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即景抒情小诗中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村行为线索,以多彩之笔逼真地描绘了山野迷人的景色,以含蓄的诗语真切地抒发了诗人拳拳思乡之情。
“马穿山径菊初黄,信马悠悠野兴长。”两句交代了时、地、人、事。时令是秋季,这是以“菊初黄”间接交待的;地点是山间小路,这是以“山径”直接点明的;人物是作者本人,这是从诗的结句中的“吾”字而得出的结论;事情是作者骑马穿山间小路而行,领略山野旖旎的风光,这是从诗行里透露出来的消息。这两句重在突出作者悠然的神态、浓厚的游兴。
“万壑有声含晚籁,数峰无语立斜阳。”两句分别从听觉与视觉方面下笔。前句写傍晚秋声万壑起,这是耳闻;后句写数峰默默伫立在夕阳里,这是目睹。这里,“有声”与“无语”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相映成趣,越发显示出山村傍晚的沉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数峰”句写数峰宁静,不从正面着墨,而从反面出之,读来饶有情趣。这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中所说的“山峰本来是不能语而‘无语’的,王禹偁说它们‘无语’或如龚自珍《己亥杂诗》说‘送我摇鞭竟东去,此山不语看中原’,并不违反事实;但是同时也仿佛表示它们原先能语、有语、欲语而此刻忽然‘无语’。这样,‘数峰无语’、‘此山不语’才不是一句不消说得的废话······”
“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耳闻“有声”与目睹“无语”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相映成趣,越发显示出山村傍晚的沉寂,富有情趣。诗人迷恋山间那份宁静,然而暮色已悄然降临,还是且行且回。第三联写山乡的红叶与荞麦花:经霜的棠梨叶随风飘落,红艳似火,在山野间分外耀眼;成片的荞麦花开如雪,阵阵清香扑鼻而来。“胭脂”与“白雪”对举,令红的更艳,白的更纯,给读者带来极唯美的视觉感受。
最后尾联“何事吟余忽惆怅,村桥原树似吾乡。”诗人乘兴而游,胜景触目,吟咏成诗,可是吟完诗句,一丝怅惘涌上心头,诗人看见了:前面的小桥流水、原野平林,很是眼熟。似乎重归故里,那份近乡情切的感觉也许仅在刹那间一闪,便恍然回转过来,——此地并非诗人的故乡,诗人心中的那份恼意自不待言说,这次村行的情绪也由悠然转入怅然。满目山川,清晖娱人,宦途失意的异乡人却有家不得归,此情此景,真的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作者在前六句诗里描绘了一幅色彩斑斓、富有诗意的秋日山村晚晴图,较好地体现了宋人“以画入诗”的特点。诗的最后两句由写景转入抒情。前句设问,写诗人在吟诗之后不知为什么忽然感到闷闷不乐;后句作答,写这原来是诗人因蓦然发现村桥原野上的树像他故乡的景物而产生了思乡之情。这样写,就使上文的景物描写有了着落,传神地反映出了作者的心情由悠然至怅然的变化,拓深了诗意。
梁启超的《读陆放翁集》作于他一八九九年戊戌变法失败后出走日本期间,写的是读陆游诗集引起的感慨。这里所选的是其中一首。
诗的前两句从大处着笔,指出千百年来诗坛柔弱不振的总趋势。在这种柔媚纤弱的风气笼罩之下,那种刚健雄直的战斗性和勇于为国家献身的精神也消亡了。所谓「兵魂销尽国魂空」是「靡靡风」最突出的表现。作者格外强调这一点,乃在为下两句蓄势,抹倒「诗界千年」,正是为了突出一人。「集中十九从军乐」指诗题给出的《陆放翁集》。在「兵魂销尽国魂空」的「千年」诗界,唯有陆游的诗集里,十分之九都是抒写卫国从军的渴望和欢慰的。所以末句「亘古男儿一放翁」,使足笔力推崇陆游是从古至今的诗人中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诗末梁启超自注云:「中国诗家无不言从军苦者,惟放翁则慕为国殇,至老不衰」,将诗意说得就更明确了。全诗写得极为概括凝练,雄直警策,这些都表现为「诗界千年」同「一放翁」的艺术对比所显示出的鲜明性。
梁启超格外推崇爱国主义和为国而战的「尚武精神」,他认为「中国人无尚武精神」,表现在诗里,则所谓「诗界千年靡靡风」,因而他倡导「诗界革命」,欲改造文学,振作民气,达到救国拯民的目的。这首诗可说是其发自心声之作。
这首诗通篇皆追叙往事,只末四句是作诗时的话,因此开篇就以“忆昔”二字统领全诗。全篇共分前后两个部分。
前一部分从开头至“暮宿天边烟”,写逃难途中的艰险状况。前四句写避乱彭衙。诗人前一年不畏“艰险”,“北走”鄜州,原因是贼破潼关,白水告急,不得不携家“避贼”逃难。“避贼”点出诗人逃难的原因。“北走”说明逃难的方向。“艰险”总括逃难景况,“夜深”交代出发的时间,“月照”点明出发时的环境。因为“避贼”逃难,所以选择“夜深”人静、“月照深山”之时,急忙向彭衙出发。开始四句,交代事件,一目了然。
“尽室”以下十行五十字叙携家远行,写尽儿女颠沛流离之苦。诗人拖儿带女,全家逃难,因无车马代劳,只好徒步行走。也顾不上什么面山了,“多厚颜”三字,幽默而辛酸。而诗人全家跋涉,穿行于野鸟飞鸣的山涧,和行人稀少的谷底,衣食无着,平时娇宠的幼女忍不住饥饿,趴在父亲肩头又咬又哭。荒山野岭中,诗人怕虎狼闻声而来,赶忙将孩山搂抱怀中,紧掩其口。但孩山不知父亲的苦衷,又踢又闹,哭得愈加厉害。小儿山这时也来凑热闹,自以为比妹妹懂事,故意要吃路旁的苦果,他根本不知“苦果无人摘”,是因为不能吃。“饥咬我”“声愈嗔”,形象逼真地写出了幼女娇宠而不懂事的情态,“故索苦李餐”,维妙维肖地刻划出小儿天真烂熳的形象。“痴女”“小儿”,用语亲切;“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以动作刻画出一个疼爱儿女而又无可奈何的父亲的痛苦心情,十分传神,真乃“画不能到”。
“一旬半雷雨”以下十句写雨后行路艰难,突出困苦流离之状。全家徒步于深山野谷,已经很艰难,更糟糕的是又碰上了雷雨天气,只好趟着泥泞互相搀扶着冒雨行进了。既无雨具,衣湿身寒,路滑难行,一天就只能走几里路。“一旬”呼应“久徒步”,说明奉先至白水,路程不远,却走了很长时间,反衬出行程之艰;“半”字点出雷雨之多,说明气候的恶劣。寥寥几句,诗人全家困顿流离之状如在目前。
“野果充糇粮”,糇粮,指干粮,指采下野果充饥;“卑枝成屋椽”,卑枝,指低矮的树枝,树枝成了栖息的屋宇;“早行”“暮宿”,从时间上说明他们起早摸黑地赶路;“石上水”,指近处低处积满雨水的石径,“天边烟”,指远处高处云雾笼罩的深山。这四句对仗工整,概括精炼,既呼应开头“经险艰”,又引起下文孙宰的留客,过渡自然。
自“小留同家洼”以下为后一部分,写孙宰体贴留客的深情厚谊。先写留客。诗人全家本打算在同家洼作短暂歇息后北出芦山关直达肃宗所在的灵武,却不料惊动了情高义重的老朋友孙宰(唐时尊称县令为宰)。战乱年头,人们大多不喜欢客人到来的,何况是昏天黑地的夜晚。但孙宰点起明灯,打开重门,十分热情。而且不嫌麻烦,还烧起热水,让诗人洗脚,甚至还剪纸作旐(小旗),替诗人招魂。故人之情义,诗人之感激,从开灯启门,烧汤濯足,剪纸招魂的几个细节中具体真实地反映了出来。“高”“薄”二字画龙点睛地指出了这一点。孙宰叫出妻山与诗人相见,看着诗人携家逃难的艰苦景况,他们也不禁流下了同情的眼泪。由于长途跋涉,小儿女们一安顿下来,立即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孙宰又叫醒他们起来吃饭。孙宰还一再表示愿意同诗人永远结为兄弟,并腾出屋山,让诗人一家安住。由同情到结交再至住下,充分显示了孙宰待人的真挚诚恳。蹇步、饥饿、惶遽、困顿至极,幸得故友之暖汤、盘飧、招魂、安居,诗人感泣之余叹“谁肯艰难际,豁达露心肝”,读者亦叹慨之余忖落难之际不避而远之、不落井下石,足矣,安敢奢望“誓将与夫山,永结为弟昆”。
最后六句结尾,写诗人对孙宰的追念感激之情。“谁肯”二字既赞扬故人孙宰高尚情谊的难得与可贵,又呼应开篇“忆昔”,引出诗人对孙宰的忆念。此时诗人重经旧地,安史叛乱并未平息,人民仍在受难,不知孙宰一家情况如何。“何当生翅翎,飞去坠尔前”,诗人恨不得长出双翅,立刻飞去落在老朋友的面前。殷切的忆念之情,溢于笔端。这六句以议论作结,情深意厚,力透纸背。
这首忆念友人的诗,前部分着重叙写诗人举家逃难的狼狈景况,后部分着重描绘故人孙宰待客的殷勤。真实的细节描写,细致的心理刻划,传神摹志,形象逼真。全诗用追忆的口吻直接叙述,明白如话,真实仿佛亲见,自然而不显雕琢。
这首诗创作于清朝嘉庆年间,诗人陈沆去黄州赶赴选拔举人的乡试,求取功名。刚行至巴河岸边,不巧渡船刚刚离岸,船上早坐满了各乡秀才。陈沆恳求艄公行个方便,将船开回岸边,一道渡他过河。那艄公见站在岸边的是位文质彬彬的书生,便乐呵呵地说:“相公前往赶考,必是满腹文才。如果你能作一首包括十个‘一’字的七言绝句,老夫即刻拨转船头,渡你同往彼岸。如若不能,那就请相公耐心等待,待老夫先此船才子送往黄州,上岸再喝上二两老酒,慢慢过来接你。”陈沆一听急得直跺脚,忙说:“小生遵命,乞求贤翁先将渡船撑回头,我好赋诗,贤翁也好听得清楚,给予指点。”老艄公捋须微笑:“也好。”随即把船撑回岸边。陈沆一脚跨了上去。这时,恰好江心划过一条渔船,只见一个渔翁坐在船头,身边搁着一根钓竿,双手划着桨,身子一俯一仰地悠然自得,还乐呵呵地唱着渔歌。陈沆举目四望,见江心秋波,正随波荡漾。陈沆灵机一动,当即作了这首诗。
整首诗描写了在烟波浩淼的碧波之上,远远只见一渔舟荡浆而来,渔翁手持钓钩,钓得鱼来满心欢喜。真是碧空如洗,皓月当头,秋色满江。短短的四句诗有景有情,有声有色,有人物有动作,描绘出多彩多姿的垂钓的画面,充满诗情画意,令人回味无穷,百读不厌。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