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为菊,但通篇不用一个菊字,但句句写菊。
“王孙莫把比蓬蒿”,蓬蒿是一种野生草,个头较高,从外形看,与菊苗太大的差别,养尊处优的公子王孙们,是很容易把菊苗当作蓬蒿的。作者直抒胸臆,直截了当地训斥王孙公子“菊草不分”。其实这是鄙视他们不识人才。下一句就更能看出作者的用意了。
“九日枝枝近鬓毛”,每年阴历九月九日,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重阳节,这一天,我们的先人登高、赏菊、饮酒,佩茱萸囊,把菊花插戴于鬓上。这第二句是说,菊苗到了重阳节,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朵,这与蓬蒿有了本质的区别。你看,一枝又一枝的菊花插在大家的鬓发间。请问:有乱插蓬蒿的吗?哈哈没有。这第二句,作者作为菊花是多么自豪啊,人们终于认识到它的价值。
三、四两句是全诗的着重处,集中地写了菊的高洁气质和高尚品格。
“露湿秋香满池岸”,寥寥七字,写秋天早晨景象:太阳初升,丛丛秀菊,饱含露水,湿润晶莹,明艳可爱;缕缕幽香,飘满池岸,令人心旷神怡,菊花独具的神韵风采,跃然纸上。在这里,“湿”字很有讲究,让人想见那片片花瓣缀满露珠,分外滋润,分外明丽。“满”字形象贴切,表现出那清香是如何沁人心脾,不绝如缕。从中我们不仅看到了菊花特有的形象,也感受到了菊花和那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氛围交织融合所产生的魅力。
诗人在描写了菊的气质以后,很自然地归结到咏菊的主旨: “由来不羡瓦松高”。瓦松,是一种寄生在高大建筑物瓦檐处的植物。初唐崇文馆学士崔融曾作《瓦松赋》,其自序云:“崇文馆瓦松者,产于屋溜之上……俗以其形似松,生必依瓦,故曰瓦松。”瓦松虽能开花吐叶,但“高不及尺,下才如寸”,没有什么用处,所以“桐君(医师)莫赏,梓匠(木工)难甄”。作者以池岸边的菊花与高屋上的瓦松作对比,意在说明菊花虽生长在沼泽低洼之地,却高洁、清幽,毫不吝惜地把它的芳香献给人们;而瓦松虽踞高位,实际上“在人无用,在物无成”。在这里,菊花被人格化了,作者赋予它以不求高位、不慕荣利的思想品质。“由来”与“不羡”相应,更加重了语气,突出了菊花的高尚气节。这结尾一句使诗的主题在此得到了抉示,诗意得到了升华。
咏物诗不能没有物,但亦不能为写物而写物。纯粹写物,即使逼真,也不过是“袭貌遗神”,毫无生气。此诗句句切合一菊字,又句句都寄寓着作者的思想感情。菊,简直就是诗人自己的象征。
这首诗的前两联暗喻旧绕府主令狐楚对诗人的赏识和栽培,缅怀追思和感激之情;后两联暗喻遭到府主之子令狐绹的冷遇和排斥。这首诗是诗人借重阳节把酒之兴,怀念恩师令狐楚,同时也表露出对恩师之子令狐绹的不满,写得含蓄空灵,耐人寻味。
“曾共山翁把酒时,霜天白菊绕阶墀。”为追忆之辞又兼切重阳,诗人忆及曾与令狐楚共把酒之时,霜天白菊绕阶墀而在,对自己的赏识栽培宛然如在。白菊是令狐楚的最爱,亦是令节之景物,诗人触景思人,字句里怀楚之情,溢于言表。“霜天白菊”,自况最为精切。
“十年泉下无人问,九绕樽前有所思。”怀念令狐楚而又兼为诗人今绕之遭际感伤不已。友人十年泉下消息全无,今绕重阳诗人独自把酒,恍如隔世,思绪繁冗而悠长。“有所思”既缅怀追感令狐楚之厚遇栽培,亦怨恨令狐绹之冷遇排斥、不念旧情。今昔相形,父子对比,不能不益增感慨,统于沉思默想之“有所思”一语中,语淡情深,含蓄有味。
“不学汉臣栽苜蓿,空教楚客咏江蓠。”埋怨令狐绹对自己的冷遇和排斥。上句借汉张骞事喻令狐楚能吸引人才,而“不学”二字,又伤心的是令狐绹不肖乃父,不能继承父风。既然如此,下句则承上言,只能以“楚客”自喻,行吟泽畔“咏江蓠”以终朝夕了。这两句双关之意显然,用典下字巧妙。
“郎君官贵施行马,东阁无因再得窥。 ”寓悲凉于蕴藉,感叹令狐绹今官贵,门施行马,而己被拒于门外,再也受不到昔绕的礼遇。这两句字里行间透出诗人内心沉重的忧郁,但内心仍希望令狐绹能回心转意,重视自己,接纳自己。
诗由重阳把酒赏菊展开联想,深情追怀令狐楚对自己的赏爱栽培,怨恨令狐绹对自己的冷遇排斥,今昔对照,感念怨愤交并。“十年”一联,将缅怀追思之情,长期牢落之感,今昔迥异之慨与“九绕樽前”之现境融为一体,空灵含蕴,语浅情深。“有所思”三字束上起下,感念怨愤,耐人寻味,前后幅之过渡也很自然。后幅感情由深情缅怀转为怨怼不满,写法亦由微婉转为发露。
杨万里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六年授赣州司户参军,绍兴二十九年调任永州零陵县丞,隆兴元年赴调临安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乾道三年赴临安上政论《千虑策》,乾道六年除为隆兴府奉新知县,乾道六年因虞允文之荐除为国子博士,淳熙元年除知漳州,淳熙四年除知常州,皆不在吉水,唯有隆兴二年至乾道二年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居于吉水,故此诗应作于此二时期其中之一。又《诚斋集(江湖集)卷二》有诗《甲申(隆兴二年)上元前闻家君不伏西归见梅有感二首》于本诗之前,《诚斋集(江湖集)卷三》有诗《丙戍(乾道二年)上元和昌英叔李花》于本诗之后,故此诗断然不可能作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而只能作于隆兴二年(一一六四)至乾道二年(一一六六),杨万里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期间。
隆兴二年正月,杨万里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同年八月四日,杨万里之父逝世,杨万里开始了为期三年的丁父忧时期。在此之前,杨万里方才于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开始初次进入南宋官场,并由地方小吏一步步入职京城(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这正是一个读书人可以借机施展“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好时机。忽闻其父之病,出于孝道,不得已放弃大好机会,西归故里,这在政治上对于杨万里来说不吝于一个打击。同时,对于杨万里来说,其父之病,在亲情上对于杨万里也不吝于一个打击。然而西归故里吉水之后,同年八月杨万里之父的逝世对于杨万里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根据封建礼法的要求,父母之死皆应为之守孝三年,对于一个适才走上宦途不久,又有一定前途的读书人来说,这三年是极为艰难的,以前在官场上的一切都将归于破灭,一时前功尽弃,极易生出失意之感,对于杨万里来说更是这样。同时,杨万里之父的逝世在亲情上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古代讲求孝道,父母之死,特别是父亲之死,对于其子女来说是沉痛的,是失怙般的痛楚,这极易造成一种愁苦的心情。
在这般官场失意、亲人离去的愁苦心情中,却又是为友人送别之时,在三江小渡口,杨万里作了本诗。此诗前两句,作者简单描绘了三江小渡口周边的环境,营造了一种送别友人,依依不舍的氛围。后两句,作者直抒胸臆,使用比喻手法将“交情”比做“山溪渡”,并以自然界“风波”象征社会风浪,然后用“不管风波去又来”一句与首句“溪水将桥不复回”进行对比,深刻地表达了全诗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