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小令描写元宵节闹花灯的盛况。万家灯火,华丽明亮,有的如凤凰飞舞,有的似鸾乌飞翔,美妙绝伦。整首小令在幻觉般的境界中戛然而止,回味无穷。
这篇小令起句就大肆渲染元宵之夜的盛况,“万家灯火”四字,把佳节来临、灯火辉煌、万民同乐的宏丽场景一下子展现出来,同时也使“春桥”这一特殊的景点得以凸显。之后迎面而来的是“春桥”两边的十里长堤,堤上的灯光与水中灯船连绵相照,让人联想起灯光与水波相映的场景,定是潋滟荡漾,十足的好光景。
悬挂着的、手提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摇摆着、晃动着,如鸾飞凤舞,让人的心随之摇曳,觉得奇妙已极。至此,诗人不由赞叹:“可怜宵!”仿佛是蓬莱仙境来到了人间,又仿佛是人们登上了海上仙山,茫茫江面上若隐若现着仙山琼阁,这美妙的夜景让人幻惑迷离,飘然若仙。作者以虚托实,以幻写真,把夜间灯光摇曳,焰火与水雾相接的情景展现得淋漓尽致。
“香烟乱飘”三句,风儿轻飘,香烟缭绕,笙歌悠扬,仙乐齐发,人声相随,一起飞上华丽的楼宇,飞上云空,羽化而登仙。此情此景,让人进一步感受到元宵夜的魅惑,宛如此夜是与神仙同欢,是天赐的福缘。
小令以朦胧之笔写朦胧之夜,短短几句写出一个欢快迷人宛如仙境的元宵佳景,朴实清淡中展现幽美,读来如身临其境。
此诗前二句从动态方面描写塘景,后二句则从静态表现塘景,通过动静结合的方式突出了塘景的晚间特点。全诗咏莲而不言莲,景物之间衔接紧密,应用典故而有不露痕迹之妙。
此诗前二句描写塘景,总体上以塘水的“摇滟”和“兰桡轧轧”的动态效果来表现塘景。具体来看,第一句用“接”字把“摇滟”与“星津”这水天两处的景色呈现在读者前,“星津”一词还突出了时间之“晚”;第二句则用“入”字把“兰桡入白蘋”的动态美写得活灵活现。
后二句并不直接描写莲花,而是以拟人化“洛神”之“袜”将莲叶、花等加以笼统的形容,以“莲蕊”所持有的静态特征来表现塘景,以晚间莲花的唯一标志性特征“有香”再次突出了时间之“晚”。
全诗咏莲而不言莲,但不仅有浓厚的色泽,而且也有细密的结构,景物与景物之间衔接得极紧极密,在有限的字句中包含着极其繁富的内容。
钱塘江在浙江省,江口是个虎口的形状。海水涨潮倒灌进来,受到河床的约束,就会掀起巨大波澜,这便是自古有名的钱塘江大潮。大潮每年八月十六到十八日水势最猛,诗人观潮选在十七这一天,正为欣赏那雄伟奇丽的壮观。
诗起笔就描摹了一派极其雄壮的场面。首句写潮水方起,仅如银线,被江岸约束,渐渐隆起,中高边低的情况。形容潮头似白虹,形象地道出了外观、颜色与气势,已道人所未道;又用了“走”字,描绘远处潮水逼近的情况,不是身临其境,感受不出它的妙处。第二句写潮水涌到面前,人间的物象已不足以形容,所以改用神话想象,说天神倾翻了玉杯,所以造成了这样气势浩大的潮水。这一手法,与李白咏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极为相似。
三、四句,写潮头过后的情况。诗写江面汹涌的波涛,却不直接写水怎么样,而说天空在水中的倒影颠簸起伏,西落的太阳忽上忽下,进一步渲染了水势、浪头的巨大。两个动词“摇动”、“沉浮”,都有震动人心的作用。
四句诗,分潮前潮后两层。前两句用夸张笔法,结合浪漫的想象,把潮水的气势写足,运笔也如江潮,一泻而下,令人心动神摇;后两句用铺张手法,写实景,雄壮中带有几分绮丽。四句诗又各自选取了一幅特写,连在一起,便展现了观潮的全过程,表达了作者自己对这大自然的伟观的赞叹。
这首绝句,通过白色长虹的比喻,瑶台泼酒的幻想,借助晴天和晚日的烘托,描绘出塘江大潮的壮丽景色。全篇没有用到一个抒情的字眼,却句句触发着读者热爱祖国山川、热爱大自然的激情。
该篇诗人用周公赤心为国,竭忠尽智辅佐周武王周成王,结果仍遭流言毁谤,并被周成王所疑的历史故事,感叹自己尽心王室,志欲为国立功,不但心愿未遂,反而遭受种种打击迫害的不幸与无奈。诗人客观地吟咏历史,实际上是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垒块,万千感慨充溢其间。
该诗起句由《论语·子路》中的“为君难,为臣不易”化用而出,引出诗人“怨”的真实内涵是:“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这是全篇诗眼之所在。
接着,诗人用“周公佐成王”至“成王乃哀叹”十四句诗,通过具体的历史事实表述诗眼,或者说运用历史事实,即通常说的例证法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天威不可干”的“干”,是冒犯之意。这句是诗人对“皇灵大动变”一事的直抒胸臆的评论:识忠奸颠倒易,教天理违物难。本来,“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成王所疑,周公见毁与皇灵动变,其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人事与天道的偶然巧合,却引出了天地人物之间的深刻哲理:易识浮生理,难教一物违。成王昏庸固然可恶,然而“公旦事既显,成王乃哀叹”,他能知错认错仍有可取之处,暗讽曹汉集团的当政者竟不及成王。
结尾“吾欲竟此曲”四句,又是诗的精彩之处:“竟”,终也。“悲且长”,意思是悲而情长,表示有倾诉不尽之意。本来,这四句是乐府歌辞中的套语,特别是“今日乐相乐”一句,汉乐府《艳歌何尝行》也有此句。无巧不成书,诗人在写作此诗结篇时,正遇魏明帝曹叡召见,君臣燕享时即景所见,而“别后莫相忘”既似恳求又似讽刺,冀希明帝不要在分手之后又把诗人撇在脑后。在貌似轻松的字句中蕴涵着深沉痛楚的矛盾心理,从而使这首咏史政治诗一下子明显地注入了诗人主观的爱和怨,颇有“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陶渊明《咏荆轲》)之感。
该诗的前四句,“难”、“患”、“刊”押韵,后十二句,“言”、“连”、“寒”、“干”、“端”、“叹”等押韵,声调和谐,韵节响亮,从此诗中,曹植对于五言诗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可见一斑。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