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说以为此诗乃东周初年姬姓贵族所作,旨在讥刺平王弃宗族而不顾。《毛诗序》:“《葛藟》,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毛氏说诗多牵强附会,常把表现人之常情的诗作拉扯到政教、美刺上去。宋人说诗较为通达,朱熹《诗集传》云:“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得其旨矣。
诗凡三章,章六句。首章“緜緜”二句写眼前景物。诗人流落到黄河边上,见到河边葛藤茂盛,绵绵不断,不禁触景伤情,联系到自己远离兄弟、飘泊异乡的身世,感到人不如物。他流落他乡,六亲无靠,生活无着,不得不乞求于人,甚至覥颜“谓他人父”。处境之艰难,地位之卑下,可见一斑。但是即便如此,也未博得人家的一丝怜悯。“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直书其事,包含许多屈辱,许多痛楚,正如朱熹所叹:“则其穷也甚矣!”(同上)第二、第三章诗意略同首章,仅二、四、五、六句句尾更换一字,丰富了诗的内涵,反覆咏叹中稍有变化。此诗两句表达一层意思,六句有三层意思,两层转折。由绵绵不绝的葛藟对照兄弟的离散,是一折,由“谓他人父”、“谓他人母”、“谓他人昆”而竟不获怜悯,又是一折。每一转折,均含无限酸楚。诗人直抒情事,语句简质,却很感人,表现了飘零的凄苦和世情的冷漠。牛运震《诗志》评曰:“乞儿声,孤儿泪,不可多读。”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沉痛语,不忍卒读。”都对诗中表现出的流离之苦深为致慨,相信这也是每一位读此诗者的共同感受。
这首诗用曲折委婉的笔法,表现了作者被贬谪的怨愤和归期难测的愁情。
首联“微官易得罪,谪去济川阴”二句点题,首句写自己官职卑微,动辄得咎,言外之意,执政者为所欲为,怨愤之情已溢于言表。当时的执政者是张说,他和太乐令刘贶的父亲刘知几有矛盾,王维是和刘贶同时遭贬的。
颔联“执政方持法,明君照此心”,写得怨而不怒,表面上为唐玄宗开脱,也说执政者是执法办事,其实是托讽。钟惺说:“持法二字周旋感慨,立言甚妙。”谭元春也说这两句表现得“极忠厚,极不忠厚”,都认为是委婉地点出了唐玄宗是听了张说之言,至有此行。
颈联“闾阎河润上,井邑海云深”作跌宕之气,由眼前的离别悬想济州的风土情况。
尾联“纵有归来日,各愁年鬓侵”则又进一步表示自己负罪不轻,正当年少,却远愁年鬓之改,邈无归期,慨叹转深。
全诗充分反映了王维对此次获罪被贬的打击心有余悸,然而又并非完全心灰意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