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上片借用苏轼的诗句“空肠得酒芒角出”的意思,下片借用杜甫的“夜来归鸟尽,啼煞后栖鸦”的诗句,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
“似水清尊照鬓华”词的首句就是词人端着一杯似清水的酒,望着酒杯中映照出自己的面容,两鬓已生华发,时光易逝,容颜易老。此时外面到处是八国联军的烧杀抢掠,动荡不安,词人被困于友人家中,独自一人自斟自饮,然而自己却已生华发,心中无限惆怅。“天涯”二字让人不住的联想到遥远,从这两个字也可以看出词人在思恋远方的家人。
“酒肠芒角森如戟”这句体现此时的词人虽然有美酒相伴,词人仍然是惆怅满腹,忧愁无法纾解,吟笔不能生花,如今自己文笔凝滞,诗思冷涩。词人此时忧思满腹,无心创作,所以才会抒发出“吟笔冰霜惨不花”这样的感慨。词人借酒浇愁,却是愁上加愁,既是为国家沦丧的忧愁悲愤,也是为自己在除夕夜与家人远隔的离愁。
“抛枕坐,卷书嗟”这两句描写了词人来到榻旁,抛开枕头坐在榻上,词人想要排遣心中的忧愁于是拿起一卷书开始嗟读。然而天色渐晚,乌鸦也都开始归巢了,最后归巢的乌鸦不停地啼叫着。又一次引发了词人的离愁。“莫嫌啼煞后栖鸦”这句描写了词人躺在榻上听着这归巢的乌鸦的啼叫声却不嫌弃它们吵闹。词人听着最后归巢的乌鸦的叫声实则是想到了自己,自己被困于友人家中,有家归不得,此时他反是羡慕乌鸦的自由自在,外界的变化对于乌鸦们来说没什么影响,它们照样是跟以前一样的生活,天黑归巢,但是此刻词人自己却不能像乌鸦一样生活,被外面战乱的世界所影响,有家归不得。
“烛花红换人间世”描写了天色已晚屋子里已经点上了蜡烛,在那微弱的烛火中,词人仿佛看到了外面侵略祖国的敌人已经被击退,回到了那曾经太平的清朝,词人心心念念着国家能够回到太平盛世,就算此刻自己被困不能回家团聚还是牵挂着国家的忧难。“山色青回梦里家”山色微青,梦中词人似乎已经回到了家中,与家人一起过着喜气洋洋的除夕夜。这句表达了词人不能归家的失望之情,同时也深深的流露出了词人渴望回家团聚的心情。 从这首词不难看出是词人抒发了对世事的感伤和对家人的思念之情。
这首词的情感是一种悲美。词中的情感主色调是悲的,从创作背景来说这首词创作于八国联军侵华的那个除夕夜,词人困于友人家中,不能回到自己的家中与亲人团聚。词中的“鬓华”“天涯”“后栖鸦”“烛花”“梦里家”都是常见的带有悲伤基调的意向。从这些意向词来说,词人的艺术创作是成功的,读者能够从词中体会出整首词的悲伤基调。从词人的心理情感来说这首词既是对国家的沦陷的悲愁,又是对家乡的思念之愁。=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全诗可分两段。前四句为一段。“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两句以比兴发端,出语惊人。《易》曰:“挠万物者莫疾乎风。”(《说卦》)谚曰:“树大招风。”则高树之风,其摧折破坏之力可想而知。“风”前又着一“悲”字,更加强了这自然景观所具的主观感情色彩。大海无边,波涛山立,风吹浪涌,楫摧樯倾,它和首句所描绘的恶劣的自然环境,实际是现实政治气侯的象征,曲折地反映了宦海的险恶风涛和政治上的挫折所引起的作者内心的悲愤与忧惧。正是在这样一种政治环境里,在这样一种心情支配下,作者痛定思痛,在百转千回之后,满怀悲愤喊出了“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这一自身痛苦经历所得出的结论。没有权势便不必交友,这真是石破天惊之论!无论从传统的观念,无论从一般人的生活实际,都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来。儒家一向强调“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强调“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从《诗经·伐木》的“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到今天民间流传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都是强调朋友越多越好。然而,正是由于它的不合常情常理,反而有了更加强烈的震撼力量,更加深刻地反映了作者内心的悲愤。从曹集中《赠徐干》“亲交义在敦”、《赠丁仪》“亲交义不薄”、《送应氏》“念我平生亲”、《箜篌引》“亲友从我游”等等诗句来看,作者是一个喜交游、重友情的人。这样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佳公子,如今却大声呼喊出与自己本性完全格格不入的话来,不但用以自警,而且用以告诫世人,则其内心的悲苦激烈、创巨痛深,正是不言可知。
“不见篱间雀”以下为全诗第二段。无权无势就不必交友,这当然不是作者内心的真实思想,而是在特殊情况下所发出的悲愤至极的牢骚。这个观点既无法被读者接受,作者也无法引经据典加以论证。因此他采用寓言手法,用“不见”二字引出了持剑少年救雀的故事。这个故事从表面看,是从反面来论证“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这一不易为人接受的观点,而实际上却是紧承上段,进一步抒写自己内心的悲愤情绪。
黄雀是温驯的小鸟,加上“篱间”二字,更可见其并无冲天之志,不过在篱间嬉戏度日而已。然而就是这样一只于人于物都无所害的小鸟,竟也不能见容于世人,设下罗网,放出鹞鹰,必欲驱捕逐得而后快。为罗驱雀的鹞鹰何其凶恶,见鹞投罗的黄雀何其可怜,见雀而喜的罗家何其卑劣。作者虽无一字褒贬,而感情已深融于叙事之中。作者对掌权者的痛恨,对无辜被害的弱小者的同情,均不难于词句外得之。
作者又进而想象有一手仗利剑的少年,抉开罗网,放走黄雀。黄雀死里逃生,直飞云霄,却又从天空俯冲而下,绕少年盘旋飞鸣,感谢其救命之恩。显然,“拔剑捎罗网”的英俊少年实际是作者想象之中自我形象的化身;黄雀“飞飞摩苍天”所表现的轻快、愉悦,实际是作者在想象中解救了朋友急难之后所感到的轻快和愉悦。诚然,这只是作者的幻想而已。在现实中无能为力,只好在幻想的虚境中求得心灵的解脱,其情亦可悲矣。然而,在这虚幻的想象中,也潜藏着作者对布罗网者的愤怒和反抗。
曹植诗歌的特点,钟嵘《诗品》的“骨气奇高,辞采华茂”八个字最为确评,也最常为人引用。但就这首《野田黄雀行》而言,“骨气”(思想内容)确实是高的,而辞采却说不上“华茂”。从总体上看,这首诗更具有汉乐府民歌的质朴风味。首先,拔剑捎网、黄雀谢恩这一情节,就明显受汉乐府民歌中许多带寓言色彩的作品的影响。西汉《铙歌》十八曲中《艾如张》一曲有“山出黄雀亦有罗,雀已高飞奈雀何”之句,对此篇构思的启发,更是显然。其次,此诗的词句也多质朴无华。“罗家得雀喜,少年见雀悲”这种句式完全是纯粹的口语,“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二句中的叠字及顶真修辞手法也都是乐府民歌中常见的。这些朴实的词句和诗歌所要表现的内容正相适应,如果有意雕琢,其感人的力量也许倒反而会减退了。于此可见曹植这个才高八斗的作家向民歌学习所取得的成就。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周王室虽然还不能如后世中央集权王朝那样对全国进行牢固有效的控制,但周王毕竟身为天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小雅·北山》),诸侯们还是要对之尽臣下的职责;实质性者如发生兵事时的勤王,礼仪性者如祭祀时的助祭。这首诗的开头写的便是诸侯助祭的情况。
因后世有“肃穆”一词,往往容易导致诗中“肃肃”“穆穆”属同义或近义的误会。其实两词含义用来颇有区别。“肃肃”是说助祭诸侯态度之恭敬,不仅是对祭祀对象——当时周天子的已故祖先,而且是对居祭祀中心地位的周天子本人;“穆穆”则既表周天子祭祀的端庄态度,又表其形态的盛美与威严。这样理解,二词分别用于助祭者(诸侯)、主祭者(天子),方可谓恰如其分。而那些丰盛的祭品(广牡),或为天子自备,或为诸侯所献,在庄严的颂乐声中,由诸侯协助天子陈列供奉。一个祭典,既有丰盛的祭品,又囊括了当时的政治要人,可见其极为隆重。
《毛诗序》说,《周颂·雝》是“禘大祖(即后稷)”,但诗中明言所祭为“皇考”“烈考”,其说难通。朱熹《诗集传》认为“皇考”指文王,“孝子”是武王,其说近是。以武王之威德功勋,召诸侯或诸侯主动来助祭,不仅不难,而且势在必然。不过,这种有诸侯相助祭祀皇考的典仪虽然始自武王,武王之后也会沿用,如成王祭武王、康王祭成王都会采用《周颂·雝》所描写的诸侯助祭形式。这种形式,既表现周天子在诸侯中的权威,也表现诸侯的臣服,成为周王室政权巩固的标志。周王室自然乐于定期显示这一标志。至于后来周王室力量衰落,渐渐失去对诸侯的控制,乃至诸侯纷纷萌生觊觎九鼎之心,恐怕这种标志的显示便难乎为继了。
“天哉皇考”以下八句,是祈求已故父王保佑之辞,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宣哲维人,文武维后”,即臣贤君明,有此条件,自可国定邦安,政权巩固,使先人之灵放心无虞。二是“克昌厥后”,这与《周颂·烈文》《周颂·天作》中的“子孙保之”意义相似,对照钟鼎文中频频出现的“子子孙孙永保用”及后世秦始皇的希望其后代“万世而为君”,读者不能不对上古(后世亦同)国君强烈追求己姓政权的绵延留下深刻印象。与这一点相比,“燕及皇天”(即使是虔诚的)和“眉寿”“繁祉”只能是陪衬而已。
这首诗是父母同祭的,因此说“既右烈考,亦右文母”,但“文母”的陪衬地位也很明显,这又是父系社会的必然现象。以这样内容的两句结尾是周颂中唯一之例,透露出《周颂·雝》是祭祀后撤去祭品的乐歌的信息,并为诸多《诗经》注疏、研究者所公认。按理说,每一祭典都有撤去祭品这一程序,撤祭诗不会仅此一首,既然现 在《诗经》只收录了《周颂·雝》,可见《诗经》的整理删定者(旧说为孔子)认为它是其中最出色的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