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西北有个纺织的妇女,绢绸织得这样糟糕!
早上开始就拨弄织机,到了晚上还未织成一缕丝绡。
她叹息了整整一夜,悲声吁气,高出云霄。
说自己孤守空房,丈夫从军在外,路远山遥。
原希望三年归来,如今已经过了九年还未归来。
鸟儿绕着树枝飞翔,为找侣伴而叫声悲伤。
我愿变做向南飞驰的月,随光奔驰把夫君瞧瞧。
注释
缤纷:纷乱的样子。
机杼:织布机。
日昃:太阳偏西。
太息:出声叹气。
遶:同“绕”。
噭噭:指悲叫声。
流景:闪耀的光彩。
咏物词主要是借物抒情或托物言志,把个人的情感体验和志向选择寄寓在所咏的具体可感的形象中,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体,而且要使词人的主观情志与听咏的客观物象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张鎡这首词就达到了这一境界。
上阕写听到蟋蟀声的感受。
“月洗”五句,蟋蟀声发出的地方。词人首先刻画庭院秋夜的幽美环境。夜空澄明,高大的梧桐沐浴在月光之中。“洗”字传出秋月明净之美用字传神。
《诗·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毛《传》:“漙漙然盛多也。”“漙”字传出露水凝聚之美。宝钗楼,本是咸阳古迹,邵博曾饯客于楼上,歌李白《忆秦娥》词(《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九),这里借指杭州张达可家的楼台。张鎡字功甫(功父),旧字时可,祖籍西秦,张达可当是他的兄弟辈,所以信手拈来,寄寓对故乡的怀念之情。秋深,点出时令,在一个美好的月皎露漙的秋夜,墙下的苔藓顺着墙脚铺去。“沿”字化静态为动态,用字极生动巧妙。突然一点萤火,飘坠墙根,这就是蟋蟀发出声音的地方。许昂霄《词综偶评》云:“萤火句陪衬。”所谓陪衬,用视觉里的萤火衬托出听觉里的蟋蟀鸣声,用萤火坠落的无关情节,衬托出蟋蟀鸣声的中心题材。看萤火,听蟋蟀,富有生活情趣,而这种生活情趣是从闲适的生活中领略到的。《武林旧事》卷十录载了张鎡自己记叙的一年十二月燕游次序,题名《张约斋赏心乐事》,自序云:“余扫轨林扃,不知衰老,节物迁变,花鸟泉石,领会无余。每适意时,相羊小园,殆觉风景与人为一。”由于长期过着优游舒适生活的王孙,张鎡对这种情趣有很深的体会。
“静听”五句写蟋蟀的鸣声和听者的感受。“断续”、“微韵”是蟋蟀鸣声的特点,“转”则有音调抑扬顿挫之致。“寒”与“凄咽悲沉”是词人听来的主观感受。“争求侣”与“殷勤劝织”,是词人对蟋蟀鸣声的理解和想象:蟋蟀鸣,一是为了求侣,二是为了促织。《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九引陆机《毛诗疏义》谓蟋蟀:“幽州人谓之促织,督促之言也。里语曰:趣织(即促织)鸣,懒妇惊。”破,尽也,煞也,与杨万里《题朝英进斋》诗“用破半生心”的破字用法相同,犹言促尽、促煞用词精当。蟋蟀的鸣声伴随和推动着织女纺织到晓。
下阕追忆儿时捕蟋蟀、斗蟋蟀的情趣,反衬今日的孤独悲苦情怀,充满不胜今昔之感。“儿时”五句,写捕蟋蟀,最为后代词人所激赏。“呼灯”二句,刻画入微。“任满身”二句,尤为工细。贺裳《皱水轩词筌》评论说:“形容处,心细入丝发。”它将儿童的天真活泼以及带着稚气的小心和淘气,纯用白描语言,细细写出,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周密称之为“咏物之入神者”(《历代诗余·词话》引)。“携向”二句,写斗蟋蟀。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每秋时,宫中妃妾皆以小金笼闭蟋蟀,置枕函畔,夜听其声。民间争效之。”从捕蟋蟀写到斗蟋蟀,补足当时情事,笔势连贯,一气呵成,为下面的感慨蓄势。
“今休说”三句,今昔相较,感慨深远。《诗·豳风·七月》:“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杜甫《促织》诗:“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草根吟不稳,床下夜相亲。”今日的寂寞凄苦与儿时的欢乐情趣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这种对比的刺激下,正是欲扬还抑,欲展还收,欲说还休啊。张鎡于淳熙十四年(1187)自直秘阁、临安通判称疾去职,在家闲居,“畅怀林泉”,“安恬嗜静”(见《武林旧事》卷十所载《约斋桂隐百咏自序》),不免有孤寂之叹,所以末句也非浮泛之语。
这首词采用明线结构,所以线索明晰,结构平实,虽运用了几个典故,但并不晦涩难懂。
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
第一首诗从空间来写,把读者引入蟾宫阆苑。诗人首先写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想”即像。“花”指牡丹花。读解这一句,是可以双解的,或者说,看见天边的云彩就想起杨贵妃的衣裳,看见娇嫩的牡丹花儿就不由得想起杨贵妃的容颜。诗人通过“云”与“衣裳”,“花”与“容”的相似性,通过比喻的修辞手法,描写了杨贵妃衣着的绚丽轻盈,容颜的娇嫩可人。也可以理解成衣裳像云彩一样轻盈,容颜像花儿一样美丽可人。无论那种解读,诗人都是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和丰富的联想方法,形象而生动地描写了杨贵妃的富贵及其容颜之美。
接着写道:“春风拂槛露华浓。”“拂”即轻轻擦过。“槛”即花圃的围栏。“华”通“花” 意思是说,春风吹拂栏杆,露珠润泽花色更浓。“春风”一词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写自然环境之美,春天的风和煦的,暖暖的;二是暗示杨贵妃受到皇帝的恩宠,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这一句表面描写了环境之美,其实暗示了杨贵妃春风得意状态。特别是诗人抓住了杨贵妃那似如花儿上沾满了露水一样泽润容颜来突出了内心的骄人之态。可以说,诗人在比喻中兼有夸张和拟人的修辞手法,放大了杨贵妃的娇态与大红大紫(“华浓”)的美艳。
第三句写道:“若非群玉山头见。”“群玉”即山名。“群玉山”指神话中的仙山。出自《穆天子传》(又名《周王游行》,作者不详,约成书于战国时期,记载周穆王巡游之事的著作),书中说,“群玉山”是西王母住的地方。这里以西王母居处来指代仙界,诗人借此暗寓杨贵妃美貌似天仙。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如此天姿国色似如天仙的女人,如果不在“群玉山头”见到你是见不到的这样的美人的。诗人把杨贵妃比作天仙。天仙美,本身就是朦胧之美,这样,给人留下了审美想象的空间。这一句是在上面把杨贵妃的玉颜比作花儿而的过渡到写人的整体。此时的杨贵妃真有飘飘欲仙之美。
最后写道:“会向瑶台月下逢。”“会向”即应在。“瑶台”也是西王母的居处。这一句的意思是说,那一定只有在瑶台月下,才能相逢。这一句还是写杨贵妃是天仙。这一句与上一句是相互联系起来的,一个是“见”,一个是“逢”,都有相遇的意思。二者之前用“若非”与“会向”相连,即“若非……会向”即是“不是……就是”之意。也就是说,杨贵妃不是“群玉山头”所见的飘飘仙子,就是瑶台殿前月光照耀下相逢的神女。玉山、瑶台、月色,一色素淡的字眼,映衬花容人面,使人自然联想到白玉般的人儿,又像一朵温馨的白牡丹花。与此同时,诗人又不露痕迹,把杨妃比作天女下凡,真是精妙至极。
第二首诗从时间来写,把读者引入楚王的阳台,汉成帝的宫廷。起句“一枝红艳露凝香”,不但写色,而且写香;不但写天然的美,而且写含露的美,比上首的“露华浓”更进一层。“云雨巫山枉断肠”用楚王的故事,把上句的花,加以人化,指出楚王为神女而断肠,其实梦中的神女,根本及不到当前的花容人面。再算下来,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可算得绝代美人了,可是赵飞燕还得倚仗新妆,那里及得眼前花容月貌般的杨妃,不须脂粉,便是天然绝色。这一首以压低神女和飞燕,来抬高杨妃,借古喻今,亦是尊题之法。相传赵飞燕体态轻盈,能站在宫人手托的水晶盘中歌舞,而杨妃则比较丰肥,固有“环肥燕瘦”之语(杨贵妃名玉环)。后有人据此说,杨妃极喜此三诗,时常吟哦,高力士因李白曾命之脱靴,认为大辱,就向杨妃进谗,说李白以飞燕之瘦,讥杨妃之肥,以飞燕之私通赤凤,讥杨妃之宫闱不检。但这种说法遭到很多学者反对。这些学者认为:李白诗中果有此意,首先就瞒不过博学能文的玄宗,而且杨妃也不是毫无文化修养的人。据原诗来看,有明显的抑古尊今之意。
第三首诗仙境古人返回到现实,点明唐宫中的沉香亭北。起首二句“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倾国”美人,当然指杨妃,诗到此处才正面点出,并用“两相欢”把牡丹和“倾国”合为一提,“带笑看”三字再来一统,使牡丹、杨妃、玄宗三位一体,融合在一起了。由于第二句的“笑”,逗起了第三句的“解释春风无限恨”,春风两字即君王之代词,这一句,把牡丹美人动人的姿色写得情趣盎然,君王既带笑,当然无恨,烦恼都为之消释了。末句点明玄宗杨妃赏花地点──“沉香亭北”。花在阑外,人倚阑干,十分优雅风流。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