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八章,每四句为一章。第一章以菅草和白茅相束起兴,映射夫妇之间相亲相爱正是人间常理。其中的菅草白华和茅草之白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与《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相参证,可见“白茅”在当时是一个常用的带有象征意义的意象。本来常理不言自明,可是这里偏偏是“之子之远,俾我独兮”。一正一反,奠定全诗凄婉哀伤的悲剧基调。
第二章以白云普降甘露滋润那些菅草和茅草,反兴丈夫违背常理,不能与妻子休戚与共。虽然从字面上看是白云甘露对菅草茅草的滋润与命运之神对被弃女主人公的不公平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和映射关系,但实际上看似怨天实为尤人,矛头所向实际是这不遵天理的负心丈夫。
诗的第三章以北流的滮池灌溉稻田,反向对应无情丈夫对妻子的薄情寡义。此章虽然在起兴方法上与前两章一样,以物喻人,以天道常理反兴人情乖戾,故郑笺解释曰:“池水之泽,浸润稻田使之生殖,喻王无恩于申后,滮池之不如也。”但是紧接着长歌当哭的女主人公话锋一转,由“之子”转向“硕人”。关于“硕人”,前人如孔颖达疏引王肃、孙毓说,以为硕人指申后,朱熹《诗集传》以为硕人指幽王。揆诸原诗,以下提及硕人的两章都以物不得其所为喻,暗指人所处位置不当。郑玄笺解“硕人”为“妖大之人,谓褒姒”,与诗意合。话锋既转,下一章的感叹就显得自然而贴切了。
第四章承前三章反兴之意,以桑薪不得其用,兴女主人公美德不被丈夫欣赏,反遭遗弃的命运。与自身命运相反,“维彼硕人”,想起那个“妖大之人”却媚惑丈夫取代了自己的位置,这一切实在是煎熬人心的事情。
第五章以钟声闻于外,兴申后被废之事必然国人皆知。俗语“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之谓也。自己已经被废,心却念念不忘,于是有了“念子懆懆”的弃妇;既已弃之,必先厌之,于是有了“视我迈迈”的无情丈夫。对比中弃妇的善良和顺、丈夫的轻薄无情显得更为鲜明。
第六章诗意与第四章相近,以鹤鹙失所兴后妾易位。同时鹤的洁白柔顺和鹙的贪婪险恶与申后和褒姒之间存在着隐喻关系。“妖大之人”的媚惑实在是女主人公被弃的一个重要原因,难怪她一次次地“维彼硕人,实劳我心”,想起那个妖冶之人就不能不心情沉痛了。
第七章以总是偶居不离的鸳鸯相亲相爱,适得其所,反兴无情无德的丈夫不能与自己白头偕老的悖德举动。这一章要与第四、五、六章连起来读才会更深一层地理解弃妇的怨恨。她实际上是在说:虽然那个妖冶的女人很有诱惑力,如果做丈夫的考虑天理人情而不是“二三其德”,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诗最后一章以扁石被踩的低下地位兴申后被黜之后的悲苦命运。被遗弃的妇人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命运,“之子之远,俾我疧兮”。面对茫然不知的前途,必然忧思成疾。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诗的首章以咏叹始,三句以“兮”煞尾,末章以咏叹终,亦以“兮”字结句。中间各章语气急促,大有将心中苦痛一口气宣泄干净的气势。缓急之间,颇有章法,诵读之时有余音绕梁之感。
这首诗第一句写养蚕的辛勤劳苦。诗人在这里没有过多地描写养蚕的过程,只是用“辛勤”与“得茧不盈筐”互相对照,突出了蚕事的艰辛。人们心中充满了怨恨,因此诗人在下句说这些养蚕人“灯下缥丝恨更长”。这句诗用茧丝来比喻蚕农的恨,既形象又贴切。劳动人民每天深夜都要抽丝织布,每一缕丝都是蚕农辛酸的记录,但是他们享受不到自己劳动的果实。劳动果实被统治者白白拿去,所以在他们心中充满了怨恨,那每一声织机的声响都是劳动人民的叹息,都是劳动人民的诉说。
第三句诗锋一转,写穿绫罗绸缎的贵人。他们穿着华美的衣服,然而他们哪里知道蚕农和织妇的辛酸,他们只知贪爱绣在绸缎上的鸳鸯图案。这样,这首诗的中心思想就更为明显,更清楚地点明封建社会贫富的对立,写出劳动人民对那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的愤恨和鄙视,诗的社会意义就更深刻,社会作用更广泛了。
全诗语言通俗,明白如话,前两句同后两句构成对比,使诗意更加鲜明,加强了诗的表现力,使诗的主题揭示得更加深刻。
这是一篇一篇讽刺小品。题材与内容都很通俗,以七句连用七个子虚乌有的谎言对吹牛撒谎者进行了嘲讽,用归谬的手法,让说谎者自我独白,自我暴露,惟妙惟肖。全曲曲辞朴素,幽默诙谐,使人忍俊不禁,充分体现了元散曲通俗和戏谑的特色。
“东村里鸡生凤。”起唱一句,便令人发笑。鸡与凤虽说皆为禽类,鸡生风却是绝不可能。然而语气却那么肯定,东村里是地点,鸡生下了凤是事实,说得几乎真了。以绝对肯定的语言,说子虚乌有之事情,抓住一点似是而非之处捏造出瞒天过海之谎言,这正是天下一切说谎人的惯伎。此句东村里三字之口吻,已透露出曲中主人公之形象,为一村夫。以下句句亦皆出于同一口吻。“南庄上马变牛。”在说谎人口中,真是无奇不有,南庄上的马也变成了牛。这仍然是以绝对肯定的语气,说绝不可能之事,令人好笑以上二句,是以乡村中常见的家禽与家畜作为说谎的材料。
下面五句,则是以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衣食住行作其说谎的材料。“六月里裹皮裘。”六月里天气最热谁也不会穿上皮裘,可是在说谎人口中,不但是穿了,而且是紧紧地裹上了皮裘。“裹”字,真是活灵活现。“瓦垄上宜栽树,阳沟里好驾舟。”瓦垄即房顶上的瓦楞,瓦垄上不可能栽树。然而在他口中,不但能栽,而且宜栽!阳沟是旧时房檐下的浅沟,多用砖砌成,以便雨天排水,不可能放得下船,更不用说什么行舟了。然而他偏说好驾舟。谎言愈说愈玄,愈说愈大。这正是说谎的规律。“瓮来的大肉馒头俺家的茄子大如斗。”“瓮来的”即在瓮中作熟拿出来的意思。大肉指猪肉,今西北方言犹有此语。大肉馒头即猪肉馅包子。大肉馒头只有蒸出来的,没有瓮出来的,只有酒才是瓮(酿)出来的。但他说得煞有介事,令人捧腹。茄子是最常见的一种蔬菜。茄子再大,也不会大如斗。然而他说得更肯定了。“俺家的”三字,尤其有趣,前诸谎言或可为听人所说,“俺家的”却是亲眼所见,亲手所种了,且别家无我家有,无以对证,这又是吹牛说谎的杀手铜,然惟其一来,前面的谎言都出自此公所造,便不待言。说谎人的形象因此而愈加具体生动。
这篇讽刺小品有两个特点。一是用说谎人的口吻构成全曲,而不加丝毫评判或叙述。这样便逼真、生动地凸现出说谎人的声口、性格。二是说谎人的谎言全部取材于农村生活常见现象,说者煞有介事,听者洞若观火。其实,这样的谎言一闻而知是假,根本起不到谎言的作用,作者在此只是以夸张的手法、极其明了的事实,来揭穿谎言的实质罢了。
元散曲中讽刺作品很多。此曲不过是调侃游戏之作,逗人一笑而已:很难说有何深旨大义,然而却体现了元散曲通俗和戏谑的特色。
本文是李贽写给友人焦竑的一封书信。在这封信中,李贽对由宋代程朱理学发展而来的明代假道学,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判。文章先以郑子玄的“以讲道学为耻”与黄生式“名利两得”的假道学展开对比;又以“心同商贾”的山人与“口谈道德”的圣人其实一样,来衬托郑子玄的“可喜”与可贵;再进一步指出“欺世盗名”的假道学连商贾都不如的虚伪本质。全文层层推进,笔锋犀利,抨击十分有力。
此信开篇即称道郑子玄“质实有耻",而其所谓有耻者,则在于他“不肯讲学”,其言下之意大概说当今之讲学者都是“无耻”的了。郑子玄不肯讲学的原因是他不曾亲见先秦颜(渊)、曾(参)、(子)思、孟(轲)诸贤,也不曾亲见宋代周(敦颐)、程(颢、颐)、张(载)、朱(熹)等理学宗师。仅从他所听到和看到的今之道学家的言行,便足以使他深感羞耻而绝不肯讲了。接着,作者以“不讲虽是过”这种退一步的笔法,将为何“学者耻而不讲”的缘故和罪过完全归结到“今之讲学者”的身上,并说他们“使学者耻而不讲”,断言其罪“可诛”,明确地表示自己对“今之讲学者”的憎恨态度。原来,今之讲周、程、张、朱者,“皆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是一些虚伪的道学家;他们骗得高官巨富以后仍继续“讲道德,说仁义”,并说要以道德仁义“厉俗而风世”,其实始终都是虚伪的。郑子玄认为正是这些讲周、程、张、朱者才真正是最“败俗伤世者”,所以对他们“益不信,不信故不讲”。李贽最后归结道:“然则不讲亦未为过矣。”从而又否定了前边所说的“不讲虽是过”之说。宋理学家大儒朱熹曾将人类历史划为“圣”、“凡”两境,三代(夏商周)以前属于“圣境”,“圣境”之人均无利欲、富贵的要求,是一个理想的境地。因此,朱熹十分推崇汉代经学大师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观点,即认为讲仁义道德的人是不言功利的。明代的道学家却口讲仁义道德而心系高官厚禄,在行为上违背了这个观点。因此,李贽不但明言此中人心口不一,而且将其一旦以不仁不义的手段获取高官巨富之后,却偏要假惺惺地大谈其仁义道德以掩盖其丑行的心态揭示于众。这里须指出的是,李贽此番批判绝无站在儒学立场上以维护其纯洁性之意,实乃借此攻击假道学之虚伪,不过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罢了。这里,作者不仅将假仁假义欺世盗名的道学家的本质彻底揭露出来,而且又点出了郑子玄不肯讲学的原因,从而泾渭分明地将学者分为“有耻”与“无耻”两类。以郑子玄与当今假道学家相比,后者之“无耻”便昭然若揭了。
然后,李贽极尽其讽刺之笔,以黄生为例,尖锐地揭露假道学家的骗术。他形象鲜明地将这个趋炎附势、厚颜无耻的家伙南来北往、“冲风冒寒,不顾年老生死”,死乞白赖地到处“抽丰”、索要财物的可贱可鄙形象活画出来。说到底,这位黄生不过是为了“好一口食难割舍”便两边讨好,两边炫耀,又两边行骗罢了。作者在这里借村言俚语写出那个黄生永无厌足的丑态是“如饿狗思想隔日屎”,与上文“好一口食难割舍”遥相照应,极写其人灵魂的卑鄙污秽。而且在表现形式上也故意运用与道学家惯常使用的雅言相违的粗俗之语,以示自己纯属“异端”,与他们绝无共同之处。李贽用此句痛斥其丑行,极尽诅咒斥骂之能事,真是痛快淋漓,无以复加,足以使此辈掩面落荒而逃。此段黄生之例,虽似揭露黄生其人,而其目的则是借以批判“今之讲周、程、张、朱者”,故结语曰“今之道学,何以异此”,便把作者一腔忿懑之气完全倾泻在“今之道学”家身上了;并使这段与上段的若即若离而骤成有机整体,全在敷演与转接之功。接着,李贽又揭露并批判了道学家行骗的另一种方式——托名“圣人”或“山人”,改头换面地以欺世盗名,获取暴利。自古以来就有一些文人以“隐士”或“山人”自命,名为清高避俗,实则坐待入仕之良机;更有一些儒者自谓深得知善知恶的“良知”,大讲仁义道德而倍受统治者青睐。对这些人,李贽剖析了他们的居心和隐私,指斥他们“名山人而心商贾”之“可鄙”,乃至“掩抽丰而显嵩、少”的行为的“尤可鄙”。这是一层。再说那些以“圣人”自称的“今之讲道德性命者”,或“自称曰圣人”,或“谢却圣人而以山人称。展转反复,以欺世获利”者,都不免“患得患失,志于高官重禄,好田宅,美风水,以为子孙荫”,都是黄生一类四处行骗的人物。这是又一层。经过这样深透的分析,可见郑子玄的不肯讲学,应为“质实有耻”而“可喜”了。既呼应了首段,又照应了二段,章法十分纯熟。这里,李贽非常独特地避用古典而自引比喻阐发事理,如以前文中交代清楚了的“掩抽丰而显嵩、少”比喻如黄生般行骗;以“游嵩、少者”喻“显者”;以“托名于林汝宁,以为舍不得李卓老”喻一箭双雕的骗术等等,既避免了重蹈当时文人拟古、沿袭之复辙,又借代以亲见亲听之事,使文章更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上段已说“名山人而心商贾,即已可鄙矣”,而在末段却开口便说“商贾亦何可鄙之有”。其实,前所言的“可鄙”,实指心口不一、名实不符的“山人”,非指商贾。李贽认为,“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生意者但说作生意,力田作者但说力田作,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答耿司寇》)全然没有什么可鄙。况且商贾“辛苦万状”,“受辱忍诟”,还要承担风险,既劳力又劳心,而所得却很微薄。“山人”则不同,他们“不持一文”本钱,“非公卿之门不履”,凭三寸不烂之舌而专事投机取巧、趋炎附势之事,他们早已“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童心说》),这些人才是最可鄙贱的。在此,作者的态度再明确不过了。最后,李贽以自己为例,明言若自己亦“存商贾之心”却披着仁义外衣而行欺世盗名之事,“则幸为我加诛,我不护痛也”,以示其与“失却真心”的假道学家斗争到底的决心。可见其襟怀之坦荡。此段紧承上段对郑子玄“不肯讲学”之赞许,进一步阐发了作者对假道学的厌恶。
这篇散文在分析问题、论证事理时所体现的复杂谨严、逻辑周密的思维特点是十分突出的。文章既具有丰富的形象性,又具有精湛的思辩性,表现出作者良好的文学素养和敏锐的逻辑思维能力。全文系书信体,语言朴素,笔到意随,而良友契厚,相知有素,倾怀畅谈,更无不尽之辞。李贽文章所具有的内容深厚和大胆的反潮流思想,在这篇文章里得到充分的体现,可视为其散文的典型之作。当然,他的整个思想体系比这篇书信所能表达的要丰富得多,那就另当别论了。对于李贽的著作,封建统治者视为洪水猛兽,明清两代均曾多次禁毁过,这也可以证明他的进步思想是为封建统治者所深恶痛绝的。他的书却始终未能禁绝,而是一直流传至今,正说明人民对他的欣赏或赞同。恰如明末慈溪冯元仲所赞:“手辟洪蒙破混茫,浪翻古今是非场。通身是胆通身识,死后名多道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