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毛泽东于1955年来杭州疗养时所作。说到杭州,我们马上会联想起“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毛泽东对西湖这一城市名片绝口不提,反将笔墨都花费在杭州周边的群山上,看似有些买椟还珠,但内中却有其原因。其一,毛泽东生性豪爽,与西湖的柔媚绮靡本就扞格,而与雄峙苍莽的山峰甚是合拍,将这种性格融入诗歌之中,便总是倾心于编绘“倒海翻江卷巨澜”、“刺破青天锷未残”的壮容。于是我们在他的诗词中总是为“苍山如海”的娄山、“横空出世”的昆仑山、“望断南飞雁”的六盘山和“磅礴”的乌蒙山所打动。当然,他的诗作中也有许多写水的作品,但写水时写的也多是“浪遏飞舟”,如“铁马”、如“雪花”的怒涛,很少描绘平静柔美的水。这与毛主席一生戎马的经历和慷慨豪迈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其二,毛主席时有失眠之苦,在杭休憩期间,医生建议他多进行登山、游泳等活动。游泳时限制较多,相比之下,登山不仅可以放松心情、锻炼身体还可以呼吸新鲜空气,且条件更为便利。杭州的山峰地势平缓,植被繁茂,正是山行放松的好去处,据说毛泽东在杭州疗养时几乎日日携书登山,在山顶阅读休息片刻,再另行觅路下山,那根著名的、胡志明的烟斗都换不来的竹杖便是他在杭州期间为方便登山所制。精神上的契合与休养期间的频繁接触也许正是毛泽东对杭州诸山情有独钟的原因。
“五云山上五云飞,远接群峰近拂堤。”描绘了五云山的自然景色和地理位置:五云山上飘飞着五颜六色的云彩,形成一道奇妙的景观,让人大饱眼福;五云山远远地连接着西湖群山,近处轻轻地擦过钱塘江江堤。“五云山”是西湖群山之一。《云栖纪事》云:“山之巅有五色瑞云盘旋其上,因名。”可见,五云山因传说有五色彩云萦绕山顶经时不散而得名。
明人张岱在《西湖寻梦》中对“五云山”有以下描述:“冈阜深秀,林峦蔚起,高千丈,周回十五里……五峰森列,驾轶云霞,俯视南北两峰,宛若双锥朋立。长江带绕,西湖镜开;江上帆樯,小若鸥凫,出没烟波,真奇观也。”说明五云山的自然景色自古有名,历史悠久。“五云山上五云飞”,这是一个让人叫绝的佳句,全句七个字,竟两写“五云”。此处的重复,恰好道出了该山的奇妙传说和动人景色。第一个“五云”言的是山,第二个“五云”说的是云。这种连珠妙语,形象美好,声律动听,在我国古诗中早有垂范。“远接群峰近拂堤”进一步写“云飞”的情况:它“远接”西湖周围的“群峰”,“近拂”钱塘江的大堤,可见“云飞”范围之广。“群峰”,指西湖西面和南面的北高峰、南高峰、美人峰、灵峰山、月桂峰、白鹤峰等诸峰。这里的“堤”,指邻近的钱塘江江堤。“接”为连接,“拂”指轻轻擦过。“接”、“拂”两个动词状写“云飞”的气势,十分传神。“若问杭州何处好,此中听得野莺啼。”
作者纵行五云山中,观祥云布展,流莺殷勤,忽有所悟,乃在末尾两句中以设问方式叙出。杭州西湖名满天下,赞者在在多有,但赞者越多,游人便越密,喧嚣嘈杂之际,再好的景色,也难免沦为“一无可看”。五云山名气不响,当时离市区又远,罕有人迹,但重峦叠嶂之间,杂花茂树,鸟语莺啼,自有一番清幽之趣。据说毛泽东游五云山的时候,没有通知随行的官员,只带上身边警卫等寥寥数人,轻装简从,从钱江果园沿山径而上,经五云山一直走到上天竺,在四个小时中不与外界联系,处于“失踪”状态,归来之后,兴而有作。毛泽东一生经过大风大浪无数,建国后又日理万机,至杭州本为休养身心。因此,热闹的西湖对他应该已难有什么吸引力;相反,置身山野,享受孤独漫步的心情,恐怕是他此时最需要的。
五云山位于西湖南部群山之中,近与万岭山、琅珰岭、狮峰岭、棋盘山、上天竺联袂,远与南北二高峰对峙,而钱塘江堤则近在山脚下。故次句言“远接群峰近拂堤”。此句将五云山远近水光山色尽揽其中,气势不可谓不宏,境界不可谓不廓;而“接”、“拂”二字,又将“五云山”与毛泽东其他诗中的“怒涛”、“飞浪”等意象区别开来,于刚健之中自饶和婉。
《五云山》的艺术特色,主要表现在诗人注重描写自身感官的感受。全诗四句,二十八字,却写得有声有色,让人喜读,令人耐读,其主要原因在于作者真实地描写了自身感官感受,并且获得了成功。让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文学反映现实生活,总离不开人的感觉器官。目视、耳闻、品味……为了形象地描写客观事物,使读者也有切身的感受,作家常常细腻地描写人的感官的种种感受。本诗前两句“五云山上五云飞,远接群峰近拂堤”诉诸视觉,后两句“若问杭州何处好,此中听得野莺啼”诉诸听觉,前者为后者作铺垫,重点突出“此中听得野莺啼”。由于作者具体地描写了自身感官的感受,所以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毛泽东着重描写野莺之啼,意在表现他心中美好闲适的情调。
这组诗名为咏马,实际上是借物抒怀,抒发诗人怀才不遇的感叹和愤慨,以及建功立业的抱负和愿望。这是一组颇有特色的咏物诗,具有寓意精警、寄托遥深、构思奇巧、用典灵活等艺术特色。
怀才不遇是李贺在这组诗中所寄寓的第一层意思,也是这组诗中的重点所在,开篇第一首,描绘了一匹神采奕奕的良马形象:“龙脊贴连钱,银蹄白踏烟。”它的脊背上有黑色连钱花,奋起银奔跑起来时,脚下是一片白色的云烟,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可惜的是,这样的一匹好马却“无人织锦韂”,更没人为之“铸金鞭”,诗人在这里寄寓了自己空有满腹才华却无人赏识的感慨,其失落感显得异常强烈!在《马诗》其三中,诗人写道:“忽忆周天子,驱车上玉山。鸣驺辞凤苑,赤骥最承恩。”此诗引用《穆天子传》的典故,说周穆王驱车去西王母所居之王山,巡行天下,在八骏之中,赤骥最出力、也最受恩宽;可自己虽オ如赤骥、却遇不上像周穆王这样赏识贤才的天子。此诗从对赤骥的赞赏和羡慕中,委婉地流露出诗人浓重的怀才不遇之情。
在怀才不遇这一主导感情的支配下,择明主而事则是李贺这组咏马诗所寄寓的第二层意思。如《马诗》其十:“催榜渡鸟江,神骓泣向风。君王今解剑,何处逐英雄?”这首诗写得十分感人。项羽在乌江口战败以后,不愿再回江东去,就将自己心爱的乌骓赠给了亭长,当亭长船载乌骓匆忙离开时,乌骓恋主,迎风垂润:“项王已经解剑自刎,我今后又到何处去追寻这样的英雄之主呢?”诗中慨叹世无英主之情是多么浓烈啊!在《马诗》其十六中,诗人咏叹道:“唐剑斩隋公,拳毛属太宗。莫嫌金甲重,且去捉𩘶风。”骏马遇到英主,便能充分发挥其潜力,哪怕唐太宗身上的黄金甲再沉重,这拳毛瞩奔走起来仍像旋风一样轻快迅捷!在《马诗》其八中诗人感喟:“赤免无人用,须当吕布骑。吾闻果下马,羁策任蛮儿。”据《曹瞒传》载:“吕布乘马名赤兔,能驰城飞堑。语日:“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这两首诗,前者写出了诗人向往英主的迫切心情;后者用典,暗示杰出人オ必须遇到英明的主子オ能发挥作用。其渴望明主之情,充满于字里行间。
而遇上英主,则尽量发挥自己的オ能,以显示英才本色,则是李贺咏马诗寄托的第三层意思。《马诗》其五写道:“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前两句写燕然山一带环境的酷寒荒僻,以暗示骏马之艰辛,但骏马却不以为苦,渴望笼上黄金马络头,在漠北战场上轻快奔驰,就像清秋季节外出郊游一样。此诗透露出企盼知遇、一展所长的意思。《马诗》其十二表达了同样的愿望“批竹初攒耳,桃花朱上身。他时须搅阵,牵去借将军。”这匹良马还很稚嫩,批竹般的耳朵刚聚到额头上,毛色还没能像桃花马那样鲜明,但它毕竟是一匹良马,将来一定能去冲锋陷阵,帮助将军成就一番功业的。诗中暗示自已虽然年少而未盛头角,但自信是英俊之才,将来一定能辅佐君王,干出一番爱爱烈烈的业绩来的。
君主不识俊オ,必重庸才,是李贺咏马诗寄托的第四层意思。其二十三写道:“武帝爱神仙,烧金得紫烟。厩中皆凡马,不解上青天!”汉武帝迷信神仙,招来一批批道士为他炼丹烧金,结果一无所得,只见袅袅上升的一缕缕紫烟罢了。他厩中所豢养的,都是长了一身肥肉的凡马,是根本不可能驮着汉武帝去升仙的!在这种情况下,骏马必然遭到虐待,受尽折磨。作者以此比喻统治者对人才的推残,而这是李贺咏马组诗所寄托的第五层意思。在《马诗》其六中,诗人写了一匹饥饿困顿的良马,瘦骨突露,毛长得非常粗糙杂乱,朱色的毛变成灰黑色,一根很粗的麻绳勒着马头,把马头上的毛都勒断了:“饥卧骨査牙,粗毛刺破花。焦朱色落,发断锯长麻。”此诗将一匹良马受折磨后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充分描写了封建社会优秀人才受尽摧残的情景,抒泄了诗人满腔愤懑的情绪。在《马诗》其九中,诗人忍不住对马的同情,又一次痛心地吟咏:“飂叔去匆匆,如今不豢龙。夜来霜压机,骏马折西风。”优秀人オ受尽推折的情景已跃然于纸上。
借用马,李贺于诗中寄寓了自己怀才不遇和报国无路的愤漖情綪,表达了自己的人オ观,因而组诗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组诗的表现形式大都是托物寄怀,意在言外,字面写马,字底却是在写自己,物我融混,真正体现了“寄托遥深”,因而十分耐人寻味和深思。
李贺的诗向来以想象丰富、构思奇巧出名,这组诗也不例外。在《马诗》其二中诗人写道:“腊月草根甜,天街雪似盐。未知口硬软,先拟蒺藜衔。”牧草到了腊月里,苗叶枯萎,只有根还在,想象它味甜可口;但又被似盐的大雪所覆盖。为了取食,马也顾不上嘴巴是软是硬,只好用嘴到雪中去拱取,即使被蒺藜所刺伤,也在所不惜了!王琦说:“此首盖为困饿而不能择食者悲款。奇情苦思,须溪(按指南宋诗人刘辰翁)所谓‘赋马多矣,此独取不经人道者’,知言哉!”这首诗构想的奇特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诗人想象这匹良马受人虐待至深,已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居然像猪一样用嘴去拱食雪中的草根,显得多么沉痛!第二,大雪似盐的比喻,不仅活用了《世说新语·言语篇》中谢安与儿女们讨论如何吟雪的典故,而且还进步以盐味之咸苦,去烘托草根之甜美,从而深刻显示出此马饥饿困苦情急不可耐的情状,真是一种绝妙的联想!第三,古代写马诗的人很多,从来没有人想到马饥饿至极时的心理活动,而李贺这种构想,的确是“独取不经人道者”,具有极大的创造性和感染力。在《马诗》其四中诗人写道:“此马非凡马,房星是本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首先,此诗运用了《瑞应图》中“马为房星之精”的典故,以此马能上应天上二十八宿之一的房星,气骨自然不凡接着想象此马疲骨嶙銄,又进而想象去敲击它时居然能发出像敲击铜器那样的铿锵之声。初读感到简直是匪夷所思,细品却又感到极其生动、极其符合情理,从而使读者不得不佩服诗人想象力之丰富及构思之新颖奇特。
此外,这组诗中用典十分灵活,如《马诗》其七中,诗人用了一个古代神话:“西母酒将阑,东王饭已干。君王若燕去,谁为拽车辕?”西王母和东王公那里宴会快要结束,已经酒阑饭罢了,如果君王要像周穆王那样去赴宴的话,没有良马,又怎能去驾车拉辕?此诗将神话故事与现实情况捏合起来,从而对当时统治者平时不重视人才的收集与培养,等到需要人才时却束手无策这种现象痛下针砭。在这里,西王母与东王公的典故运用得多么灵活而精彩!在《马诗》十五中诗人又用了一个历史故事:“不从桓公猜,何能伏虎威?一朝沟陇出,看取拂云飞!”据《管子》载:(齐)桓公乘马,虎望见之而伏。桓公问管仲曰:“今者寡人乘马,虎望见寡人而不敢行,其故何也?”管仲对曰:“意者君乘驳马而盘桓,迎日而驰乎?”公曰:“然。”管仲曰:“此驳马也,驳食虎豹,故虎疑焉。”此诗活用这一典故,说明有才能的人伏处草野之中,得不到君主的赏识和重用,即使像驳马那样智勇过人、威震虎豹,又有谁能知晓?只有当其跃出沟陇,建功立业,就像骏马掠云飞驰,才会使人刮目相看!在这里,齐桓公乘驳马而使虎不敢行的典故,用得十分贴切。由此可见,这组诗构思之奇巧、用典之灵活,是非常突出的。
李贺属于苦吟派诗人,写诗时十分注意炼字炼意,出语务为劲拔,注意独创,不屑经人道过。《新唐书·李贺传》中载述:“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其中”;晚间回归后,把白天所得反复吟咏,整理成篇。因此诗人的许多佳词名句,得以流传于秋。在《马诗二十三首》中,作者为了充分表达其深沉的感情,十分讲究字句的琢炼。《马诗》其四写了这样一匹马:“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前句写马的形态——“瘦骨”,表现马的处境;后句写马的素质——“铜声”。作者不仅从这匹马瘦骨嶙峋的形象中写出马的境遇,而且发挥想象,采用移觉的修辞手法,从其形“瘦骨”(视觉)联想其质如“铜声”(听觉)。“铜声”二字读来浑厚凝重,其包含的意思也很丰富:铜是金属,其声铮铮,从而生动地显示马的骨力坚劲、内质精良,使马的内在外现为可闻可听的声响;素质原很抽象,声音也比较难于捉摸,它们都是虚的,但诗人以虚写虚又化虚为实,只用几个字就做到了“状难写之境如在目前”,其形象化的技法可以说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诗人炼字炼句,写马也即写自己,深沉委婉地表达了心中怀オ不遇的郁闷。《马诗》其十:“催榜渡乌江,神骓泣向风。”诗人把神马乌骓与英雄霸王生离死别的场面刻画得十分悲壮动人。兵败垓下的英雄,在末路危难之际,竟不顾自己的生命,首先顾惜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战马,硬是送它登船东渡,而此时的乌骓也已明白,现在要与英雄永别了,于是它迎风悲鸣而泪下!一个“泣”字,写出了乌雅无比哀伤的神情,更表露了鸟骓无法表达的恋主心态,给读者以无限的遐想余地。如将“泣”换成“哭”字,那诗味必将锐减;如以“鸣”“嘶”代替,更是索然无味也。
《马诗》其五是作者写得十分精心、颇有意境的一首好诗:“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诗人开头只用了两个简洁的比喻,就展现了一片富于特色的边疆战场的景色:连绵的燕山山脉,一弯明月当空,平沙万里,在月光下好似铺了一层白皑皑的霜雪,画面清新开阔;同时“燕山月似钩”中的喻体“钩”是一种弯刀,诗人从明亮的月牙联想到闪着寒光的兵器形象,就延伸出了向往征战之意。这幅战场景色,寒气森森,但在渴望驰骋疆场、建功立业的战马看来,却正是它的用武之地,诗人以“何当”两字作设问,传达出千里马坚决自信而迫切执着的企盼之意。“金络脑”与马诗其一中的“无人织锦鞴,谁为铸金鞭中的“锦”“金鞭”一样统属贵重的鞍具,象征马受重用。最后一句,诗人不仅以“清秋”写出正是草原马肥草黄适于驱驰的季节,以“快走”形象地写出了马轻捷矫健的风姿,而且写出了骏马对上战场纵横骁腾不以为苦、反似获得无限轻松快意的感觉。全诗前半部分比中有兴,兴中带比;后半部分一气呵成,抒发情感。寥寥20个字,诗人既炼字又炼意,表达了作者企盼重用、热望建树功勋的强烈心愿。
李贺笔下的马是各种各样、千姿百态的。诗人写马既有整体形象(如《马诗》其六的饿马形象)又有细部刻画(如《马诗》其一的“龙脊贴连钱,银蹄白踏烟”),既有外部的形体描绘又有内在心理的揣摩(如《马诗》其十中鸟雅的心理活动),笔法多变,即便同是写骏马也写出不同的风姿神态,绝不雷同,从而使其笔下的马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如诗人用“捉飘风”写出了骏马快过旋风的飞速迅捷之姿,用“拂云飞”写出了骏马追云逐月的潇酒俊逸之性;诗人还写出了具有不凡之质的骏马:“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正是由于诗人精心推敲,注意字句的琢炼,因而在描绘马的形象时达到了形象毕肖、神韵非凡的水准,而在表达诗人的情思时则显得既深沉、又执着。一生遭受统治者冷遇的诗人对世道看得相当透彻,但他渴求受到重用的心理却非常强烈,渴望一展抱负、建功立业的执着企盼全都蕴癜在这些佳词名句中了。
李贺的《马诗二十三首》是中国古代诗歌中一组极为优秀的咏物诗,它写得不脱不粘,既能注意到形象生动地把握“马”的特征,又能不为“马性”所拘泥而放开来写,从而体现了作品卓绝的风骨和深沉的寄托,因而值得读者三覆其味。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