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了一位在天宝年间逃过兵役的老人,当时,宰臣“欲求恩幸立边功”,发动对南诏的战争,无数被强征去当兵的人冤死异乡,这位老人“偷将大石捶折臂”,才留得残命。这位命运悲惨的老人,却以欣喜口吻自庆侥幸,让人读来更觉得悲哀,同时也感受到诗人的目的不仅在记叙一桩往事,而是反映出战争带给广大人民的无穷苦难。
此诗可分为三段。第一段自首句至“兼问致折何因缘”,主要是描绘折臂翁的外观形象,并向第二段过渡。第二段是全诗的主体,自“翁云贯属新丰县”至“万人冢上哭呦呦”,长达三十四句。此段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事,不仅使诗产生了真切自然之感,而且增强了诗叙事内容的可信程度。第三段自“老人言,君听取”至结束,诗人又直接出面,发表议论。
这位老人的籍贯属于原来的新丰县。他本是幸运的,因为他生逢圣明的朝代,在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开元时期度过了美好的青少年时代;他不懂得旗枪弓箭为何物,而听惯了宫苑梨园中传出的歌舞管弦之声。可是好景不长,天宝时期,云南一带烽烟四起,朝廷大肆抽丁,在凄惨的哭泣声中,儿子告别母亲,丈夫告别了妻子。因为他们听说云南泸水一带,瘴气迷漫,更何况还要徒步渡过那热如沸汤的大河呢!据说前后奔赴战场者,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这一年,他二十四岁。很不幸,征兵的名册上赫然列着他的名字。夜深人静,他偷偷地用石头将自己的手臂砸断。从此他变成了残废,但也由此逃脱了远征云南之苦。作为一个断臂的残废人,他是不幸的,因为六十年来,伤痛时肘折磨着他;但他从未后悔,因为他又是幸运的,他没有做云南万人冢上的望乡鬼,他毕竟还活着,虽然活得并不舒服。
作品最后一段“老人言,君听取”云云,旗帜鲜明地表白了自己的观点。开元时的贤相宋璟,为了防止边将为邀功而滥用武力,对于杀敌有功的天武军牙将郝灵佺并没有论功行赏,仅在次年授他为郎将,这样做防止了与少数民族的纠纷,保证了边境的安宁。而杨国忠之流为达到个人邀功固宠的卑鄙目的,不惜开边寻衅,视数十万人的性命为儿戏,驱赶他们到环境极为恶劣的边远地区去作战,造成千万个家庭的悲剧,也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作者把宋璟与杨国忠作了鲜明的对比,其褒贬倾向不言自明。他对宋璟的行为是赞赏的,他反对不义战争,希望各民族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显示出诗人的宽大胸襟和善良的愿望。
此诗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完全符合诗人《新乐府序》所谓“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要求,有如常山之蛇,首尾照应。在表达作者的主观倾向时,仍不忘以新丰折臂翁的悲惨遭遇作为富有说服力的活见证。
这是杜甫写给其好友元逸人(元丹丘,隐道士)的诗,前几句用典终南山东蒙峰和《抱朴子》、《神仙传》、《述异记》等典籍中的意象,描述玄都坛的景色,赞扬元逸人的修行;末四句称其道行之高,超尘脱俗,服芝草琅玕等仙家之食,居在高垂铁锁的仙人之居,处于福地逍遥自得。
全诗自始至终围绕隐士元逸人居处着笔,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独在阴精结茅屋”。巍巍的秦岭子午谷精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用茅草结成的小屋。这就是诗主人翁、隐士元逸人的住房。其特点是“孤”与“陋”。离群索居,一茅屋,一箪食,一瓢饮,隐士生活之情态毕露。
第二部分:玄都坛景。青石松风寒,子规夜啼欲裂竹,王母画下云旗翻。这里离人寰远了,尽管“青石漠漠常风寒" ,但离仙境近了;还有彻夜子规啼,感动得山竹都裂了,白昼更有一种叫作王母使者的神鸟从云间翻飞而下,通仙界报消息。相传蜀帝杜宇禅位隐入西山后,他的灵魂化成杜鹃(子规),而王母更是道徒们崇信的神仙。这是最精彩的镜头,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景中寓情,恰到好处地折射出隐士凄清的心境和高蹈遁世的怀抱。
第三部分:芝草琅玕日长,精边铁锁高垂。子午谷凄清的境遇,并不改元逸人隐遁的矢志。他抱道高栖,超然物外。日种芝草琅玕,以为仙家之食;铁锁百丈,凡人终不敢高攀。置身福地,何等萧爽,何等自得!隐之旨趣昭然。
全诗三个镜头浑然一体,格调凄清、沉郁,仍不失诗人的艺术风格。有人说这首诗“寄托了诗人的追慕”,笔者以为,根据全诗及最后四句“知君此计成长往,芝草琅玕日应长。铁锁高垂不可攀,致身福地何萧爽”的诗意,诗人对元逸人的信道求仙行为表面上看是歌颂,实质是表示怀疑。高危、清寒、凄孤是实,山竹裂、王母鸟传递仙音是假,芝草琅玕也是虚无之事;高不可攀是真,“福地" 、“萧爽”也是假。所以有美中带刺的意味,劝他不如早点回来。
工之侨第一次献琴,琴虽好却遭到贬抑被退了回来。琴不仅是“良桐”所制,而且“金声而玉应”,材质、音质俱佳,因此制作者对它的评价是“天下之美”。虽然如此,这架琴经过太常寺主管人的手,又经优秀乐师们的鉴定,终被退回,而理由只有“弗古”二字。这样的理由是很可笑的。
工之侨第二次献琴,因为琴经过伪装,又是由贵人献上,竟得到极高的评价。文章比较详细地叙述工之侨伪装古琴的经过,先请漆工绘制“断纹”,再请刻字工匠刻上“古窾”,然后装在匣子里埋在地下,过了一年才拿出来。这说明工之侨把这件事做得很精心。献琴的方法也很巧妙,他不直接去献,而“抱以适市”,让别人重价买了去献,结果真的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成了“希世之珍”。
表面上看写的是琴的遭遇,实际上是写人。作者借工之侨伪造古琴试探索世风的机智,讽刺了元末一帮缺乏见识,不重真才实学而只重虚名的虚伪之人,其寓意是十分鲜明而深刻的。
文中“弗古,还之”与“世之珍也”的对比,很好地表现了当时败坏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讽刺了鼓励人们弄虚作假的封建统治者。人们不要一昧地追求新事物,被事物的外表所吸引,而不在乎事物的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