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约公元1341年前后在世)字思廉,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元惠宗至正初前后在世。少时,负才不羁,慕鲁连子为人,不治产业,誓不娶、不归乡里,故年逾四十而犹独居。至正甲午(1354),以布衣上书辩章三旦公,公奇之,列置三军之上。出奇料敌,言一一中表。为某官,非其志,弗就。乙未(1355)春,冦复陷常、湖,又以书干苗部总兵,不能听,辄去。后还富春山,混迹僧人中。晚为张士诚所招,署太尉府参谋;迁枢密院都事。元亡,变姓名为佛家奴,周游四方,不娶妻,不返乡里。后到杭州,寄食报国寺,终日书不离手,以老终身。宪著有《玉笥集》十卷,常携此集自随,卧则以之藉首。《四库总目提要》评称其作“磊落肮脏,豪气坌涌。” ▶ 205篇诗文
和亲,是在帝国看似强盛的肌肉上深深扎下的一根尖刺,让无数帝国有心之士彻夜难安,痛不欲生。在辗转反侧之中,是否会有人扪心自问,这样的决策对于那些如花女子公平与否?事实上,没有人去关怀这些可怜女孩子们的微弱愿望。 在所有胸怀宏伟大业和深陷政治漩涡之中的那些人看来,能够以微小的代价换取数十年的安宁,一切牺牲尽皆微不足道都是值得与舍弃的,如此置换的结局甚至显得十分美好。在汹涌澎湃的和亲大潮翻滚之下,没有人能够看到女子流淌下来的热泪,因为眨眼之间就淹没在这股浪潮里面,无声无息。 边地莺花少 窗外天上云舒云卷,室内史册忽明忽暗,历史烟云终归是繁花一梦,不管是霸图伟业,抑或是神仙眷侣,到底尘归尘,土归土。如果说记忆还有些许温度,也只剩腮边刚刚滑下来的那一行行热泪,滚烫而炽热。
《同李少府观永乐公主入蕃》 作者孙逖,唐朝诗人,大家只要知道他与“燕许大手笔”中的苏颋齐名,知道这一点就够了。毕竟其人阅历事迹,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基本上是茫然地,知道与不知道,没有什么分别。如果说有什么是要补充的,便是《全唐诗》收其诗一卷,共六十首,这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有兴趣的,可以去翻阅一二。 关于这首诗创作的背景,根据新旧唐书记载,开元三年,契丹首领李失活率部来降,第二年唐玄宗封东平王外甥杨元嗣的女儿为永乐公主,并把她赏赐予李失活为妻。那么我们根据本诗题目,可以得知此诗当是写作于这个时间段内。
都说大唐盛世,其实唐朝特不是东西。其中一个庞大的荒谬之处,便在于政治上的“和亲”之举措。把大唐女性都当作了什么?如此看来,大唐上下无一是男儿。可能热血,都已经淹没在了石榴裙之下了,萎了,缩了。如果一个“盛世”是靠出卖来维系的,这样的“盛世”,不要也罢!
这首诗的内容其实非常好理解,在开头两句,诗人主要对边地做了一番叙写,“边地莺花少,年来未觉新。”荒凉的边境地界之上,花花草草非常的稀少,更不用说叫声动听的那些黄莺儿,亦是十分罕见。长年累月生活在这种苦兮兮的地方,对于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再也找不出来一丝半分的新鲜感。 然而事实上,诗人本身只是一个旁观者,这种描写大多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当然,这些虽然只是听说,但却不能怀疑其中的真实性。处在诗人当时的位置上,多少还是能够得到一些与边境上有关的事迹的,其中的艰辛自然会有人讲述。或许正是如此,诗人方才会在诗的开端,对边地恶劣的环境进行一番描绘。
接下来两句,“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诗人经过前面的叙述,在此就含有一些夸大其词的成分在里面。美丽的姑娘恍然从天上降落在这里,从此以后,原本荒凉的边境要塞就要变得充满生机勃勃。这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实际上是非常浅显的,也是缺乏意义的。
历史上,对于这首小诗,有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以《唐诗解》为代表,论述道:“以天上之美人入无花草之地,果能使龙塞生春乎?痛惜之意,见于言外。”意思是,诗人在此所写的,其实全部都是说的反话。也就是说,必须要通过字面背后的阴影,来认真分析诗人真正所要表达出来的内涵。另一种以《唐诗选附注》为代表,认为:“按公主何可以为美人称之?通篇语亦轻薄,不足观,何论者徒以新意见赏也。”这个意思完全和上面相反,并且反驳指责“以新意见赏”是一种是非不分的恶习行径。此种恶习,其实至今仍旧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态,可谓混淆黑白,是非不分。
如果我们把本诗题目和内容结合起来,再仔细地观察考量,就会发现此诗并不简单,它确实包含着自己的意图。所以,《唐诗解》的看法其实并没有错,诗人的确带有正话反说的目的性质。荒凉的边塞之地,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美人”的到来,就突然改变了恶劣的面貌呢?这是根本不会存在的虚无缥缈之幻想。结合题目中“观永乐公主入蕃”之事件,便可以体会到诗人对“蕃人”的痛恨之意。“公主入蕃”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而是一种被逼迫之后的失策,其让大唐男儿面目何在? 基于此点,我们便会体悟到《唐诗选附注》里的愤慨“通篇语亦轻薄”,恰恰便是这种轻薄之意,可以很好地让我们领会到诗人的本意。因为本诗最后两句,诗人的视角开始变换到“蕃人”的角度上来。那么,我们便可以理解此处诗人为什么会大胆以“美人”称呼永乐公主了。只有那些尚未开化的“蕃人”,才会高兴地以“美人”称呼公主,而此处充斥着肉腻气息的无边“春色”,对于唐人来说却是一种带着深深恶意的羞辱之色。
综观此诗,如果单凭诗歌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恶俗景象,是无法真正解析此中内在含义的。只有把诗作和题目两相紧密结合在一起,关注诗歌产生的相关背景,才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察觉到诗人隐忍不发的难以排遣的那种愤慨之意。这种小人物“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无能为力感,直到今天,仍旧让我们为之喟叹不已。
卢照邻这首《雨雪曲》是一首边塞诗。此诗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诗中所包含的戏剧化元素,表现为自相矛盾及对立世界的混合。
诗中写冰雪将长城装扮成一个银和玉的宫殿,神仙的宫殿。然而具有嘲讽意味的是,中国的军队正覆没在这里。诗中恰当地保持了“省略战争”的手法,但长城的肃穆景象后面隐藏着征人大量死亡的残暴事件,而长城上空云层“平”展, “平”的另一意义是“平定”。“节旄零落”具有讽刺意义,“零落”一词经常与秋天树木的落叶相联系。征人们全部牺牲了,他们的旗帜像秋天的树叶一样轻柔地飘落地上,而皇帝并不知道这一切,若只看到平静景象和琼玉般关塞的读者也未观察到这一点。他们的“名”,功名,在字面上又指征人的名字,但除了不知名的死者外,整个场面空无一人。
第一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又是多雨的季节,春雨过后喜悦的心情是农民普遍的心情,诗人妙在不写人,不写情,单写景,由景及人,由景及情。这样写,既紧扣了晚春的特色,又称得上短而精。方东树谓“小诗精深,短章酝藉”,方是好诗。这诗在艺术上的一个特色,就是它写得短而精,浅而深,景中有情,景外有人,于“澹中藏美丽”(薛雪《一瓢诗话》),于静处露生机。
贯休的诗在语言上善用叠字,如“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陈情献蜀皇帝》),人因之称他为“得得来和尚”。又如,“茫茫复茫茫,茎茎是愁筋”(《茫茫曲》),“马蹄蹋蹋,木落萧萧”(《轻薄篇》),等等。这诗也具有这一艺术特色。在四句诗中,叠字凡三见:“寂寂”,写出春雨晴后山家春耕大忙,家家无闲人的特点:“蒙蒙”,壮雨后庭花宛若披上轻纱、看不分明的情态:“泠泠”,描摹春水流动的声韵。这些叠字的运用,不仅在造境、绘形、模声、传情上各尽其宜,而且声韵悠扬,具有民歌的音乐美。在晚唐绮丽纤弱的诗风中,这诗给人以清新健美之感。
第二首从“山家”一家一户的小环境扩大到周围的大环境。前三句写自然景色。“前村后垄”犹言“到处”。这三句中虽无一字赞美之词,然而田园的秀色,丰产的景象,静穆的生活气息已是触目可见,具体可辨,值得留恋。且不说桑柘的经济价值,单说蒲,蒲嫩时可食,成熟后可织席制草具,大有利于人。再说鸳鸯鸂鶒尚且宁静地生活着,何况乎人。这就又为第四句“东邻西舍无相侵”作了铺垫与烘托。而且植物的蓬勃生长,总离不开人的辛勤培植。诗句不言村民勤劳智慧,而颂扬之意俱在言外。
在上述景色秀丽、物产丰盛、生活宁静、村民勤劳的环境里,“东邻西舍”自然相安无事,过着“无相侵”的睦邻生活。没有强凌弱、众暴寡、尔虞我诈、互相争夺等社会现象。很明显,通过农家宁静生活的描写,诗人作为佛门人士,也不免寄托了诗人自己的理想和情趣,这自不待言。
诗的后四句,一口气写了包括作者在内的四个人物,在同类唐诗中,这还是不多见的。这四句从生活在这一环境中人物内心的恬静,进一步展示出山家的可爱。寥寥几笔,把茧白、水碧、瓜香、豆熟以及笛声悦耳的客观景致,写得逼真如画;蚕娘、牧童、山翁的形象,勾勒得栩栩如生,宛然在目,呼之欲出。令人不难想见,蚕娘喜获丰收,其内心之甜美;牧童和衣而浴,其性格之顽皮:“山翁留我宿又宿”,其情谊之深厚。加上“笑指”等词语的渲染,更把山翁的动作、情态、声音、笑貌及其淳朴善良、殷勤好客的性格进一步显现出来;而诗人“我”,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待言,其流连忘返的心情可想而知。更妙的是,诗在末尾用一“熟”字状“西坡瓜豆”,绘出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回应上文满塘黑压压的蒲与到处都是的桑柘,真叫人见了喜煞。全诗至此戛然而止,却留下耐人回味的余地。
比起晚唐那些典雅、雕饰、绮丽、纤弱的诗来,贯休以其作品明快、清新、朴素、康健之美,独树一帜。明代杨慎指出:“贯休诗中多新句,超出晚唐”(《升庵诗话》),真可谓独具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