,指明珠。这两句是说:“倘不取燔柴大火和照乘明珠来作比较,又何从判定草萤非火,荷露非珠呢?”这就相当于谚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诗人提出对比是辨伪的重要方法。当然,如果昏暗到连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识,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据。所以,最后诗人才有“不取”、“可怜”的感叹。
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使读者感到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联之中,五次出现反问句,似疑实断,以问为答,不仅具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且充满咄咄怪事的感叹。从头至尾,“何人”、“底事”、“但爱”、 “可知”、 “终非”、 “岂是”、 “不取”、 “何殊”,连珠式的运用疑问、反诘、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通篇跳荡着不可遏制的激情,给读者以骨鲠在喉、一吐为快的感觉。诗人的冤案是由于直言取祸,他的辨伪之说并非泛泛而发的宏论,而是对当时黑暗政治的针砭,是为抒发内心忧愤而做的《离骚》式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