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的文人在不满现实而又无力改变现实时,往往借虚幻的境界寄寓自己的政治理想。王绩这篇文章借用神话传说中的一些情节,塑造了“醉乡”这样一个“其气和平一揆”“其俗大同”的理想王国,其间“无爱憎喜怒”“刑措不用”,无为而治,常人难达其地,只有“爱道者”阮籍、陶潜等十数个“酒仙”,有幸“游于醉乡”。
王绩曾在隋朝为官,年轻时,也有立功封侯的壮怀;入唐后,对新王朝不满,不久就弃官归隐。他仿效陶渊明、阮籍、刘伶诸人,纵情饮酒,蔑视礼法,以这种方式宣泄心中的块垒,企求精神的解脱。他把醉乡看作理想境界,就含有以醉态与现实抗争的意思。《新唐书·王绩传》言王绩“著《醉乡记》以次刘伶《酒德颂》”。刘伶的《酒德颂》直接颂扬酒德,对陈说礼法的“贵介公子、缙绅处士”表示了极度的蔑视;王绩的《醉乡记》则宣扬醉乡功德,以嗜酒来麻醉自己,表露了逃避现实、明哲保身的消极态度。
文中对醉乡的状写受到《老子》《庄子》中有关内容及陶渊明《桃花源记》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中有如同桃花源一样平旷开阔的自然环境,有如同庄子《逍遥游》中所描绘的“不食五谷、吸风饮露”的神仙一般的居民,也有类似老子赞美的“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的生活习俗。作者把这些特征汇聚于笔下,创造出一个无是非纷争、无矛盾差异的境界,人归返于自然之中,呈现出与自然同样质朴率真的风尚。但值得注意的是,陶渊明作《桃花源记》,其记述重点完全在理想国自身,以桃花源没有压迫欺榨、人人平等的社会特征及其与外界隔绝的状态,显示出与现实的区别,表明对现实的否定;而此文虽然也创造了一个与世不同的境界,但作者对其描写却比较简单粗略,更多的篇幅则用于叙述古代各朝君王与醉乡的关系之上,其中有以不同方式与醉乡交往的黄帝、尧、舜和周武王,也有与醉乡隔绝的禹、汤、桀、纣以及幽、厉、秦、汉各代。这样,醉乡就不仅是理想的象征,也成为衡量评判现实社会的标准。
显而易见,作者肯定的是与醉乡有交往的君王,而否定与醉乡隔绝的君王。他以这样的褒贬方式,进一步揭示了醉乡所象征的理想社会的思想内涵,而同时,也流露出他思想上存在的矛盾。他没有让历史上有贤君之称的禹、汤与醉乡发生联系,原因是“禹汤立法,礼繁乐杂”,这表明他把醉乡与封建礼法相对立,反映了他反对封建礼法的态度。但另一方面,他的褒贬又基本符合儒家的传统标准。他肯定了周武王的政绩,赞美周武王统治的社会“四十年刑措不用”,说明他并非笼统地一概反对封建礼法,因为西周恰恰是孔子最推崇的朝代,复辟周礼是孔子孜孜以求的目标,历代封建统治者也把西周视作礼法制度最完美的典范。他更渴求的不是取消封建礼法,而是祈求一个合其心意的贤君。他的不满产生于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当他以一种特殊形式表示与现实的对抗时,思想深处并没有真正背离儒道的基本原则。
他写到在与醉乡隔断的朝代,总有爱道者私至醉乡,而自己也得以游历醉乡。显然,他是把阮籍、陶渊明引为同调,同时也暗示自己所处的正是不能与醉乡相通的朝代。他以醉乡对抗封建礼法,主要是出于对现实的不满,他把能与醉乡相通者称为“爱道者”,以与丧乱的时代相对立,说明他终究还是把封建之道作为立身准则,并非真是醉乡之人。
这篇文章以醉名乡,所举的人和事都与酒有关联,如夏桀与糟丘,黄帝立酒人氏之职,阮籍、陶渊明的酣饮等。这些都有史可查,巧用于文中,自然而富有趣味,足见构思的精妙。在用字上,也很见作者的苦心,如写与醉乡的关系,禹汤用“隔”,桀纣用“不见”,幽厉等则用“绝”,用字的差异表明作者对他们的贬抑程度的不同,他对后两者的态度显然比对禹汤更为严厉。
此曲由叹时光流逝之迅疾而生“月残花落”之深慨,抒发了一种老大无奈的伤感情绪,自叹亦复叹人。春花易逝,秋月无常,表达了作者对于人生与世事的伤感心理。作者巧妙自然地借用李后主之《虞美人》词结合自己眼前的情与景,抒发了他对当时社会和人情世故的不平和不满之意,流露出他对仕途坎坷的愤懑与悲哀之情。若就诗意看,无非如此,似不足誉扬。但就内容表现而言,此词有一种令人感到似浅似深,似熟似生的效果。浅者,是因为“诗里落花,多少风人红泪”,人们已经见得很多了。而月残花落虽相似,各有心酸各有情。王和卿的这首小令从头到尾,春花秋月一路写去,别无一点“人事”的描述,其意旨归趣显得含蓄不明,这就不禁令人产生似熟还生、似浅还深之感,并由此而生吟咏的兴趣、索解的心理。
若就律艺方面而言,这支小令六句六韵,由“春”、“秋”而衍“花”、“月”,然后似轱辘蝉联而下,一脉贯通。曲中“春”字、“花”字、“月”字各出现三次,“秋”字出现两次,春、秋、花、月,反复吟唱,造成一种宛转流畅、回环往复之美。在全曲短短三十一字中,两用对偶,一为工对,一为流水对,整饬中又富于变化,显得和顺谐畅。同时用典自然浑化,若出己手,这一切却又使得它流光溢彩,具有了不可或缺的艺术价值。
生活在金末元初的王和卿,散曲作品并不多,既有滑稽调侃,粗俗嘲谑之风,也有空灵之作,如这首小令。但无论哪类作品,皆颇具特色。其题材、风格之多样,也可以说预示了元代散曲多元发展的端倪。
诗写鹦鹉洲,开篇便从鹦鹉入手,“鹦鹉”二字一出,便顿觉颇难收束,只好一气贯注,旋转而下,到了第四句才略略顿住,然而诗已过了半篇。鹦鹉洲是江夏的名胜,原在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外江中。相传由东汉末年祢衡在黄祖的长子黄射大会宾客时,即席挥笔写就一篇“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李白《望鹦鹉洲怀祢衡》)的《鹦鹉赋》而得名。后祢衡被黄祖杀害,亦葬于洲上。历代诗人临江夏,大都描写鹦鹉洲。此洲在明朝末年逐渐沉没。现在汉阳拦江堤外的鹦鹉洲,系清乾隆年间新淤的一洲,曾名“补得洲”,嘉庆年间改名鹦鹉洲。这鹦鹉洲是因为祢衡的一篇《鹦鹉赋》而得名,并不是因鹦鹉来过而得名。那么李白诗开篇的“鹦鹉”看似实写,其实乃是代指祢衡,“江上洲传鹦鹉名”,主要是指《鹦鹉赋》,而不是专指这里来过鹦鹉,至少是一语双关,虚实并用。接下第三句还是一语双关,它化用祢衡《鹦鹉赋》中“命虞人于陇坻,诏伯益于流沙。跨昆仑而播弋,冠云霓而张罗”的句子,说鹦鹉已西飞而去。相传鹦鹉生长于陕西、甘肃两省交界处的陇山一带,如今,洲上已不见鹦鹉,那么,定是飞回陇山去了。言外之意是说祢衡在这里被杀。因此,诗人感到非常的惋惜:鹦鹉曾来过这里,为此留下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然而又西飞而去。鹦鹉飞走了,不在了,可那芳洲之上还碧树青青。情韵幽深,余味无穷,表现了诗人对祢衡的无限怀念。这四句诗气势流转自如,而又一唱三叹,绝不是对崔颢《黄鹤楼》的简单摹仿,它是诗人的艺术创造。其中字面的点染,双关语的运用,词语的重叠出现,设问的语重心长,同崔诗比较,既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有别具匠心之处。
五六两句诗意开始转折,转的过程中,又同第四句藕断丝连,接“何青青”三字,生动地描绘了鹦鹉洲上明媚的春光:远远望去,鹦鹉洲上,花团锦簇,水气缭绕,花之浓艳似云蒸霞蔚,轻烟笼罩;水之蒸腾成雾气上升,迷濛缥缈。烟花水雾,似花似雾,即花即雾,彼此迷离一片。一阵春风拂过,鹦鹉洲上如帷幕轻轻拉开,淡烟薄雾逐渐散去,可见洲上那嫩绿的兰叶、葳蕤纷披,在微风中摇曳生姿,融融丽日、阵阵馨香,令人陶醉而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江洲两岸的树树桃花临水盛开,如同朵朵红云,互相簇拥着、升腾着,像是被江岸和洲岸夹束在一起似的。微风中,桃花落英缤纷。飘荡在倒映着枝枝繁花的水面上。水中的,水上的,倒映的,飘落的,艳丽的桃花将晶莹明澈的江水染得像一匹绚烂夺目的锦缎,随着江波的起伏,一浪一浪地涌向岸边。然而,景色尽管明丽,却丝毫撩拨不起诗人的欢快之情,他依然沉浸在孤寂和悲苦之中。此时,诗人毕竟还是一位被流放过的“迁客”,眼前这一切生机勃勃的良辰美景跟他内心的索寞痛苦恰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大好时光,烟花美景,都只是徒有。自己一生流离困顿,晚年蒙冤遭流放,更趋穷困,尽管内心还存在一种奋起搏击的暮年壮志,但终不免落花流水,悲愁难驱。面对如此芳洲,此时此地只不过是徒然纵目而已。“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景色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所注望的仍是“鹦鹉”,是那位和自己有着相似遭遇的祢衡。据陆游《入蜀记》载:“鹦鹉洲上有茂林神祠,远望如小山,洲盖祢正平被杀处。”诗人问道:如今,祢衡长眠地下,而长洲之上那一轮徘徊的孤月,又将清辉投射给谁呢?
诗写鹦鹉洲,实际上是在吊古伤今,怀祢衡而抒发自己的沉痛感慨。诗人晚年的不幸遭遇和处境,会使他自然地将自己和祢衡联系起来,况且他平生倾慕祢衡,常以祢衡自比:“误学书剑,薄游人间。紫薇九重,碧山万里。有才无命,甘于后时。刘表不用于祢衡,暂来江夏;贺循喜逢于张翰,且乐船中。”(《暮春江夏送张祖监丞之东都序》)好友杜甫也曾以“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的诗句来称美他的才华。他在诗中也曾多次写到祢衡:“顾惭祢处士,虚对鹦鹉洲。”(《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愿扫鹦鹉洲,与君醉百场。”(《自汉阳病酒归寄王明府》)并有一首《望鹦鹉洲怀祢衡》。《望鹦鹉洲怀祢衡》与《鹦鹉洲》两首诗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而《望鹦鹉洲怀祢衡》表现得比较平直、明朗;《鹦鹉洲》则深沉、含蓄。
前人评诗认为李白这首诗同另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是与崔颢《黄鹤楼》争高下的。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曾对此说过这样一段话:崔颢《黄鹤楼》,千古擅名之作。只是以文笔行之,一气转折。五六虽断写景,而气亦直下喷溢。收亦然,所以奇贵。太白《鹦鹉洲》格律工力悉敌,风格逼肖。未尝有意学之而自似。方氏所论还是比较切合实际。艺术不乏相互影响,但无论如何,像《鹦鹉洲》这样感情深沉,意境浑融的作品断不会是摹仿所能得到的。
李白这首诗属于拗体七律,它前两联不合律,后两联合律。汪师韩在《诗学纂闻》中曾说:李白《鹦鹉洲》一章乃庚韵而押青字,此诗《文粹》编入七古,后人编入七律,其体亦可古可今,要皆出韵也。
正是它未完全合律,前人曾将此诗看作七古:“李白《鹦鹉洲》诗,调既急迅,而多复字,兼离唐韵,当是七言古风耳。”(毛先舒《辩坻诗》)李白现存七律共十二首,且大都如此,同整个创作比较,七律诗比较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原因,前人多有论述,或认为李白不善和不愿作七律:“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贺贻孙《诗筏》)“他所以只有很少几首律诗,不是不善写,而是不愿写。”(王运熙、李宝均《李白》)“他是不耐烦在形式上和字句上下推敲工夫的。”(王瑶《李白》)或认为李白反对作七律:“太白之论曰:‘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所谓七言之靡,殆专指七律言耳。故其七律不工。”(翁方纲《石洲诗话》)这种种评价都缺乏公允,实际情况应该说是当时七律的发展现状决定的。李白所处的时代,七律尚未定型,因此创作难免不合律且数量少,不仅李白,其他人也多是如此。赵翼在《瓯北诗话》中对此曾有一段中肯的论述:
就有唐而论,其始也,尚多习用古诗,不乐束缚于规行矩步中,即用律亦多五言,而七言犹少,七言亦多绝句,而律诗犹少。故李太白集七律仅三首,孟浩然集七律仅二首,尚不专以此见长也。自高、岑、王、杜等《早朝》诸作,敲金戛玉,研练精切。杜寄高、岑诗,所谓“遥知属对忙”,可见是时求工律体也。格式既定,更如一朝令甲,莫不就其范围。然犹多写景,而未及于指事言情,引用典故。少陵以穷愁寂寞之身,藉诗遣日,于是七律益尽其变,不惟写景,兼复言情,不惟言情,兼复使典,七律之蹊径,至是益大开。其后刘长卿、李义山、温飞卿诸人,愈工雕琢,尽其才于五十六字中,而七律遂为高下通行之具,如日用饮食之不可离矣。
由此可知,七律的成熟是在李白之后。这样,《鹦鹉洲》诸作不合律也就很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