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作者热情地塑造出一个襟怀嵚崎磊落,慷慨豪勇,报恩酬知己,不畏死难的剑客形象,借以寄托自己的人格理想 。真可谓志陵山岳,气吞江海, 撼人心魄。
开头两句凌空起笔,描写饯别的场面和剑客的出门。酒宴将散 ,剑客的豪兴借酒而发,遂拔剑起舞, 慷慨高歌 ,歌罢出门,扬长而去。“拔剑”二字点出 剑客的身分,一个“绕”字,隐写剑客且歌且舞的场面,十分生动传神。我们可以想见,酒酣之际,拔剑起舞,旁观者可以一睹剑客高超的剑术及风采;舞剑作歌,人们又可以从其歌词中了解其超凡脱俗的情怀,在情绪上深受感染;而剑客高歌方罢,不顾而去,态度是那样毅然决然,毫无留恋之态,表现出一副大丈夫的英雄气概,又该是何等令人赞叹。这里,“歌终”的“终”字和“便”字的衔接使用,极见功力。应该说仅此开头二句 ,剑客英雄豪迈的形象已跃然纸上。 三、四句描绘此剑客出门之后,踏上行途的景象。
“西风满天雪”,这是北方冬季的大自然特有的最雄浑壮丽的画图。诗人把剑客放到如此西风狂啸,漫天大雪纷飞的背景衬托之下,有力地烘托出剑客的英雄气质 。风雪茫茫,天地浩大,中有一人,持剑独立, 瞻视前路..,那该是怎样的形象,如何的气度!更妙的是 ,作者还要对剑客问上一句“何处报人恩”, 意思是说,这样大的风雪,连道路都难以识别,你到哪里去替你的恩人寻仇找敌为他报仇,来报答他对你的知遇之恩呢?表面上这是对剑客的置难之词,却是赞扬他下定决心,不为风雪所阻,不辞艰苦,一定要达到目的的坚定信念。
接下“勇死寻常事,轻仇不足论”二句,正面议论;点出此剑客固然可以为酬知己而勇赴死难;但他也决不是那种气量狭窄,为睚眦之怨而轻生舍命的亡命徒。这里强调了剑客的有胆有识,襟怀开阔,使其思想境界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但这两句的妙处还不仅在于此,它又暗示了此剑客的外出“报人恩”,是一次重大的有意义的行为。
最后,全诗以“翻嫌易水上,细碎动离魂”作结,赞扬此剑客的豪气更在战国时代为燕太子丹去行刺秦王的荆轲之上。荆轲的勇敢事迹见于《史记·刺客列传 》,书中描写太子丹及其宾客在易岸送别荆轲的场面 ,历来脍炙人口:“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 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
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 还 !’复为羽声忼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而此剑客却嫌荆轲的反复悲歌,感伤别离,感情未免过于细腻缠绵了,可见二人比较,自有高下之分。
齐己是一位僧人,这首诗写得这样豪壮刚猛,肝胆照人,可见他并未完全心归禅寂,超然物外。
范云十几岁时,其父范抗在郢府(今湖北武汉附近)任职,范云随侍其侧,年长其十岁的沈约也在郢府为记室参军,一见如故,遂相友好。八年以后,沈约转至荆州(今湖北江陵附近)为征西记室参军,两人分别。这首诗当作于此时,诗题中的沈记室即沈约。史称范云八岁赋诗属文,“操笔便就”,“下笔辄成”(《梁书·范云传》),这首诗就是他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诗的开头便以极平稳的笔调勾画出送别时静谧、安详的环境。“桂水”并非特指某一条水,只是用以形容其水的芳香。王褒《九怀》中有“桂水兮潺湲”句,王逸注云:“芳流衍溢,周四境也。”后人遂常用之,如陆云《喜霁赋》中“戢流波于桂水兮,起芳尘于沉泥。”江淹《杂体三十首》中亦有“且泛桂水潮”、“桂水日千里”等句,均非实指。范诗中用这一词渲染了送别场面的温馨。送别诗,可以写送别时的情景、场面,以及当时人的心理活动,但范云只是用一句诗轻轻带过,遂转入天明登程的想象之中。郢州与荆州,古时均属楚地,故用“楚山”代之。启程的情景是晴空万里,天朗气清。这毕竟是少年人所写的诗,所以,他笔下的离别不是凄惨悲切,而是有一股清新流丽之气贯穿于内,显得轻盈洒脱。沈约《别范安成》诗中云:“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正是这种精神的写照。不过,中国人重视朋友(为五伦之一),重视友情,朋友的离别,总难免有些许的哀愁。“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心相知。”故而下句以“秋风两乡怨”分写两地相思之怨愁,而以“秋月千里分”合写二人心灵之相通。谢庄《月赋》云:“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所写的正是地有千里之隔,明月人可共见之情。以上四句,前二句偏写景,后二句偏写情,所以转下去便偏写事。“寒枝宁共采”是对二人过去共同生活的回忆,“霜猿行独闻”则是对别后独自旅程寂寥的想象。诗中虽然没有正面写送别,但无论是偏于写景、写情或写事,都暗涉了离别。然而离别只是形体上的分隔,更重要的乃是精神上的合一。结束两句以极其肯定的语气写道:“扪萝正意我,折桂方思君。”“意”通“忆”。“扪萝”、“折桂”由上句“寒枝”引发而来,同时又暗与起句的“桂水”“楚山”相呼应。
这里牵涉到一句诗的异文。“扪萝正意我”中“正意”二字,一作“忽遗”,一作“勿遗”。“忽遗我”意思是:忽将我遗忘。前者似不符合沈约与范云间的感情,且与全诗情绪不一,后者表示的是一种希冀之情,虽然可通,但不如“正意我”所表达出的心心相印之情。另外,从范云诗的整体风格来看,也以“正意我”于文为胜。范诗的结句尤喜以彼我、今昔对写。如“迨君当歌日,及我倾樽时。”(《当对酒》)“尔拂后车尘,我事东皋粟。”(《饯谢文学离夜》)“待尔金闺北,予艺青门东。”(《答何秀才》)“海上昔自重,江上今如斯。”(《登三山》)“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别诗》)等等。而在这首诗中,也只有作“扪萝正意我”,才可与“折桂方思君”相对得最为工稳,也最能体现范云诗歌句法、结构的特色。
此诗在写法上是一句一转,但同样是“转”,如沈约的《别范安成诗》(沈德潜《古诗源》卷十二评为“句句转”),是层层递进式的转,而范云此诗则是句句回环式的转。这种回环式的结构、回环式的句法正是范云诗风的典型。所以钟嵘《诗品》曾评范云诗曰:“范诗清便宛转,如流风回雪。”正是抓住了其诗风格的整体特征。《送沈记室夜别》虽然是范云的早期作品,但也不难看出,这首诗已经奠定了范诗风格的基础。
这篇序文写于801年(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当时韩愈34岁,离开了徐州幕府,到京城谋职。自从792年(贞元八年)中进士以来,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韩愈一直为仕进汲汲奔走,却始终没有得到朝廷的重用,处境艰难,心情抑郁。因此,借送友人李愿归盘谷隐居之机,写下这篇赠序,一吐胸中的不平之气。
作者借李愿之口,描绘出三种人:一是“坐于庙朝,进退百官”的达官贵人,二是“穷居而野处”的山林隐士,三是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小人。通过对比,对志得意满、穷奢极欲的大官僚和卑躬屈膝、攀附权贵之徒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对友人的隐居之志大加赞赏。文章最后一段,用一首古歌的形式和浓郁的抒情笔调,咏叹、赞美、祝福友人的隐居生活,也流露出欣羡之意。
韩愈的赠序非常有名,这篇尤为历代称道。苏轼《跋退之送李愿序》一文说:“欧阳文忠公尝谓晋无文章,惟陶渊明《归去来》一篇而已。余亦以谓唐无文章,惟韩退之《送李愿归盘谷》一篇而已。平生愿效此作一篇,每执笔辄罢,因自笑曰:‘不若且放,教退之独步。’”这篇文章的写作时间比《师说》早一年,风格却大不相同;读者阅读时可结合这两篇文章各自的写作背景,在内容和写法上做一些比较。
中心论点即篇首两句。孟子提出三个概念: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这三者加以比较,层层推进。
第一段作者提出中心论点用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相互比较组成。用两个“不如”强调了“人和”的重要性,同时反映孟子所说的“仁政”。三者之间的比较,实质上是重在前者与后者的比较,强调指出各种客观及诸多因素在战争中都比不上人的主观条件及“人和”的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比较中立论,给人的印象极其深刻。句式相同,语气十分肯定,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第二段,论证“天时地利人和”。以设置占天时者不能攻破占地利者为例,比较“天时”于“地利”的重要。“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说明城小而难守;“环而攻之”说明攻城者攻势强大,占有战斗的主动权;“而不胜”说明攻方失败。战斗会以弱者胜、强者败告终,作者认为攻防之所以敢大军压境,是因为在“天时”上占了优势,但守方可凭借“地利”进行抵抗;攻方久攻不下,军心涣散,必然失败。这样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天时不如地利”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第三段,论证“地利不如人和”。以拥有良好的地理条件而终不能守为例,比较“地利”与“人和”的轻重。“城高”、“池深”、“兵革坚利”、“米粟多”指明了守方具有优越的“地利”条件,本可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但结果却“委而去之”,原因就在于内部不“和”,有好条件也发挥不了作用,反被虽无“地利”而有“人和”的攻者战胜,这就有力地说明了“地利不如人和”的道理。
以上三段,论证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这一观点。最后段的作用是在前三段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将论点的范围由战争推及到治国,从而全面体现孟子的政治主张,使文章更具有普遍意义。其次,“得道”实际上也可理解为“得人心”,即“人和”。(得道的意思为施行仁政)得人心者,人心归顺,所到披靡,失人心者,人心相悖,不攻自溃。因而,最后一段绝非多余的闲笔。
文章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气势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