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诗词所咏之梅,多是凌寒怒放,傲立枝头的,对残梅则不屑于咏叹赞赏。这首咏梅词却不落前人窠臼,选取新的角度写梅。
上片写词人醉眠后,残梅的幽香对她所发生的作用。首句虽未写饮酒的动机和场面,直截写酒后入睡,但从“沉醉”一词可以窥见词人饮酒之多和心绪之恶。一个“迟”字进一步透露出沉醉的状态,心情的抑郁和词人懒于卸装的倦怠神情。
下句“酒醒”从首句“沉醉’”而来,由醉到醒,在内容上进了一层,在笔法上宕开一笔,同时为“熏破春睡”张本:酒意渐消,春睡才会被梅香熏破。“熏破”二字,通过嗅觉强调出梅香的浓烈。春困又加沉醉,所以睡得一定很甜;梦中得归故乡,所以心情暂时很美。“梦远不成归”,作者以梦写愁,揭示全词主旨。“梦远”是梦中返回遥远的故乡。词人似乎有些埋怨梅香太浓,打断了自己的美梦。她的梦魂本来正沿着回乡之路,飘飘忽忽飞得很远很远,“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归乡千里路,也许能回到故乡,也许能与亲人团聚吧。但现实是故乡已在金人的铁蹄之下,回去谈何容易。
词人只有借助梦境才能得到精神上的暂时慰藉,这是非常不幸的。而怀乡之情,故国之思又是非常殷切的。李煜在其《菩萨蛮》中有“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的句子。用梦表达在现实中久萦于心而实际上又无法实现的强烈愿望,确实能收到情在词外的效果。更何况这美梦被梅花扰断,希望又成泡影。词人无限感叹,惘然若失。这种对梅香的“怨”也正是词人欲归不得的怨。这种幽怨像无端的乱絮,久已缭绕心头,“夜来沉醉”不过是为了借酒浇愁罢了。断梦,给人留下遗憾,留下回味的馀地,它比一个完整的梦更富有艺术感染力。“梦远不成归”一句,集中表现了词人强烈的思乡怀人之情,欲归不得之苦。
下片集中写词人醒来后,依托于梅花的百无聊赖的心绪,也表现了词人在孤寂的环境中思念故土的执著情态。“人悄悄,月依依,翠帘垂。”寥寥数语,勾画了一幅春夜无眠图。梦醒以后,久不成寐,帘筛月影,月伴无眠,夜深人静,月亮缓缓移动,绿色的窗帘低垂着。此句描绘寂静的环境。作者寓情于景,抒发其思念故乡的深沉感情。“人悄悄,月依依”是对偶句。孤独一人,中夜不寐,故觉“悄悄”;皓月缓缓移动,含情脉脉,故曰“依依”。“悄悄”不仅活现人物的姿态,还能令人想见人物的凝思冥想之状。用“依依”来描绘月亮移动,十分切贴,它又和“人俏悄”所显示的夜深人静的气氛和谐统一,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翠帘垂”在描写客观物态中,更增加几分静谧。一个“垂”字更增加了夜的沉寂。这幅清淡的月夜图,成功地烘托出词人孤单清冷的内心世界。
“更挪”“更捻”的连续动作,突现了词人百无聊赖的心理。这单调的动作,包含着复杂的心绪。词人所思早已不只在梅上。或许她是在追忆梦中的情景,或许是在回忆昔日的生活,或许是由残梅想到自己眼下的处境,或许是对梅花产生了怜惜之情:“众芳摇落独喧妍,占尽风情向小园。”(林逋《山园小梅二首》)在这深夜里,是残梅勾起了词人的伤心事,又只有残梅还能陪伴着她,排遣她心头的愁绪,消磨这难挨的时光。“更援残蕊,更捻余香,更得些时”:三“更”相迭,含蕴无穷,将词人的感情表现得婉曲有致。作者在勾勒客观环境的同时,寓情于景,达到了情景交融,浑然一体的境地。所用排比句式,既合格律,又灵活多变。
这首咏梅词,没有把笔墨集中在写梅的姿容、特质上,而是缘梅抒情,以残梅的幽香为引线,串联全篇。此词以写女主人公头戴残梅沉醉入睡开始,继由梅香“熏破春睡”使“梦远不成归”,引起女主人公心情的怅惘;甜美的梦境与凄苦的现实互为映衬,深刻地表达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全词笔墨工致,形神毕现,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含情深微,细腻地描写了女主人公种种含蓄的活动及复杂曲折的心理,成功的心理刻划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永州韦使君新堂记》记述了韦使君修建新堂的过程和前后的深刻变化,赞颂了他居高望远,顺应民情,铲除残暴,废除贪污,保护贤良和富民的政策。这些过誉之词实则表现了柳宗元对如何作好一方官员的看法,寓示了在被贬谪的困苦中他仍然坚持政治改革的主张和理想,表现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本文先由反面设喻,导入本题;中段重在写景,末段重在颂人。写景详明,处处为下文伏笔;颂人汩汩涛涛,层层推进,句句与上文呼应,前后浑为一体。文章立意新颖,结构严密。文中穿插赋体(骈散互见),极力铺陈,着力渲染,文如行云流水,辞采清丽,画面鲜明,语言洒脱,音韵优美,确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优秀散文。金圣叹评论此文:“奇特在起笔,斗地作二反一落,如槎桠怪树,不是常观”。论议部分还反映了作者进步的政治观点。更是难能可贵,文如其人,作者本人也正是这样身体力行的。
文章分为三段。在第一段中,作者间接表述了对永州奇异风光的深刻印象。生长在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的柳宗元,认为在城郊之中很难出现那种峭壁深谷的奇异景观,如果用人工修造出来,则“疲极人力”。大概柳氏在长安见过这样的人工胜景,而深知其耗费之巨。永州的奇景,自然而成,令他感叹,“昔之所难,今于是乎在”。这个起段,是全篇拓展文意的基础。段中的几个短句,如:“辇山石,沟涧壑,陵之险阻,疲极人力”,读来简洁精炼,表现出作者运用文字的工力。
下一段,作者简略描摹出永州州治所在的自然景观:“永州实惟九疑之麓。其始度土者,环山为城。有石焉,翳于奥草;有泉焉,伏于土涂。蛇虺之所蟠,狸鼠之所游。”
唐朝时的永州,辖地包括了现在湘、桂两省的交界地区,为零陵(约当今湖南零陵、东安)、祁阳(约当今湖南祁阳、祁东)、湘源(约当今广西湘源)三个县。永州府所在地是零陵,正在九嶷山西北麓。这一带是丘陵山区,气候温和湿润,唐朝时尚是人烟稀少、荒凉冷僻的未开化地区,草石相杂,水土交融,虫兽盘桓,自然景色十分秀丽。但当时之人似乎不欣赏过份天然的去处,厌其杂乱无章,草木横生。柳氏的评价,反映了这种审美观:“茂树恶木,嘉葩毒卉,乱杂而争植,号为秽墟。”茂盛的树木中有恶木,绚丽的花草中有毒花,好坏杂居,善恶难分,实在不是一个清新洁净的去处。在这里,柳宗元的写景包含了更深的含意,暗示了他对朝政的贬斥和人生爱憎之情,是画龙点晴之笔。新来的刺史韦公对“新堂”之地的价值幸而有鉴赏力,“望其地,且异之。始命芟其芜,行其涂。”从这里开始,新堂才被开发出来。韦公不仅有认识,更有行动,动员人力进行修葺,按照人的审美观改善环境,使自然景观焕然一新,悦目怡人。于是“清浊辨质,美恶异位”。尽管唐朝的改革者均罹不幸,命运多舛,但柳宗元对他的政治抱负始终怀有美好的向往和实现的愿望。所以,文中此处借“新堂”的“清浊美恶”,憧憬着改革派的政治理想。治理后的“新堂”,柳氏作了一番描写:
“怪石森然,周于四隅。或列或跪,或立或仆,窍穴逶邃,堆阜突怒。乃作栋宇,以为观游。凡其物类,无不合形辅势,效伎于堂庑之下。外之连山高原,林麓之崖,间厕隐显,迩延野绿,远混天碧,咸会于谯门之外。”全段的叙写,恰当地运用拟人、比喻的写景手法,先由内及外,再由近及远,把一处风光佳景的新意表达得恰成气象。文字短促而有力,概括了柳宗元的语言风格。
以上两段,先是喟叹自然美的鬼斧神工,又对自然美的不合谐产生疑问,由物及世,由物及人,可见下笔之前成竹在胸,先扬而后抑,复而别开洞天,表达了柳宗元写景的真实寓意。
最末一段,柳宗元别出机抒,从韦公身上引出联想,夹叙夹议,抒发他的善政益民的封建吏治思想:“公之因土而得胜,岂不欲因俗以成化?公之择恶而取美,岂不欲除残而佑仁?公之蠲浊而流清,岂不欲废贪而立廉?公之居高以望远,岂不欲家抚而户晓?”
柳宗元在这里所用的反诘句,可知文章虽是写“新堂”,但不全为写“新堂”。四个反诘句的排比,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是全文立意的点晴之笔,它突然而来又待机已久,与前面文字有着密切关联。柳氏认为韦公治理“新堂”,足以反映韦公的远大志向,所谓“视其细知其大也”,事情虽细微,却反映出一个人的人格操品之大节。“美、仁、清、廉”都是封建道德的核心思想,柳宗元把“新堂”的景观和韦公的吏治最终联贯到这些思想上来,期望以此为“二千石楷法”。明确地表现了他的政治抱负和寄望。
作者胸蓄大志,身怀书策,奔走长途,求取功名,意欲有一番作为。然而事与愿违,在屡遭碰壁和白眼后,只得黯然地返回故园。其心中的感慨悲愤,自非数语可尽,故此作采用了带过曲的形式。由〔骂玉郎〕、〔感皇恩〕、〔采茶歌〕三曲合成的“述怀”,恰如一支三部曲,分别述写了忆昔、感遇、反思的内容,奏出了失意士子心中的悲歌。
在表现手法上,这首曲有两个特点较为明显。
一是在遣词造句上,用了较多的典故与前人成句的含义,所谓“语出有据”,其实也就是在追求“辞雅”。除了注释中所提及的以外,如“尘生釜”,用《后汉书·范冉传》“釜中生尘范史云(范冉字史云)”语;“吞吴”用杜甫《八阵图》“遗恨失吞吴”;“并州”句用李白《少年行》“经过燕太子,结托并州儿”意;“暗投珠”,用《史记·邹阳传》“明月之珠,以暗投人于道路”等。这种舞文弄墨与曲的本色格格不入,却是文人作曲的普遍习惯。积渐下来,倒也造成了“文人曲”、“案头曲”的流派,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曲意的凝练雅饬。例如本篇中的“三匝乌,千里驹,中原鹿”,“常怀卞玉,敢引辛裾”,就不能说一无可取之处。
二是在意象的跨跃上比较自由,东鳞西爪,几乎有点近于现代的“意识流”。作品前三句叙述自己不因贫困而堕失壮志,四至六句即转写时光流逝、群雄争展骥足的外界形势,七、八句述出失意还乡的事实,九至十三句又表陈自己一旦得官遂志的假设,接下去则以六句诉说当下“羞归去”的感想。结尾“欲赋生来惊人语,必须苦下死工夫”的接入更奇,既似自勉,又似自嘲,总之是宣泄心中的不平之气。这样的写法可以理解为作者的思绪万千,意到笔随;不过平心而言,更多的则是体现着倚声填词硬性凑泊的影响。词、曲都有形式决定内容的一面,〔骂玉郎过感皇恩采茶歌〕句密韵促,恰恰迎合了作者在浮想联翩中“述怀”的需要。
上述两个特点本身都不能作为优点提倡,然而本曲结合自身经历痛诉肺腑,在元散曲述怀题材中不失为激愤之作,所以将它作为这一类型的一则代表而予以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