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词上片是写离开苏州时饯别酒宴上的情景。“潇潇”两句:典出白居易《寄殷协律》诗:“吴娘暮雨潇潇曲,自别江南更不闻。”白居易自注:“江南吴二娘曲云:‘暮雨潇潇郎不归。’”白居易是感叹自从离开江南后,再也听不到吴娘婉转缠绵的歌声了。这首词变用其意。作者跳跃过“酒趁哀弦,灯照离席”的等待,跳跃过“执手相看泪眼”的留恋,把满腔悲苦都倾泻在对造成离别痛苦之原因的追究和检讨上。
词下片联语写罗、王交往关系,是这首小词的高潮,也是词中离别之悲的极致。昔人离别怨天怨命,怨雨怨风,而作者在这里却别出心裁,把离别的痛苦归罪于当初不该与对方建立了如此亲密的友谊。“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两句乃是一种“反语”和“愤语”,是今日不得不轻易离别的悲痛竟导致了对当日相知相识之乐的否定。“忆平生”,其中自有深意,忆自己八年间,由于罗氏的赏识、扶持,才能在治学的道路上猛进。对罗氏的感激之情,只是含意未伸罢了。末句深化主题,由眼前别离之痛苦,升华至整个人生命运的慨叹。
这首小词完全是写离别之意,从一个离别的事件引向了《人间词》所追求的那种反映人生和反映哲理的层次。词中写梦醒之后的感觉,这往往有一种对人生的反省和了悟。
文章记述了郑国的上卿子皮和继任子产的一段对话,表现了子产的远见卓识和知无不言的坦诚态度,而子皮则虚怀若谷、从善如流,二人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堪称人际关系的楷模。文章围绕用人问题展开对话,人物形象鲜明突出,语言简练畅达,叙述线索清晰,善用比喻,层层论证,令人信服。
文章显示了《左传》善于叙事,叙事线索分明,叙述描写详略得当、结构严谨的特点。全文自始至终紧紧围绕用人问题展开,下笔开门见山,收笔一唱三叹,中心突出,线索明确,结构严谨;重点描写子皮与子产的对话,通过对话展现二人在用人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和个性,表现作者对用人问题的深刻认识,而对子皮如何具体安排使用尹何、子产的想法和做法则一笔带过,可谓详略得当。
在叙事过程中,作者对子皮和子产的言行描述生动逼真,人物性格跃然纸上。子产对身为上级的子皮劝告,先是委婉的反对:“ 少,未知可否。”看到子皮仍坚持己见,并坦诚表明了内心想法,子产则斩钉截铁地进行反对:“ 不可。”然后细致晓畅而动情地分析了子皮思想的错误性,以自己的高瞻远瞩和诚恳态度感动了子皮,让子皮心服口服地接受了他的劝告,并加强了对他的信任和重视,显示了贤能之士的智慧和才能。而子皮在自己的想法遭到下属的反对之后,不是置之不理,而是坦诚表明自己的想法意图;在听了下属更为坚决的反对和详细分析之后,他不但对下属的见解大加赞赏,而且十分真诚地向对方表示了自己由衷的佩服,十分大度地接受子产的建议,并进一步加大了对子产的信任和重用,这正是作者在《左传》中极力推崇强调的明君典型。
文章的语言,特别是子皮、子产二人的对话,简炼而丰润,含蕴而畅达,曲折而尽情,极富表现力,是典型的《左传》语言。
这两首诗描写了作者登上百丈峰的所见、所思,境界阔大而高迈。第一首诗描写了诗人登上百丈峰所见到的营垒、胡天雄壮苍凉的景象,并联想到昔日的战争以及这些战争对边塞的意义。
“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诗人登山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百丈峰的山景,而是曾经为匈奴长期占据、汉兵多次征讨的燕支山,可见诗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不为游览,而是想要观察边疆关隘的地势,思索文治武功的才略。
“汉垒青冥间,胡天白如扫。”有感慨昔日战阵已不在,如今胡兵仍猖撅之意。
“忆昔霍将军,连年此征讨。”诗人思前想后,对霍去病征伐匈奴的赫赫功勋不由感慨良多。
“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诗人思接千古,看到北方继匈奴而后,又有羌、突厥等为祸中原,非兵戈所能平夷,因此多少征战都是徒耗国力而已。
“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面对自然界的从容与亘古不变,诗人更感到那几多征讨,几多纷扰,如今都湮没了,顶多留下记载。
全诗先写登山所见,遂由故垒胡天中联想到昔日的战争,诗人自然想到这些战争对边塞的意义,追今抚昔后,结论是:“徒草草”而已,最后面对永恒的自然,诗人更感到困惑,只能在一片疑虑中,悲哀地结束诗章。诗人在《塞上》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转斗岂长策,和亲非远图”,并充满信心地提出“惟昔李将军,按节出皇都”可以是解决边境问题的方法之一。如今诗人面对“霍将军”的“连年此征讨”而“匈奴终不灭”的现实,不由陷人了新的彷徨。目睹‘“鸿雁飞”之景,诗人囿于积极用世的功利心态的枷锁,并没能体悟到顺其自然的妙处,只是陷入更艰苦的徘徊和思索之中。回首当年的几多征伐,如今纷扰依然,诗人不禁感慨万千。诗人久居塞外,与边疆人民有过密切接触,因而对边疆事务体察入微,往往更能觉人所未觉。这首诗堪称是诗人怎样对处理边疆纠纷,以求长治久安之策的深深思考,因此此诗的政治意义与其文学意义一样光耀诗坛,横亘边塞。
第二首诗由上文对边疆守御的思考,由此而及晋朝在胡人的入侵中灭亡的史实,分析了晋朝破灭的原因和过程,深深感叹内政不修则外虏入侵,并以此讽喻时局。
“晋武轻后事,惠皇终已昏。”诗人对晋国国灭,遭逢大难,感到痛惜。
“豺狼塞瀍洛,胡羯争乾坤。”前一句是后一句的原因,正因为内政混乱,才导致国力衰微,游牧民族才得以长驱直入。
“四海如鼎沸,五原徒自尊。”诗人指出政权衰弱则人民如待宰的羔羊,任由人侵者宰割。这是胡人入侵所造成的悲惨现实。
“而今白庭路,犹对青阳门。”诗人居安思危,告诫当局者。
“朝市不足问,君臣随草根。”诗人总结晋朝灭亡的教训,指出了那些只顾一味争名夺利者的可鄙可悲的下场。
全诗分析了晋朝破灭的原因、过程,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潜伏的危机,最后诗人对追求名利的人提出批评。后来李唐王朝为后梁所覆灭,中国进入五代十国这一与南北朝一样的混乱时期。这首诗竟成了大唐王朝不幸的偈语,这或许是诗人所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