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喧器热闹的都市与清幽恬适的村庄比照(明比)。都市的富贵繁华,没有给予作者优越的舒适感,反而觉得自己像久在笼中的鸟,失去自由,失去乐趣,失去本性,而竹篱茅舍,环山傍水的宁静村庄,天然无雕饰,极具诱惑,人在这里可以无拘束无忧虑,心情舒畅地过着淳朴的生活,虽则“带月荷锄归”,不无辛苦,甚至“饥来驱我去”,难免饥寒,但日子过得踏实,过得充实。乡野清幽淡雅的环境很适合作者生活,更是他找到精神解脱的地方,故“近村居水色山光”,是说自己要投入到新环境新生活中去。此外,处在元末乱世的作者,能做到“远城市人稠物穰”,足见他是一位敢于改变自己,对自由生活有所追求的士大夫。通过城乡生活的对照,展现的不仅仅是环境氛围的差异,更是作者的勇气。
其次,用污浊险恶的山场与清新优美的田园比照(暗比)。作者曾以“苍蝇竞争,黑蚁争穴”形容当时山场的腐朽,表达厌恶之情;而对清新幽静的田园则描述到“居山林”,“看青山,玩绿水”……充满着喜悦之情。感情的色彩差异,折射出他对生活价值的取向,山场的生活已让他厌倦,并说出“急流中勇退是豪杰,不因循苟且”,表明退出仕途的决心,而那“采黄花,摘红叶”,“随分耕耘”,“演习会牧歌樵唱”的田园生活令他神往,于是他主动地选择“绝念荣华,甘心恬淡”的道路。他乐田躬耕,是为了最终能够摆脱山场的“天罗地网”,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歌咏隐逸,“老瓦盆边醉几场”,庆幸自己身心得到了解放。在两种境界的对照中,展现的不仅仅是作者摆脱羁绊而获自由的幸福之情,更是对自身价值的重新认识。
最后,用虚假多变的“时山样”与纯真率真的“野叟情”比照(暗比)。作者对归田前的“山样”和归田后陶冶成的“野叟情”怀有憎恶和喜爱的不同感情。但这前后感情和态度的变化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是以行动来表现作者思想本质的改变。这体现生活作风、生活方式上的改变:一是从山场来到乡村,环境变了,自己的生活作风也要彻底改变。清除山场中的习气,就是不迎合,不依附,不伪装,不再察言观色地行事,与随波逐流的坏习气彻底决绝;去掉山吏的架子,就是把身上沾有的号发施令、指手画脚的山僚作风去掉,回归“野叟情”,亲近“野叟情”。所以,“铲削去时山样”暗示作者的人格和尊严没有丢失。二是种地求食,生活在自己的田园———学会“牧歌樵唱”,享受悠然之后;“竹几藤床,草舍柴门”,怡然简朴的生活……熏陶成野叟老农的性情。由此鲜明地反映出作者的脱胎换骨及叛逆精神。
摆脱束缚而流露的欣喜之情,在于表明作者具有积极的追求精神和改变自己的勇气;为归田村居生活而深感自豪,在于表明作者具有纯朴的人生价值和安贫乐道的思想。这是心灵的净化,是高唱人生新旅途新生活的真情流露。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