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素有远大的抱负,他立志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实现的机会。后他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诏书,异常兴奋。满以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时机到了,立刻回到南陵,(今属安徽)家中,与儿女告别,并写下了这首激情洋溢的七言古诗。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开头两句是说,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
诗的一开始就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不仅点明了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而且白酒新熟,黄鸡啄黍,显示一种欢快的气氛,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这两句是说,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孩子们嬉笑吵闹牵扯我的衣服。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这两句是说,放情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
诗人接着摄取了几个似乎是特写的“镜头”,进一步渲染欢愉之情。李白素爱饮酒,这时更是酒兴勃然,为了欢庆奉诏,一进家门就“呼童烹鸡酌白酒”,神情飞扬。显然,诗人的情绪也感染了家人,“儿女嬉笑牵人衣”,此情此态真切动人。饮酒似乎还不足以表现兴奋之情,所以一边痛饮,一边高歌,表达快慰之情。酒酣兴浓,起身舞剑,剑光闪闪与落日争辉。这样通过儿女嬉笑,开怀痛饮,高歌起舞几个典型场景,把诗人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内心世界。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这两句是说,游说万乘之君已苦于时间不早,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这里诗人用了跌宕的表现手法,用“苦不早”反衬诗人欢乐的心情,同时在喜悦之时,又有“苦不早”之感,正是诗人曲折复杂的心情的真实反映。正因为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所以跨马扬鞭巴不得一下跑完遥远的路程。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会稽愚妇看不起贫穷的朱买臣,如今我也辞家去长安而西入秦。诗人又很自然的联想到晚年得志的朱买臣。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会稽人,早年家贫,以卖柴为生,常常担柴走路时还念书。他的妻子嫌他贫贱,离开了他。后来朱买臣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做了会稽太守。诗中的“会稽愚妇”就是指朱买臣的妻子。李白把那些目光短浅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会稽愚妇”,而自比朱买臣,以为像朱买臣一样,西去长安就可以青云直上了。真是得意之态溢于言表!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末二句是说,仰面朝天纵声大笑着走出门去,我怎么会是长期身处草野之人?诗情经过一层层的推演,至此感情的波澜涌向高潮。“仰天大笑”,多么得意的神态;“岂是蓬蒿人”,何等自负的心理,诗人踌躇满志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因为描写了李白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了解李白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具有特殊的意义。正因为诗人自负甚高,其后的失望也就越大。此诗在艺术表现上也有其特点,诗善于在叙事中抒情。诗人描写从归家到离家,有头有尾,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又兼采比兴有正面描写,又有烘托。通过匠心独运一层层把感情推向顶点,最后喷发而出,全诗跌宕多姿,把感情表现得真挚而鲜明。
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