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景寓意诗,前两句写景,极写柳树的美态,诗人所抓的着眼点是柳条,写出了动态、形态和色泽显出它的材质之美。后两句写的是诗人对柳树遭遇及自己的评价,因为柳树所生之地不得其位,而不能得到人的欣赏,寓意怀才不遇而鸣不平,含蓄地抨击了当时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相关政府官员。
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后两句抒发感慨,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
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是它的枝条,此诗亦即于此着笔。首句写枝条之盛,舞姿之美。“春风千万枝”,是说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一树而千万枝,可见柳之繁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柔嫩多姿。春风和煦,柳枝绽出细叶嫩芽,望去一片嫩黄;细长的柳枝,随风飘荡,比丝缕还要柔软。“金色”、“丝”,比譬形象,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此句上承春风,写的仍是风中情景,风中之柳,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句中叠用两个“于”字,接连比况,更加突出了“软”和“嫩”,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秀色照人,轻盈袅娜,写得极生动。《唐宋诗醇》称此诗“风致翩翩”,确是中肯之论。
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为人珍爱;但诗人笔锋一转,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
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西角”为背阳阴寒之地,“荒园”为无人所到之处,生长在这样的场所,垂柳再好,又有谁来一顾呢?只好终日寂寞了。反过来说,那些不如此柳的,因为生得其地,却备受称赞,为人爱惜。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这里的孤寂落寞,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对比越是鲜明,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
这首咏物诗,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人才埋没的感慨。白居易生活的时期,由于朋党斗争激烈,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诗人自己,也为避朋党倾轧,自请外放,长期远离京城。此诗所写,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
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不着一丝痕迹。全诗明白晓畅,有如民歌,加以描写生动传神,当时就“遍流京都”。后来苏轼写《洞仙歌》词咏柳,有“永丰坊那畔,尽日无人,谁见金丝弄晴昼”之句,隐括此诗,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
《孔子世家赞》开篇借用《诗经·车舝》里的两句诗,云:巍峨的高山可以仰望,宽广的大道可以行走。自己虽然不能到达那里,但心中对它却充满向往。——使人可望而不可即,这是太史公对孔子的总体评价。这种评价,很容易使人想起颜回、子贡等人对孔子的看法。颜回曾经感慨:“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子贡则说:其他贤人仅如丘岭,而孔子则如日、月,世人无法逾越。夫子仿佛数仞宫墙,不得其门而入,则无以发现其内部的富丽和华美。非深知孔子,不能有此种决断。
赞语又云:“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对于司马迁来说,读孔子书即如面对孔子本人。读其谈坟羊、楛矢,可以见其渊博;读其意欲“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可以见其风雅;读其“以不义之富且贵为天边之浮云”,可以见其闲淡;读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可以见其整饬赞语用一个“读”字、一个“想”字,传达出作者对孔子人格的深深憧憬。“读”乃是投入地读,“想”乃是深情地想。尽管从时间上说,司马迁与孔子相差几百年,但从精神上说,司马迁与孔子之间却似乎没有丝毫间隔。司马迁尝云: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自孔子卒,至今又五百岁矣。司马迁似乎认定要做孔子第二。他创作《史记》五十余万言,其本意正在于继承孔子之《春秋》赞语接下来说:“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仲尼虽逝,然其遗物依然,其遗教犹在司马迁面对这一切,恍若重逢故人,不忍离去。一“低回留之”,一“不能去云”,写出了作者眷眷的深情。
然而,生死是最最真实的问题,人鬼殊途是最最真实的分离。孔子那“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悲歌,早已成为司马迁深志不忘的绝响司马迁意识到:恰恰是一个人在后世影响的大小,增损着其生命本身的意义。天下君王、贤人众矣,他们生前的荣耀与其自身的生命一起完结;孔子身为平民百姓,可其思想学说在后世却一直广为流传,从天子王侯到其他所有研究六经的人,都以孔子的学说为准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给孔子无以复加的赞誉,即孔子“可谓至圣矣”。
赞语开篇以总评揭出自己对孔子的无限景仰;继而从遗书、遗物、遗教三个方面,极言自己对孔子的向往;结篇再以总评写自己对孔子的崇奉。前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作者自身的比照,主要从作者自身的感情落笔,因此显得亲切;后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天子、王侯以及后世儒家学者的比照,主要从孔子的历史影响着墨,因此显得得体。二者相互映衬,而各有韵味。另外,赞语第一层主要是描写,第二层主要是叙事,第三层主要是议论。但描写含情,叙事含情,议论亦含情。读之,觉字里行间,深情无限。
“吾衰矣,须富贵何时?富贵是危机”三句直接驳斥儿子用以阻止词人引退的理由,有针锋相对之势。词人的儿子认为词人此时的官位还不够,积蓄的俸禄还不足以购买丰厚的田产,言下之意希望父亲能继续升官,而词人劈头便说:“吾衰矣。”儿子以富贵为念,词人便以富贵的时机、富贵的忧患来回应。“暂忘设醴抽身去,未曾得米弃官归。穆先生,陶县令,是吾师”五句全是用典,故事的主人公有两个,穆生和陶渊明。西汉楚元王刘交以穆生、白生、申公三位贤士为中大夫、礼贤下士,席上专为不喜饮酒的穆生设醴,其孙刘戊继任为王后忘了设醴。穆生看出楚厉王怠慢背后潜伏的危机,毅然辞官。陶渊明曾当任彭泽县令,因为不愿意以五斗米的官俸而低头向乡里的小人,便辞官而去,在农村种地,不求闻达。词人直言要以穆生和陶渊明为师,有及时归隐、远离官场的意思,与儿子希望自己继续留在官场,等待词人以后富贵的想法背道而驰。
“待葺个园儿名‘佚老’,更作个亭儿名‘亦好’”两句都在第三字后断开,造成了节奏和语意上的奇峭。作者不仅想到了归隐,而且连归后闲居处的亭、园的名字都想好了。“闲饮酒,醉吟诗”两句概括了理想的生活状态,“千年田换八百主,一人口插几张匙”两句引用禅语和谚语,说明人生苦短,眼前占有的身外之物都不能长久,不如看淡。“便休休,更说甚,是和非”三句不仅否认了富贵,而且否认了满足与不满足。
上片说做官的道路危机四伏,要以穆先生、陶县令这些以前的贤人为师,早点隐退,不要期待功名富贵,言外之意包含对朝廷不能用抗战志士的不满。下片想象归隐田园、饮酒吟诗的乐趣。整首词的语言看似平实通俗,实际上却贯穿各种典故和对前人作品句子的化用。通过给儿子讲述道理,把辛弃疾正直不阿、洁身自好的形象体现出来。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值此白露时节,秋草已生满庭院,更加思念远在长安的亲人。“秋草”、“白露”更加形象的体现出秋天的清冷,为下文抒别情离思定下基调。南朝宋诗人谢惠连有《捣衣》诗,亦写秋景秋意,其中有云“白露滋园菊,秋风落庭槐”,韦诗与之如出一辙。所不同者,谢诗写思念丈夫,韦诗写思念诸弟而已。
唐代草书大家怀素与韦应物生活在同一时代,年岁也相仿。据说怀素在寺院附近种有一万多株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芭蕉叶,铺在桌上,临帖挥毫。由于没日没夜地练,老芭蕉叶剥光了,小叶又舍不得摘。于是想了个办法,干脆带了笔墨站在芭蕉树前,对着鲜叶书写。就算太阳照得他如煎似熬,刺骨的北风冻得他手肤迸裂,他还是在所不顾。写完一处,再写另一处,从未间断。这就是有名的怀素芭蕉练字的故事,在当时就颇为流传。诗人戴叔伦比韦应物大五岁,晚年上表请为道士,他写过一首《赠鹤林上人》绝句:“日日涧边寻茯苓,岩扉常掩凤山青。归来挂衲高林下,自剪芭蕉写佛经。”可见在芭蕉叶上写字、抄经卷在当时已形成一种风气。据统计,“芭蕉”意象在《全唐诗》中出现过七十次,多与思人有关。诗人于百无聊赖中,乃于芭蕉叶上题诗。“独”字的运用更突现思弟心情之急,更见情深意长。
这首诗并无太高深的思想,也无特别突出的艺术技巧,只是以“芭蕉题诗”一句画龙点睛,表达出一种生活化的细微感触和情怀。其实,中国的古诗,都特别富有这种“琐屑”的韵致。这种“琐屑”,可以是感情上的,也可以是生活上的。感情往往因为平淡而愈显得真实,没有大喜大悲的做作,只是平心静气,节制简洁。不仅如此,在遣词布局上,韦诗也都以淡泊质朴见长。总之,用琐屑细致的描写手法来表达自己深沉的思想情感,没有磅礴的气势,却以微小的细节打动人;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却在平淡中见真知,这是韦应物写诗的一大法宝。与之相比,韩愈喜欢剑走偏锋,用一些怪的字句,不免有逞奇之弊。白居易的诗虽然平易,但在布局上往往过于讲究回环曲折,与韦诗相比,又少了一份古朴温厚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