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
晚唐现实主义诗人皮日休著有《牡丹》: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这首诗,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只是夸奖牡丹“一花独放,独香天下”的好词而已。私下以为,鉴赏文学作品,一定要从作者的身份乃至当时的历史环境去思量、细琢磨,方有心得。
大家知道,皮日休,是现实主义诗人,他出身贫苦家庭,对晚唐黑暗现实不满。他认为“古之置吏也。将以逐盗;今之置吏也,将以为盗。(《鹿门隐书》)”他肯定人民可以反抗暴君,国君如“有不为尧舜之行者,则民扼其吭,捽其首,辱而逐之,折而族之,不为甚矣。(《原始》)”唐僖宗乾符五年(878),皮日休参加了黄巢起义军。黄巢入长安称帝,皮日休任翰林学士。他曾把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奉为“圣人”。他说:“欲知圣人姓,田八二十一;欲知圣人名,果头三屈律。”由此,可看出他对农民起义领袖的敬慕之情。
这首歌颂牡丹的诗,从表面看,他赋于牡丹以坚强的性格,描写它敢于在晚春末日一花独放,花中称王的高大形象和气魄,颇似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不第后赋菊》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题旨。黄巢写自己敢于藐视李唐王朝,决心推翻李唐王朝的气魄。皮口休这首《牡丹》诗,又似在通过花王牡丹暗示农民起义领袖,从而歌颂黄巢敢于反抗现实称王天下的气魄和革命精神。
“落尽残红始吐芳。”起句一下子把人们引向一个春色将阑的尾声世界,使人看到落红遍地,一片残败狼藉的景象,让人感到落红难缀,惋惜春天即将逝去。但正是在这春色将阑百花齐谢的晚春时节,被人称道百花之王的“牡丹仙子”却亭亭玉立,一花独放,开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使人在失望中又感到春的希望。这何尝不是唐王朝病入膏肓,濒于土崩瓦解的来世,黄巢自号“冲天大将军”长安称帝的现实写照呢?
“佳名唤作百花王。”次句紧承上句意脉,诗人像称黄巢为“圣人”一样,同样认为牡丹花能在“我花开后百花杀”的晚春世界,吓人地生气勃发,吐蕊怒放,要稳占春光。它应该登上花王的宝座,享有“百花王”的佳名。
“竞夸天下无双艳。”这句写牡丹芳姿艳质,花光万里,是天下无与伦比的。表面上称赞:“牡丹花品冠群芳,”“牡丹仙子”甲天下。实际上是对“冲天大将军”黄巢的极口赞扬,也是人民竞夸起义领袖的心声。
“独立人间第一香。”这句承上句写花美,而进一步写花香,也暗合黄巢“冲天香阵透长安”的句意。诗人认为牡丹不仅花色绚丽,端正大方,极富大国风度,有“国花”之称,而且是香飘天下,花香万里。又因牡丹开放,时值晚春末日,正是百花凋谢之时,故诗人极口赞扬只有牡丹巍然独立,一花独放,独香天下,是人间第一花香。
因为徇私犯法,发配岭南,诗人心中的追悔、痛苦自不言而喻。加上本来他是颇受宠幸的,痛苦无疑更甚。所以,被贬途中,当他看到成群的大雁向北飞去,不禁睹物伤情,悲从中来。“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在这美好的春天,群雁北归,寻其自由安乐之所,而自己却要跨越千山万水,远赴万里之遥到那险恶湿热的南方瘴疠之地。其间旅途的坎坷,虫兽的侵袭,疾病的折磨,都要忍受。春雁北返,回到自己的乐园,乃随性而动;而自己作为万物之灵长,却沦落偏僻的异地,身不由己,无可奈何。首两句,由雁及人,在人雁对比中,那种人不如雁的感慨深蓄其中。
末二句,“未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紧扣归雁,进一层抒发内心的悲愤与痛悔。雁在北方安家落户,因此,古人称北飞的雁为归雁。隋代薛道衡《人日思归》“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两句写人见归雁而自然生归家之情。诗人此时身处南中,凝望那阵阵北归的群雁,也不禁动了归乡这个念头: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和你们这些自由的大雁同返家园?古时北方人不适应南方的湿热气候,被贬谪南地的人往往凶多吉少,加之路途遥远艰辛,更是生死难料。此番南去,是生是死,实难卜知。盖一切都尚在冥冥之中也,因而作者那绝望的苦痛、负罪的悔恨以及深沉的身世之悲,都交织在这末二句上了。
诗中作者把无情的大雁当作可以告语的知己,向它们倾诉自己的情怀,情真意切,出语自然。这里表现了一个“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的疲惫不堪的旅人,他踽踽独行,凝望那北归的群雁逐渐消失在远方,他的心也随之很沉很沉地堕了下去。值得庆幸的是,韦承庆不到一年便被召回,继续做官,兼修国史,颇受唐中宗称善,官至黄门侍郎而卒,可谓善终。大概从这次贬谪中,作者是吸取了某种人生的教训的,加强了个人品行的修养。宋之问有一首诗《题大庾岭北驿》,和这首诗比较相似,其前四句云:“阳月南飞雁,传闻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在人雁对比中,写思家之情。但宋之问终未能从贬所归来,唐玄宗时竟被赐死。大概因为宋之问的人品太差,先谄事张易之,后有依附武三思,在知贡举时,竟然收取贿赂,且不知悔悟,遂引起时人的公愤,连皇帝也讨厌他,于是把他赐死了事。反映在诗歌里,韦承庆的贬谪思归之苦,更能博得后人的同情。末二句自然、真挚,脱口而出,毫无矫揉装束之态,深得后世诗论家的好评。
这首诗,通篇用叙述的笔调,语言直白、通俗,如话家常。短短二十字中,运用对比手法,把作者那深切的贬谪之痛,完满地表现了出来,自具动人的力量。
这是一首寓言式的政治讽刺诗。“征伐诛求寡妇哭”,“已诉征求贫到骨”,便是这首诗的主题。杜甫巧妙地、准确地运用了传说,用“泉客”象征广大的被剥削的劳动人民,用泉客的“珠”象征由人民血汗创造出来的劳动果实。
首二句仿汉乐府民歌“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的格式,但别生新意。“客”和“我”都是虚构的。关于珠的传说是相当多的,如明月珠、夜光珠等,为什么一定要用泉客珠呢?赵次公说:“必用泉客珠,言其珠从眼位所出也。”(郭注卷十五引)这话很能揭示作者的用心所在。接着“珠中有隐字”,寓意为百姓心中有难言的隐痛。意在警告统治阶级应该看到他们所剥削的一切财物其中都含着人民的血泪。最后两句点明作诗本旨。珍珠“化为血”,寓意为官家征敛的实为平民百姓的血汗。这又是从泪化为珠想出来的。原有的财物,既剥夺一光,而公家的征敛,仍有加无已,所以说“哀今征敛无”,意谓而今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供搜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