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句即景写风吹水寒,渲染苍凉悲壮的气氛。下句抒写决死的情怀,明知有去无还,却毅然前往,决不回顾。“风萧萧”有声,从听觉上渲染离别之际的惨烈;“易水寒”彻骨,从感觉上描状环境的悲凉;一上一下,极尽天地愁惨之状,更加烘托出荆轲“君子死知己”,慷慨赴国难的凛然正气。虽寥寥十五字,却“凄婉激烈,风骨情景,种种具备”。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风声萧萧地吹呵,易水寒气袭人,壮士在此远去呵,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
刺杀秦王就像是到虎穴到龙宫一样危险啊,但是我们的英雄英勇的气概,连仰天吐气都能形成白虹。
注释
萧萧:指风声。
易水:指水名,源出河北省易县,是当时燕国的南界。
壮士:在这里指荆轲。
兮:语气助词。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感情的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而这里说:“壮士一去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
“明月照积雪”,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哀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
专诸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
这首短歌,通过对风声萧萧、易水寒凉的外界景物的渲染烘托,表现了荆轲去刺杀秦王时的悲壮情怀和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的坚定意志。有人把意思翻新,用以表现革命者以身赴敌的英雄气概。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中曾引用这句诗,激励革命战士对敌斗争的勇气,渲染为人民而战斗的一种慷慨悲壮气氛。
这个历史被编写成了一个美丽的故事,就是《秦时明月——荆轲外传》这本书,其中写了荆轲与丽姬的美丽故事,语言生动优美,值得一览。
这首辞仅两句,乍一看,浅近易懂,直白如话;细细品味,却意蕴深长,正气凛凛,而且颇具艺术功力。
全辞仿拟《诗经》“兴”的手法,“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首先以西风易水起兴,进而引出勇士的壮志情怀,一气贯通,颇有气势。
首句交待了出征的时间、地点。萧萧秋风,寒冽易水,皆自然景物,本无情感可言,而荆轲在此寄心中之情志于眼前之景物,情满于风,意溢于水,使其带上浓郁的感情色彩。象声词“萧萧”和形容词“寒”的选用,十分独到精彩。前者诉诸听觉,后者诉诸触觉,营造出一片肃杀、愁惨、悲壮的自然氛围和社会氛围,为下句主旨的出现作好了艺术铺垫。
末句紧承首句。点明本诗主旨。因前句蓄势充足,故此句直抒胸臆,高唱出壮士舍身取义,视死如归的豪迈而凝重的情怀。荆轲深知,以自身微薄之力,去与执掌千军万马,自幼熟习剑术的秦王对阵,无异乎以卵击石,生还的希望几乎为零。大敌当前,国运未卜,悲哉;以弱敌强,胜负难测,愁哉;知难生还,慷慨赴死,壮哉!荆轲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英雄之举,倘若没有非凡的勇气和胆魄,怎能做到。因此,虽然他“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唱出便嘎然而止,无复他言,却仍使送行者“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见《史记》)。
荆轲因此诗得名,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感情的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这首不假修饰,质朴无比的歌辞,“能写出天地愁惨之状,极壮士赴死如归之情“(《岁寒堂诗话》)正是因为荆轲情动於中而行於言,使之具有了感秋风,动易水,惊天地,泣鬼神,慷慨激越,呈现出回肠荡气的巨大魅力。
这首辞语言十分平易、简练,借景抒情,情景交融,通过对风声萧萧、易水寒凉的外界景物的渲染烘托,表现了荆轲去刺杀秦王时的悲壮情怀和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的坚定意志。
这首词写男子对女子的忆念。上片追叙男子与情人初次相见倾心的情景;下片写男子与女子分别的痛苦画面及离恨。
此词上片以极通俗的语言,写极欢乐的爱情。
“记得”二字,直贯而下。“深夜”是相会的时刻;“水堂西面”的“花下”是相会的地方;“画帘垂”照映深夜人静,“携手”句写两情相投。一个“花下”“深夜”的镜头,把词人的思绪,推回到遥远的过去。“水堂”“帘垂”“携手”“相期”,低低切切,耳鬓厮磨,情深爱笃,是十分美好的回忆。过去的欢情写得愈热烈,此时的心情就显得愈凄凉,不言悲而悲转浓,不言愁而愁益深,这就是所谓“以乐景而写悲”的艺术手法。
下片以无限的惆怅,写无限的离恨。
“晓莺”承“花下”;“残月”承“深夜”;“相见更无因”承“携手暗相期”,句句有着落,层层有照应。歇拍三句,有景有情,以情为主。“晓莺残月”状离别的凄清环境。“从此”以下,为别后情状:人各一方,音信断绝,无由相见。
这首诗在艺术构思上颇有独到之处。作者不是像《国风·邶风·谷风》那样采用如泣如诉的怨愤之语出之,也不是像《卫风·氓》那样采用回忆倒叙的方式出之,而是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巧遇场面,采用对话的方式来揭示一对离异之后的夫妇的心理状态和各自的感受,从而鞭挞了喜新厌旧者的灵魂,批判了不合理的封建夫权。诗用叙事之笔开头:“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从“故夫”一词,可以知道“采蘼芜”的主语是弃妇。古人认为佩蘼芜可以多子。弃妇于此物本无所用,而现在上山采摘,暗示她已经再婚。在她满载而归的时候,碰巧遇到了“故夫”。巧遇时的情状如何,诗中没有直说。但“长跪问故夫”一语,侧面说明“故夫”的脸上颇有几分惭悔之色。若是怒目相向,则弃妇就决不会“长跪”相问了。弃妇被无端遗弃,缘“故夫”的喜新厌旧,所以这次巧遇,她倒要故意问问新妇的情况了。
“复何如”,犹言又怎样,话中不无谴责之意。“故夫”于惭悔之余,不得不以实情相告。“新人虽言问”,尚属自我解嘲语,忸怩之态可掬;“未若故人姝”,才是真切语,懊悔之情如见。“颜色类相似”句,活画出喜新厌旧者的心理。当初弃妇被逐,自是“颜色”不如“新人”之故。而“新人”入门既久,渐成旧人;弃妇转嫁他人,已成他家“新人”。“故夫”以喜新厌旧之目光视之,转觉己之“新人”,与已成他家“新人”之弃妇,颜色无复区别,岂止无复区别,从“手爪不相如”一句,知“新人”亦已招厌。“新人从门入”两句,余冠英有精辟的分析:“两句必须作为弃妇的话才有味,因为故夫说新不如故,是含有念旧的感情的,使她听了立刻觉得要诉诉当初的委屈,同时她不能即刻相信故夫的话是真话,她还要试探试探。这两句话等于说:既然故人比新人问,你还记得当初怎样对待故人吗?也等于说:你说新人不如故人,我还不信呢,要真是这样,你就不会那样对待我了。这么一来就逼出男人说出一番具体比较。”(《乐府诗选》)这段分析,从语言环境和人物心理两方面揭示了文字之外的丰富的潜台词,因而是耐人寻味的。
“新人工织缣”以下六句是故夫从新妇的女工技巧不及前妻,怨“新人不如故”。这六句具体比较,是全诗的画龙点睛之笔。一般来说,女子被休弃,总是要蒙受恶名的。古时有所谓“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的“七出”之条(参《大戴礼记·本命篇》)。这位妇女的被休弃,看来与七条都不沾边,因此最合理的解释是男子的喜新厌旧。喜新厌旧者要抛弃妻子,可以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如手脚笨拙,劳动偷懒之类。现在通过“故夫”自己的口来与“新人”作比较,说明弃妇手脚不笨,劳动并不偷懒,这就使弃妇蒙受的恶名完全被洗刷了。诗写到这里已表现出她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的形象。再者,喜新厌旧心理在封建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这种心理所以能在男子身上发展到无所顾忌地赶走妻子、另寻新欢的地步,不能不说是封建制度赋予男性以夫权的结果。此诗特意让男子自述其行为的乖张无理,实际上是对封建夫权的不合理作了揭露和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最后六句的男子比较之词,不仅使弃妇的形象变得丰满起来,而且全诗的主题思想也深化了。另外,截取巧遇场面虽适宜于描写眼前事,却不易展示诗中人物与事件的过去和未来;而篇末让男子作一比较,不仅弃妇过去的生活情况、劳动态度与所遭不幸,一切了然,而且连“新人”今后将遭受何种命运,亦可大致预见。故此种匠心安排,使时空领域大为开拓,而作品的容量亦有逾常品了。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