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大约作于晋、宋易代之交,是陶渊明晚年的咏怀之作。这些诗歌通过对古代贫士的歌咏,表现了诗人安贫守志、不慕名利的情怀。
第一幅景象当是黄昏所见,万物均有所依托,唯有空中那一抹孤云,无依无傍,在昏昏冥色中渐渐飘向不可知的远方,诗人不禁感慨:何时才能见到它的残光余辉呢?恐怕是不复再见了吧。第二幅是晨景,旭日染霞,驱散了隔宿的重雾,百鸟在霞光云天中翻飞,而独独有一禽迟举,它出林不久,未等天晚,又归还于故林。
诗末的感慨,是诗人经过一夜的感情酝蘖而来的。黄昏时,诗人因孤云远逝于昏冥之中而兴感,“何时见馀辉”,以反问出之,正见老人迟暮,预感生命无多的心境。于是很自然地会对人生的历程作反思,经过一夜不眠的回顾思索,诗人对自己的归隐而穷终于无悔,于是又借晨景一幅以引出感想,当初因不满于如众鸟向日般趋炎附势的世态,而久不从仕;后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出山,却因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而旋即归去来,正如那迟出早归的独鸟一般。于是他感慨道:自己坚守平素的生活道路,本是经过反复,量力而行的。也自知,这种生活免不了饥寒交煎的困苦;但是旧友零落,世无知音,既然如此,在贫困中终此一生,也没有什么可悲伤的了。“何所悲”是解脱之词,更可见作诗其初诗人实是悲慨盈怀。
该诗是《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的续篇。诗前有作者一篇小序。其文云:“余贞元二十一年为屯田员外郎时,此观未有花。是岁出牧连州(今广东省连县),寻贬朗州司马。居十年,召至京师。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仙桃满观,如红霞,遂有前篇,以志一时之事。旋又出牧。今十有四年,复为主客郎中,重游玄都观,荡然无复一树,惟兔葵、燕麦动摇于春风耳。因再题二十八字,以俟后游。时大和二年三月。”
序文说得很清楚,诗人因写了看花诗讽刺权贵,再度被贬,一直过了十四年,才又被召回长安任职。在这十四年中,皇帝由宪宗、穆宗、敬宗而文宗,换了四个,人事变迁很大,但政治斗争仍在继续。作者写这首诗,是有意重提旧事,向打击他的权贵挑战,表示决不因为屡遭报复就屈服妥协。
和《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一样,此诗仍用比体。从表面上看,它只是写玄都观中桃花之盛衰存亡。道观中非常宽阔的广场已经一半长满了青苔。经常有人迹的地方,青苔是长不起来的。百亩广场,半是青苔,说明其地已无人来游赏了。“如红霞”的满观桃花,“荡然无复一树”,而代替了它的,乃是不足以供观览的菜花。这两句写出一片荒凉的景色,并且是经过繁盛以后的荒凉。
与《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之“玄都观里桃千树”,“无人不道看花回”,形成强烈的对照。下两句由花事之变迁,关合到自己之升进退,因此连着想到:不仅桃花无存,游人绝迹,就是那一位辛勤种桃的道士也不知所终,可是,上次看花题诗,因而被贬的刘禹锡现在倒又回到长安,并且重游旧地了。这一切,是不能预料的。言下有无穷的感慨。
再就其所寄托的意思看,则以桃花比新贵,与《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相同。种桃道士则指打击当时革新运动的当权者。这些人,经过二十多年,有的死了,有的失势了,因而被他们提拔起来的新贵也就跟着改变了他们原有的煊赫声势,而让位于另外一些人,正如“桃花净尽菜花开”一样。而桃花之所以净尽,则正是“种桃道士归何处”的结果。
诗人想的是:这,也就是俗话说的“树倒猢狲散”。而这时,我这个被排挤的人,却又回来了,难道是那些人所能预料到的吗?对于扼杀那次政治革新的政敌,诗人在这里投以轻蔑的嘲笑,从而显示了自己的不屈和乐观,显示了他将继续战斗下去。
刘禹锡玄都观两诗,都是以比拟的方法,对当时的人物和事件加以讽刺,除了寄托的意思之外,仍然体现了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意象。这种艺术手法是高妙的。
诗篇从秋庭幕雨的背景衬托下,勾画出一树浓花鲜艳触目的图象,明暗对比强烈,正象征诗人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尖锐冲突,次联刚提出“有待”,“紧接着”“别离”,希望转为失望,感情抑扬起伏。颔联联承接别离写家室之思,结尾故作宽解,却仍无法掩饰去国离京时失意感伤的情怀。这首诗写得含蓄蕴藉,情意深沉。
首联写崇让宅的庭院之中,一树紫薇花事繁茂。诗人独自一人,在傍晚时分欣赏,此时,正秋雨绵绵,如尘埃般又轻又细,漫天飘洒。“独看”二字,既写出作者的孤独无人相伴,也写出紫薇的寂寥无人欣赏。
颔联“不先摇落应为有,已欲别离休更开”,意谓紫薇于秋天而未摇落,应是为我而开,然而我现在即将离此地而他住,花开再无人赏,也不要再开了吧。在这四句之中,作为欣赏客体的紫薇与作为欣赏主体的诗人之间似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紫薇与诗人实已合二为一。
颈联引入两种花与紫薇形成对比,生于露井之上的桃树和长于章台街旁的柳树,与空庭暮雨中的紫薇相比,是逢时而得意者。“桃缓”佩于贵官之身,此处隐以拟人,也许指与诗人同年登第而仕途得意者;“柳绵”飘于繁华街市,也许是比喻在京城为官的同年。露井之桃,章台之柳,皆逢时得地,更反衬出紫薇的落寞无主之状。
尾联写种植于帝京上苑的桃柳与沦落“天涯地角”的紫薇既然同一荣谢,又何必非要以“移根上苑”为幸运。“天涯地角”比喻自己将要离开东都洛阳崇让宅而远适他方;“移根上苑”则是比喻担任京城中的清要美职。此处作者明显以紫薇自喻,“岂要”之语,是无奈之中的自我解嘲,而解嘲之中也隐约有愤激不平之气。从另一方面说,推想到作者的内心深处,仍然忘不了置身朝廷的“梦”。这个梦,折磨了他一辈子,几乎令他在不同的时地,不论接触到任何外物,都会有意无意地要拉扯到这个梦境中去。可惜,梦境永难化为现实,李商隐也就成为一个标准的追梦者。
就此诗的艺术而言,末句如不用“移根上苑”之语,似乎更好。首联在秋亭暮雨中独赏紫薇,三四句,别出奇想,认为紫薇之不先摇落,应是为了有我之前来欣赏,然后在临发之际,吩咐它不要再开。“花”与“人”之间,简直到了物我相通的境界。前四句,完全以“我”为主,在李商隐的诗歌中,极少有此心态。五六句,一笔推开,为紫薇找来两个同伴,一个是“桃”,一个是“柳”,此种作法,乃是李商隐的惯用伎俩。事实上,对“紫薇”所要说的话,到第四句,已到了尽头,再说便不免重复。在此种情况之下,一笔推开,另觅同伴,再结合主题,以引伸出某一种足以说明生死荣谢的道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笔调。所以,第七句紧接着提出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天涯地角同荣谢”,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实在足以撼人心弦。可惜,最末一句的“移根上苑”,破坏了全诗的情调,从而令前后失去了和谐,无端减低了欣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