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题在杭州望海楼的柱子上的。作者名姓已不可考,但我们可从中体会到一种复杂的情感。这不是一般的思乡之情,而是作者常年羁旅在外而产生的一种落寞之感。
首句以景起笔,“浙江轻浪去悠悠”,诗人在杭州钱塘江边的望海楼上向远处眺望,看到了这一场景。在这里,这个叠字“悠悠”下得好,钱塘江的水面悠长而空寂,而诗人的心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无论是“悠悠”的水波,还是“悠悠”的往事,它们都“去”了,一去不复返,只停留在诗人的记忆里。但是诗人又是如此怀念它们,所以就产生了第二句中所说的“愁”。“望海楼吹望海愁”,有人曾就此句对此诗的作者提出猜想,认为这首诗系郑谷所作,因为第二句中所用的反复手法正是郑诗中常见的。而据笔者考查,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因为郑守愚是宜春(今属江西)人,其一生中并未有在余杭(杭州)的经历。但是,这一句所用的手法却是与郑的反复惊人地相似。望海楼上吹来的当然是海风,但在诗人笔下,望海楼上随海风而来的,似有淡淡的忧愁。这个“望海愁”,不仅与“望海楼”谐音,给人以音律反复回环之感,而且“望海”之愁,意蕴深远,含蓄蕴藉。望海时到底引发了什么愁绪?这里诗人没有说,但后二句中却有很明显的答案。
第三句笔锋陡然一转,“莫怪乡心随魄断”,“乡心”即思乡之心,“乡心”断即谓诗人已不再思乡,这是为什么?这又是一个问题,而这一问题又在第四句中给出了答案。“十年为客在他州”,原来诗人已在杭州作客十年,十年不得回乡,对故乡早已淡忘,因此是“乡心随魄断”。故乡在诗人心中早已成为远方天际的浮云了啊。
那么诗人为什么要“愁”呢?答案就在三四两句中。这其实是诗人“说话的艺术”。“乡心随魄断”是真的已断乡心了吗?很明显不是的,若是则诗人也不必生愁。但诗人偏说:我的乡心早已断结了,因为我远在异乡时间已经太长了。看似豁达,实则倍加思乡!其字字皆从千百回转后得来,方能令人回肠荡气,长吟击节!由此看来,诗人不是“乡心断”,而是“乡心甚深”,以致随魄皆断。这里注意这个“随魄”。如若诗人果真已将故乡忘却,那么他为什么要“断魄”呢?为什么要生愁呢?所以说这是曲笔言愁,而余味悠长。如果诗人一味说“我如何如何思乡啊!”,非但不能感人,而且根本不成艺术了。
这首诗的艺术特色显然在于情感的表达,其情感并不直接用语言叙述出,而是让大家在读完全诗中体味出。第二句中“望海楼”“望海愁”交错复沓,声音婉转,而意在突出“望海”,进而引出诗人所表达的“愁”。晚唐的诗风自李义山已渐趋朦胧,而这首诗在朦胧中又有明确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无疑是一首上品的佳作。
题为《咏史》,实则伤时,感慨当时江南名士慑服于清王朝的残酷统治、庸俗苟安之状。他们或依附权门,窃踞要职,或明哲保身,埋头著书。结句才接触史事,以田横抗汉的故事,揭穿清王朝以名利诱骗知识分子的用心。借古讽今,含意深邃,深刻而又辛辣地把对“名流”的揭露提高到对清王朝统治的批判上,鞭挞了当时整个现实社会的腐朽没落。
首联写在繁华的东南地区,那些依附权贵、沽名钓誉的所谓“名流”,都是从个人利害出发互相勾结和倾轧,造成了无穷无尽的恩怨,把这个地区搞得乌烟瘴气。作者客居昆山,俯仰东南士风,感慨颇多,所以在诗中着重讽刺了江南一带“社会名流”争名逐利的卑劣品行以及官场为小人所把持的现状。
颔联中说“名流”中之官场,既有手柄大权、铜气熏天之“牢盆狎客”,亦多团扇麈尾、高谈阔论而百无一能之贵介子弟,那些在盐商家帮闲的清客和那些轻薄文人——即所谓的“名流”,在当时的社会操纵全局、窃据高位。诗句中虽未具体揭示“名流”们祸国殃民的罪恶,也没直接描写老百姓遭受欺压的苦难;但整个社会被这样一批狐群狗党所统治,不难想见这表面上繁华绮丽的金粉世界是怎样的乌烟瘴气,二者共同酿就的恶浊之风深为作者所厌憎。一“操”字、一“踞”字本无褒贬,此处却写得极富动感、极冷峻,鞭挞之意鲜明自见。
颈联反映了士人在文字狱高压政策下的处境和苟安态度。诗句中既表现了诗人对清政府利用文字狱镇压士人的愤恨,也对那些不顾国家利益、只醉心于个人名利的士人表示了不满和慨叹,对现实的另一端、与官场相对照的“士林”心态予以揭皮见骨的描摹,痛下针砭。表示了作者对高压下的知识群体的柔媚、怯懦充满愤懑与同情,从而引出结尾两句。
尾联作者锋芒所向是玩弄士人于股掌之间的最高统治层。从刘邦假惺惺的不可能兑现的封侯许诺,到李世民“天下英雄入我彀中矣”的洋洋得意,再到朱元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即“自外其教”,应“诛其身而没其家”的酷法,再到清初以来不绝如缕的文字狱案,谙熟史事的龚自珍深悉底里,于是借田横的故事告诫世人不要轻信清政府的怀柔政策。借这一历史故事,揭露了清政府对士人采取的思想压制和笼络政策的欺骗性。他们才是造就这些“黑幕”的总后台。作者真正可贵的思考蕴藏在最后这一问中。
这首诗的特点在于一是表现为吟咏历史与讽喻现实的统一;二是表现为政治思想与艺术概括的统一;三是全诗层次清晰,笔锋犀利,用典贴切,叙议结合,增强了诗歌的现实性和批判性。造语凝重端方,属对严谨工整,音调铿锵悦耳,读来有骨力铮铮之感,增强了诗歌的韵律美和音乐美。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