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本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偶然的机会登上了大雅之堂;自我陶醉地卖弄藏经阁万卷之一的皮毛学问,坐井观天的一孔之见。
纵然胸有大志却不慕名利,用犹如大海广阔的胸襟来度人生祸福。但说到自己口袋里的钱比别人少时,生气地指着苍天大骂世道不好。
注释
后山人:没见过世面、没有学识的人。
乾坤:天地。
此诗为曹操游仙诗代表作,真实地反映了一代政治家曹操希望完成统一大业,而又无法挽留时光的感伤。
全诗大致可分四节。第一节六句,意谓自然造就的万物,包括贤能的圣人都难免死亡。死亡是必然的,不必为死亡而忧伤。但由于长生不死传说的影响,曹操又产生了幻想,于是接下去的第二节五句,由写现实的人间转写幻想的仙境,表现了对长寿的期望。但仙境毕竟是虚幻的,因此接着第三层六句,又转写现实的人间,写周公、孔子和大禹这样的圣人都死去了,说明没有人能够长生久存。明智者不必为生命短暂而忧伤。最后一节用两句诗收束,发出了“年之暮奈何”的感慨,表现了对生命的珍惜和对生命短暂的无奈。
晚年的曹操随着生命的流逝,越发感觉到自己的有生之年要完成统一大业的难度。这首诗写的是曹操对生命与神仙的思考。一方面,曹操也幻想着“螭龙之驾”,生活在“昆仑”、“蓬莱”之中;另一方面,他并没有沉湎于自己的幻想,而是清醒地知晓,神仙世界仅是幻想而已。因为“厥初生,造划之陶物,莫不有终期”,即使是圣人贤人也会死亡,没有任何人可以超越。因此曹操自我安慰说“君子以弗忧”。既然明白神仙世界是虚幻的,生命必然会走向终结,那么诗人就应该乐天知命,不服忧愁了吧?恰恰相反,理性的诗人对此的确明白,但他忧愁依旧。“忧”在诗中二度出现,“何为怀此忧”、“君子以弗忧”。忧愁其实一直伴随着诗人,并不以诗人的理性清醒而逃遁。“年之暮奈何,时过时来微”是晚年曹操心头永远的痛。此诗清晰真诚地袒露出晚年曹操的心理世界。这一心理世界,复杂而微妙。
曹操素怀统一华夏之志,但是,“造化之陶物,莫不有终期”,年已迟暮的曹操尚未完成他的事业,于是他想到要去昆仑、蓬莱寻求长生之术,来完成他未竟的事业。但是,正当他沉浸在陶陶快意的遐想中时,现实与期想的矛盾,又使他发出了“年之暮奈何,时过时来微”的感叹。
这首诗首二句纪行,叙述他自镇江逃脱,回到长江口的艰险经历。末二句抒情,以“磁针石”比喻忠于宋朝的一片丹心。这首诗语言浅近,运用比兴手法,触景生情,字里行间表现出坚定不移的爱国主义精神。
诗的首二句纪行,叙述他自镇江逃脱,绕道北行,在海上漂流数日后,又回到长江口的艰险经历。首句的“北海游”。指绕道长江口以北的海域。次句“回从扬子大江头”,指从长江口南归,引起三、四两句。
末二句抒情,以“磁针石”比喻忠于宋朝的一片丹心,表明自己一定要战胜重重困难,回到南方,再兴义师,重整山河的决心。“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表现了他不辞千难万险,赶到南方去保卫南宋政权的决心。忠肝义胆,昭若日月。
诗人运用比兴手法,触景生情,抒写了自己心向南宋,不到南方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真实地反映了作者对祖国的坚贞和热爱。
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舍南舍北皆春水”,把绿水缭绕、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皆”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群鸥,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它们“日日”到来,点出环境清幽僻静,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但见”,含弦外之音:群鸥固然可爱,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不是也过于单调么!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巧妙地作了铺垫。
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引出“客至”。作者采用与客谈话的口吻,增强了宾主接谈的生活实感。上句说,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下句说,一向紧闭的家门,今天才第一次为你崔明府打开。寂寞之中,佳客临门,一向闲适恬淡的主人不由得喜出望外。这两句,前后映衬,情韵深厚。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还有主人不轻易延客意,今日“君”来,益见两人交情之深厚,使后面的酣畅欢快有了着落。后句的“今始为”又使前句之意显得更为超脱,补足了首联两句。
颈联实写待客。作者舍弃了其他情节,专拈出最能显示宾主情份的生活场景,重笔浓墨,着意描画。“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仿佛看到作者迎客就餐、频频劝饮的情景,听到作者抱歉酒菜欠丰盛的话语:远离街市买东西真不方便,菜肴很简单,买不起高贵的酒,只好用家酿的陈酒,请随便进用吧!家常话语听来十分亲切,很容易从中感受到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和力不从心的歉仄,也可以体会到主客之间真诚相待的深厚情谊。字里行间充满了款曲相通的融洽气氛。
“客至”之情到此似已写足,如果再从正面描写欢悦的场面,显然露而无味,然而诗人却巧妙地以“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作结,把席间的气氛推向更热烈的高潮。诗人高声呼喊着,请邻翁共饮作陪。这一细节描写,细腻逼真。可以想见,两位挚友真是越喝酒意越浓,越喝兴致越高,兴奋、欢快,气氛相当热烈。就写法而言,结尾两句真可谓峰回路转,别开境界。
刘克庄说此诗是戏效元白体。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这是从风格角度反讲的。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余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
杜甫《宾至》《有客》《过客相寻》等诗中,都写到待客吃饭,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在《宾至》中,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写到吃饭,只用“百年粗粝腐儒餐”一笔带过;在《有客》和《过客相寻》中说,“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挂壁移筐果,呼儿问煮鱼”,表现出待客亲切、礼貌,但又不够隆重、热烈,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而且没有提到饮酒。反转来再看《客至》中的待客描写,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写得那样情彩细腻,语态传神,表现了诚挚、真率的友情。这首诗,把门前景,家常话,身边情,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显示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