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诗,此诗以寒雾、暮烟衬托离别愁绪,情感低回而沉稳,着重表达作者对王长史的感激之情与惜别之意。
“别路馀千里,深恩重百年。”分别之后,诗人前方的路途千里迢迢,对王长史恩情百年难忘。用“千里”、“百年”强调路途之远和时间之长,表明诗人对朋友的感激之情和依依惜别之情。首联写出开阔浩渺的时空,萦绕在诗人心头的离情别绪就像千里之路、百年之时一样绵延不断、浩渺悠长,点题明旨,诗人的依依不舍之情蕴含其中。起笔起得开门见山,直抒胸臆。
“正悲西候日,更动北梁篇。”在西候之日诗人悲伤不已,因为与王长史分别,心中的悲伤让诗人想起《楚辞》中那令人神伤的文辞。西候,古代以秋日配西方,所以称秋日为西候。北梁,北边的桥。《楚辞·九怀》:“绝北梁兮永辞。”后用以指送别的地方。用“西候”、“北梁”两个典故点出分别的时间和地点,含蓄而新颖。颔联紧承上联而写,省略具体的分别场面和情节描写,而是用典故点出时间和地点,时间是萧索凄凉的秋天,地点是北桥边,恰当含蓄地烘托出分别时凄切的氛围。
“野色悲寒雾,山光敛暮烟。”田野悲罩在浓浓的秋雾中,凄寒而朦胧,远处的山峰在沉沉暮霭中聚敛而凝重。浓厚的秋雾暮霭就像诗人心头浓浓的分别之情,拂之不去,弥漫不散。宋代欧阳修曾指出:“若无下句,则上句何堪;既见下句,则上句颇工。”(《笔说·峡州诗说》)诗人宕开一笔,颈联转而写景,前一句是近景描写,后一句是远景描写,但不论是近景还是远景,都悲罩着秋烟寒雾。诗人悲伤而凄凉的心情全都蕴含于这凝重而凄寒的景物之中,借景抒情,情随景生,含蓄蕴藉,深藏不露。
“终知难再奉,怀德自潸然。”诗人始终知道他与王长史今后很难在一起,心中感念 长史对自己的恩德,不禁泪流满面。想到相见渺茫,诗人心中的悲伤又加重了许多。
诗前小序,一是概括了柳宗元居愚溪的情况,点出“结第树蔬,为沼沚,为台榭”的特征,与八愚胜景相吻合;二是说明写诗的原因,听说愚溪草堂已不像过去的样子,故“悲不能自胜”,写诗以寄恨。
第一首诗从愚溪、草堂下笔,溪水悠悠,芳草萋萋,春来燕回,主人已去,引起无限伤感。满树鲜艳的山榴花开得正旺,对柳宗元的怀念之情油然而生。
第二首诗先写柳宗元的遗书、遗物,睹物思人,使人回想柳宗元的生平。接着笔锋一转,由物及人,借孔融表彰郑玄立通德门之事,赞扬柳宗元的学问、德行。结尾以夕阳之下寂寞过往的樵车,来反衬草堂的凄凉,不平之气隐含其中。
第三首写草堂风光,柳树团团,竹林青翠,而草堂的野草青苔因主人离去而日渐增多,显得更为荒凉。后面用典,借西晋正始年间(240~249)向秀与嵇康的交情来抒发心中的怅恨,指出:即使邻人善于吹笛,又有谁能够经过愚溪草堂,像向秀那样感笛声而写出新的《思旧赋》呢?
这三首诗都着眼于一个“伤”字,哀伤住过愚溪的挚友旧侣。诗中所咏景物多是与柳宗元有关的旧物,其最明显的表现手法是借景抒情,情从景出,风格显得极为蕴藉缠绵深厚。
南陌酒香梅小,南陌是一个地名,南陌的酒,还是很香,满树的梅花却瘦弱了。这里有对比的意思。虽然对比的意思很糟糕,酒香对梅小。但这正是高明之处,酒香是过去闻到的,梅小是此时的。是回忆和现实的比较。回忆是美好的,现实是潦倒的。
遍地落花浑不扫 梦回情意悄 红笺寄与添烦恼 细写相思多少 醉后几行书字小 泪痕都揾了 。这几句就很简单了。遍地落花浑不扫,落花满地也不曾去扫,此时的我仍旧是在梦中啊。梦里我回到了那个恋爱的季节,多么狂热、多么美好。(红笺是书信的意思,古人喜欢把信纸折成笺。)写信给他只是让自己越来越想他,徒增烦恼,在信中寄托了我多少的相思之情。醉后,)古人无论男子还是女子都爱喝酒,因为诗歌都是这么写的,其实这多半是配合诗词的意境罢了。)这句的表面意思就是喝酒了后,给你想情书,一边哭,一边写。哭的眼泪都干了,眼睛也模糊了,字也越写越小。
这就是以一个女子口吻来写的词,宋朝的人为什么喜欢这么写的。可怜永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这是唐朝,唐朝的男人出外打战,女人在家想男人。建功立业是每个男人的梦想。然而宋朝太弱小了,他们不能。所以只好回忆回忆了。
这是一首写风雪行军的仄韵绝句,全诗写得十分壮美。一、二句写从军将士面对的环境极为严酷:天山脚下寒风劲吹,湖边(“海畔”)冻泥纷纷裂开,梧桐树上的叶子已经刮光,枝梢被狂风折断。就在这一严酷的背景上,映出皑皑雪山,传出高亢嘹亮的笛声。诗人以这一笛声,就点出了这里也许有人的联想,同时又将人隐去,以“不见人”造成悬念:那风里传来的笛声究竟来自何处呢?从而自然转出末句:寻声望去,只见在天山白雪的映衬下,一行红旗正在向峰巅移动。风雪中红旗不乱,已足见出从军将士的精神,“直上”的动态描写,更使画面生机勃然,高昂的士气、一往无前的精神,尽在这“直上”二字中溢出。
这首诗在艺术上善于映衬与妙用指代。一、二句对环境的描写,竭力突出自然环境的恶劣,用浓重氛围映衬从军将士无所畏惧的精神风貌。如果是在风和日丽、山明水净的条件下行军,便难能见出士气的昂扬坚强了。适应氛围描写的需要,在押韵上采用了入声的韵脚,一、二、四句末一字入韵,“裂”、 “折”、“雪”都是入声“屑”韵字,韵尾为舌尖音,收音短促,适宜于抒写或悲或壮的诗情。
前两句的氛围描写与入声韵的选用,为抒写壮美的诗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映衬毕竟是陪宾,描写的成败,关键在于作为主体的三、四两句。后两句意在写人,却不正面写出,更不和盘托出,而只是拈出与人相关的二物——“横笛”、“红旗”,不言人而自有人在。这种指代手法的运用,既节省了笔墨,又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容量,给了读者广阔的想象的空间。军中物品无数,只写笛、旗二者,不仅出于只有笛声、红旗才会被远处发现,还因为只有此二物最足以表见行军将士的精神。在写法上,先写“横笛闻声”,后写“红旗直上”,符合人们对远处事物的注意往往“先声后形”的一般习惯。特别巧妙的是“不见人”三字的嵌入。“闻声”而寻人,寻而“不见”,从而形成文势的跌宕,使末句的动人景象更为显豁地表现出来。
这首《从军行》兼有诗情画意之美,莽莽大山,成行红旗,雪的白,旗的红,山的静,旗的动,展示出一幅壮美的风雪行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