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句写三军祭祀誓师的悲壮场面,次句用夸张手法极言起义军气势之盛,第三句借用典故来形容义军将士众多,声势浩大,突出军威之壮,末句表达了抗清的必胜信念。全诗一气呵成,语言激昂豪放,雄健有力,洋溢着英雄豪情。
“缟素临江誓灭胡”句描绘出诗人亲率三军面对滚滚长江水,衣冠似雪哭声百里,举哀祭祀,誓死灭胡的悲壮情景。“雄师十万气吞吴”句中“雄”和“十万”言其气势浩大,可以吞掉整个“吴”地,表达出诗人灭清的雄心壮志。
诗人描绘出誓师的悲壮场面尚不足以表明灭清的决心,于是又写出“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两个双重否定句,进一步肯定抗清必胜。这里,诗人借用“投鞭渡”的典故写军旅众多,力量强大,抗清必胜,失地“中原”一定会收复,明朝江山依在。诗中字字句句显出军人风、英雄气、爱国情,读来铿锵有力,令人振奋。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春犹早”是说春天刚到,虽然阳光还较微弱,但风已变得柔和,不象冬天那样刚猛,天气已渐渐暖和起来。南方早春人们换著夹衫,欣喜万分。三、四两句接写昼寝醒后。“觉微寒是因为刚刚”睡起“,仍扣早春。鬓发心插戴的梅花已经残落。冬去春风闲适恬静,情绪基调是欢欣的。
下片转写思乡,情调突变。“故乡何处是”不仅言故乡邈远难归,而且还含着“望乡”的动作,也就是说,白天黑夜,作者不知多少次引颈北向,遥望故乡。“忘了除非醉”,平白如话,却极深刻沉痛。借酒浇愁,说明只有醉乡中才能把故乡忘掉,清醒时则无时无刻不思念故乡。“忘”正好表明不能忘。这里正话反说加一层转折,把此意表现得更加强烈:正因为思乡之情把作者折磨得无法忍受,所以只有借醉酒把它暂时忘却,可见它已强烈到何种程度。而作者之所以会有“忘”的念头和举动,不仅是为了暂时摆脱思乡之苦,还同回乡几乎无望有关:如果回归有期,那就存有希望,不会想到把它忘掉;惟其回乡无望,念之徒增痛苦,才觉得不如忘却。真是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想忘偏又记起。这种思想矛盾和精神痛苦,循环往复,不会完结。结尾二句具体描写心句的“醉” 字。“沉水”即沉香的别称,是一种名贵的熏香。睡卧时所烧的熏香已经燃尽,香气已经消散,说明已过了长长一段时间,但作者的酒还未醒,可见醉得深沉;醉深说明愁重,愁重表明思乡之强烈。末句重用“消” 字,句调圆转轻灵,而词意却极沉痛。不直接说愁,说思乡,而说酒,说熏香,词意含蓄隽永。清照生当宋金对峙之际,她主张抗战,切望收复失地,对故乡的刻骨怀念,即包含着对占领故乡的金国统治者的愤恨,对因循苟且、不思收复失地的南宋统治者的谴责,渗透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
在李商隐诗集中,有些诗以首句二字或几字为题。而诗题与诗意却不相涉,性质类似于无题。这首《一片》也属此类。全诗借叹咏琼英、和氏璧、象牙雕成的楮叶而自叹不为世人所重,表现了怀才而不见用的愤懑和痛苦之情。
“一片琼英价动天,连城十二昔虚传。”《诗经·齐风·著》:“俟我于堂乎而?充耳黄乎而?留之以琼英乎?”诗人借琼英寄兴,言自己甚有美才,名声极高,堪为王佐。此句理解为正面赞美琼英、赞美己才当然是不错的。但《著》一诗,“诗序”又说:“刺时也。时不亲迎也。”自《楚辞》出,男女婚恋又常常用以象征君臣间的关系。李商隐地位卑微,未必有廷见龙颜直接得到拨擢的奢望,但综观其诗作,诗人确有希翼得到权要荐引的愿望,他的另一首《一片》(一片非烟隔九枝)云:“人间桑海朝朝变,莫造佳期更后期。”冯浩曰:“似为津要之力能荐士者咏,非情词也。”如果将首句仅仅理解为自我赞赏之词似末免较肤浅。这一句既是诗人对“为津要之力能荐士者”发出要求引荐的呼喊,又是为得不到这些“能荐士者”“亲迎”所发的浩叹。和氏壁为连城之宝,名不虚传,但从它的发现到为世人所知,却颇多周折,和氏本人的双足先后也被不识宝的国君所刖。和氏悲愤地说:“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韩非子·和氏》)。连城瑰宝和氏璧在其未被玉人所理时,正是形同顽石。诗人的才华未被发现、未被发挥时也是名同诳士。次句在赞美和氏璧的同时,也同样流露出怀才不遇的感慨。
“良工巧费真为累,楮叶成来不直钱。”《韩非子·喻老》:“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叶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之楮叶之中而不可别也。此人遂以功食禄于宋邦。列子闻之曰:‘使天地三年而成一叶,则物之有叶者寡矣。’”象矛楮叶,良工巧匠花了三年时间才雕琢成;作为一件艺术品,其颜色、厚薄、平斜,维妙维肖,足以乱真。一个人的才学能力,也是经过长期砥砺、磨炼、积累而成的,但有才华的人被混于芸芸众生中,自然不能识别出来。“真为累”,“累”字下得极痛。在封建社会特殊的环境中,不少士人有才而不遇,更不能尽施才能,甚至穷困潦倒。他们苦闷彷徨,看不到出路,以至将才能、才干当成一种“累”——精神上的包袱或负担。赵壹《刺世疾邪诗》云:“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鲍照《拟行路难》云:“自古圣贤尽贫贱。”李白《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云:“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直一杯水。”这些不满和牢骚,皆可视为此诗“累”的注脚。李商隐亦终身受累,终于步履艰难地走完了他人生的历程。
这首绝句用了三个典故。首二句不写正面写反面,琼英、连城璧虽以赞美的口吻出之,而慨叹才华不展之意已在其中。后两句“真为累”,“不直钱”,直接作意。比起其他“无题”一类的作品,此诗情调激愤,胸臆也较直露,主题显然也醒豁得多了。
实际上剥开神话的外衣,我们发现共工和祝融都说是两个部落,共工氏部落负责水文地理和治理水利,而祝融氏负责火事管理。由于炎皇神农时期地球处于冰河时期,那时水灾不明显。到了颛顼大禹期间,冰河期已经过去,气候变热,冰川消融,大地开始不断发大水,而有经常暴雨不断。作为负责水事管理的共工氏,首领颛顼认为是共工氏的责任,因此把滔天不断的洪水怪于共工氏,便下令诛杀共工氏,这边有战争的可能。然而杀了共工,水患依然不断,到了尧帝继位,水患依然不断,大雨依旧经常下个不停,于是乎尧帝也下令继续追杀共工氏族之人,而祝融氏正是追杀共工氏的执行者。杀戮再继续,暴雨和洪水依旧不停止。
大禹的父亲鲧被尧帝派去治理水患,修堤堵水九年未果,被杀。公元前4128年舜帝即位,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水患,并彻底诛杀共工氏族之人。
禹改变了治水方法,运用准绳和规矩,带领族人凿开了龙门和伊阙,凿通积石山和青铜峡,挖通了九条河,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去,地面上又可以供人种庄稼了。他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禹常年脚长年泡在水里连脚跟都烂了,只能拄着棍子走。
禹在涂山遇到一个名叫女娇的姑娘,两人相互十分爱慕,便成了亲。禹新婚仅仅四天,还来不及照顾妻子,便为了治水,到处奔波,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没进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怀孕了,没进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忍着真心没进去探望。大禹治水居外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水患的治水英雄。对于这故事,一些人认为就是大洪水大劫难时期,更因为这西元前4000年的人类历史基本是一个空白。《圣经》中并没有记载年代或重大的具体事件,也就认为现代人类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然而一些考古研究,却发现了“史前”文明,诺亚方舟的故事无法解释。而在中国的历史记录中,这三皇五帝的故事都是十分混乱零散的,要找出具体年代,真的很难。
第三次,大禹治水经过家门,适逢女娇生子,邻居告诉大禹,劝他回家探望妻儿,大禹说:“治水要抢时间,无法分心。”邻居说:“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大禹在匆忙说就命名为“启”,意思是说”治水启行“。如此一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归来时他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女娇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此外,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相传古时嵩山一代洪水滔天,土地淹没,许多生命被夺走,大禹为了尽快凿开山间通道,大禹之妻涂山氏为支持大禹治水,也一同来到嵩山,就住在太山脚下,每天给大禹缝衣送饭。顾不得回家,到了吃饭时分,便击鼓为号,由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前来送饭,此事感动了上苍,玉帝便出手相助,让大禹在开山凿渠时变成一头力大无比的黑熊,滔滔江水乖乖听从大禹安排,但大禹始终没有把变熊的事情告诉妻子。大禹对涂山氏说:"当你听到击鼓声,就给我送饭"。这就是闻鼓饷夫的故事。大禹为了尽快开山间通道,就变成了一只大熊,在山间来来往往,开山石,忙碌不停。
一天,大禹开山迸石误触皮鼓,涂山氏闻声前来送饭,不见大禹却见到了一头威猛的黑熊,又惊又急,扭头便往东奔跑。大禹急忙去追,到快要追上时,涂山氏却化成了一块大石头。面对急匆匆赶到的大禹,涂山氏明白了一切,悲喜交集,但却已无法回答大禹的千呼万唤。只听一声巨响,巨石的北部裂开了,生出了一个婴儿。原来是涂山氏焦急万分,愁肠百转,迸破了肚子,把十月怀胎的儿子留给了大禹,也把无限的眷恋和思念留给了大禹,这个婴儿便是夏代的第二代君主夏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