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约公元1341年前后在世)字思廉,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元惠宗至正初前后在世。少时,负才不羁,慕鲁连子为人,不治产业,誓不娶、不归乡里,故年逾四十而犹独居。至正甲午(1354),以布衣上书辩章三旦公,公奇之,列置三军之上。出奇料敌,言一一中表。为某官,非其志,弗就。乙未(1355)春,冦复陷常、湖,又以书干苗部总兵,不能听,辄去。后还富春山,混迹僧人中。晚为张士诚所招,署太尉府参谋;迁枢密院都事。元亡,变姓名为佛家奴,周游四方,不娶妻,不返乡里。后到杭州,寄食报国寺,终日书不离手,以老终身。宪著有《玉笥集》十卷,常携此集自随,卧则以之藉首。《四库总目提要》评称其作“磊落肮脏,豪气坌涌。” ▶ 205篇诗文
“木落识岁秋,瓶冰知天寒”,意指已有先见之明。“桂枝日已绿,拂雪凌云端”,”弱龄接光景,矫翼攀鸿鸾”意指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即可报效祖国,施展才华。前四句主要是写诗人借描绘“木落”“瓶冰”“桂枝”“拂雪”等景物来表达自己雄大的智略,以及坦荡无畏惧的气魄,想报效祖国,干一番事业。
“投分三十载,荣枯同所欢。”意指李白与元丹丘相识很早,他二十多岁在四川家乡的时候,就与元丹丘相识。李白五十多岁时有一首诗《秋日炼药院镊白发赠元六兄林宗》,诗中说“投分三十载,荣枯同所欢。”说明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都是非常亲密要好的朋友。李白与元丹丘曾一起漫游四川、湖北安陆、襄阳、河南嵩山、石门山,从李白与元丹丘来往的书信诗文内容来看,这位元丹丘显然是一位隐居山林游仙的职业道士。
“长吁望青云,镊白坐相看”,”秋颜入晓镜,壮发凋危冠”,吁叹岁月不饶人,人已渐渐年老,蕴念有不堪蹉跎之意。
“穷与鲍生贾,饥从漂母餐”,李白用此诗形容自己与元丹丘之间的交情犹如管鲍之交,由于此时李白的境遇有类管仲微贱之时,故在这首诗中有“穷与鲍生贾”之语。
“时来极天人,道在岂吟叹”,有感叹自身怀才不遇、仕途不通的悲壮情感。虽有自我慰勉之意,但仍对未来仕途充满着希望。
“乐毅方适赵,苏秦初说韩”,借用典故,诉说功业虽然还没有成功,但报效国家施展才华的雄心犹在。
“卷舒固在我,何事空摧残”,面对现实的残酷,有自我慰勉之意。
此诗意寓出诗人既有热血满腔的爱国豪情又有壮志未酬的苦闷。虽然岁月蹉跎,功业无成,加上仕途颠簸、官运不济,胸有大志而不受皇帝重用,但是诗人仍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这一首诗七次提到“待日”,劝告迷失的世人珍惜每一天活在当下,不要永远等待待日而浪费时间,蹉跎光阴。诗歌的意思浅显,语言待白如话,说理通俗易懂,很有教育意义。
《待日歌》两个待显的优点:一是思想内容有新意。它不是空泛的珍惜时光的教诲,而是针对人们的拖延症,围绕“待日”二字展开说理。二是语言形象生动。杂言歌谣形式,使用口语化、形象化的词语,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顺耳好记。其中“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两个写景句子,穿插在议论当中,使全诗活泼生动不少。
《待日歌》自问世至今,数百年来广为世人传颂,经久不衰。诗人在作品中告诫和劝勉人们要牢牢地抓住稍纵即逝的今天,今天能做的事一定要在今天做,不要把任何计划和希望寄托在未知的待天。今天才是最宝贵的,只有紧紧抓住今天,才能有充实的待天,才能有所作为,有所成就。否则,“待日复待日,”到头来只会落得个“万事成蹉跎”,一事无成,悔恨莫及。因此,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牢牢铭记:一切从今天开始,一切从现在开始。
这首诗内容充实,语言流畅,释理通俗待了,说服力强。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