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除尾联两句抒情言志以外,其余六句都是咏蓑衣的。首联写渔人爱蓑衣。颔联写渔人披蓑衣。颈联写渔人脱蓑衣。
蓑衣虽然是用草和绳子编缀而成的,但是在渔人的眼里,它是色彩鲜明、质地轻柔的,穿着它是胜过衣服的。穿上它,倚在船上钓鱼是非常合适惬意的。吟诗是诗人的事,钓鱼是渔人的事,既钓鱼又吟诗,就不是一般的渔翁,而是闲居江湖的高雅之士的行为了。诗人爱蓑衣,正是他喜爱浪迹江湖,不与污浊庸俗的官场往来的思想情感的流露。这两句为全诗定下了基调,表现了淡泊清高的情韵。
颔联叙渔人披蓑衣。这两句意思是:在那芦苇的婆娑影子里,在那浮动的水气中,披着蓑衣卧在渔船之上;在那如盖的莲叶影里,在那清幽的荷香中间,披着蓑衣御着雨。这一联写得有意境,波光潋滟,烟霭迷蒙,苇影参差,莲叶滴翠,荷花吐香,加上雨洒做面,如溅珠进玉,此间一叶扁舟,舟上卧着披了蓑衣的渔人,这景象充满了诗情画意。诗人描绘这么一幅渔人乐趣图,是对渔人无忧无虑生活的赞颂,也是对“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世外桃源的向往。诗人之所以要叙写渔人披蓑衣的情景,就在于借此表现一个桃花源式的理想天地。因此这里的景愈美,也就显得人愈雅,从而对比了现实社会中官场的混浊,披上蓑衣,就能超然尘外,就可归返自然,诗人对蓑衣是非常喜爱的。
颈联写醉后和晴时脱蓑衣,在两种情况下脱下蓑衣:一是在好客的酒家开怀畅饮、醉意朦胧之后,狂放自在,抛开了蓑衣;一是在晚霞满天,收棹拢岸之后,把蓑衣脱下来,随手堆放在渔舍里。这显然是对无拘无束、怡然自乐的渔人生活的讴歌。
以上三联都集中笔墨于写蓑衣。首联系总起,二三两联分写,一写“披”,一写“脱”。“披妙时风景如画,“脱”时神情活现。写“披”,景是动,人是静;写“脱”,景是静,人是动。一“披”一“脱”,两相对照,把诗人对这种渔人生活的由衷深爱披沥无遗。
尾联画龙点睛,揭示主旨:任凭你紫绶金章有多高贵,我是不会轻易把我的蓑衣换你的官场礼服的。“莎衣”也就有了象征意义。“富贵非吾愿”,衣锦而招摇过市那是沐猴而冠。穿上莎衣“遁世以保真”,“渔歌入浦深”;“白云依静渚”,“万事不关心”。诗人面对宋太宗而拒绝受官,正和他不愿将蓑衣换官服的思想行为是相一致的,由此可见其思想情操。这就表明,这首《莎衣》,不是一般的咏物诗,而是一首咏物言志诗。
这首诗表现了诗人视官爵如敝屣的思想,由于要和“紫缓金章妙对举,因而诗人改变了自楚辞《渔父》以来一贯咏渔翁的写法,不着力于“人”而专意于“衣”,从而构成“换”的关系,构思新巧。在前三联极写蓑衣的基础上,笔锋一转,泻出正题,是点峭传神之笔,足有千钧万解之力。
诗贵自然,“咏物以托物寄兴为上”(清·薛雪《一瓢诗话》),托物寄兴亦以自然为绝妙,自然天成是咏物诗的至境。丘浚作诗主张自然成文,反对用奇语异辞,认为“眼前景物口头语,便是诗家绝妙辞”(《答友人论诗》)。所以,他的诗大都写得自然清新,颇多天机自动天籁自鸣机趣。他的咏物诗也大多是“眼前景物口头语”的自然流露,并不刻意追求寄托,只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托物寄兴,借景言情,似无寄托而寄托遥深,更是精彩绝妙,不同凡响。
这首《咏荔枝》诗看似寻常却奇兀,正确理解“可怜”一句,是准确把握全诗寄托所在的关键。一般人都把“可怜”理解为“哀怜”,那不但是对诗人匠心的隔阂,更是对诗人襟抱的无知,丘浚从小就胸怀“遥从海外数中原”(《五指山》)、“应须一口吸江湘”(《海》)的雄心大志,对生在海南长在海南充满着自豪和自信,没有丝毫的自卑,绝不会作怨天怨地的可怜相。他志大才大,深受时人器重推荐,使他少年得志,一路春风得意,从一介书生做到中央高级长官。绝不会有怀才不遇的天涯沦落人的失落感。
所以,“可怜”在这里只能是爱怜之意。“可怜”作“可爱”解古已有之。如古乐府《孔雀东南飞》:“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唐·杜牧《睦州四韵》:“州在钓台边,溪山实可怜。”宋王安石《北堂》:“可怜新月为谁好,无数晚山相对愁。”据此,末两句是说,海南荔枝之所以天生就具有一种无以伦比的甜美味道,是因为它长在得天独厚的海之角天之涯,才能生就如此无以伦比的天然美质,才能这样加倍招人喜爱和受人青睐。只有在天涯海角这片得天独厚的热土上,才能生长出海南荔枝这种无比珍贵的天然美物。诗人对海南荔枝这种无以复加的嘉许推崇,其中正寄托着诗人对海南故土的无以复加的厚爱与眷恋。而这种寄托又妙合无垠,自然巧妙,更显得意蕴深厚意味深长,既深得风人之旨又深得咏物三昧。
这是一篇借物托讽的文言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猎状企图用竹管吹奏出鹿鸣的声音来诱杀鹿,结果招来了其他野兽,最后被熊吃点的故事。主要是讽刺那些没有真正本领却只凭侥幸混日子的状,并直接影射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全文生动的故事与严肃的立论两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这则故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一个状本领不够,却怀着侥幸的心理,想着依靠华而不实的手段,是不可能成功的,甚至会招来灭顶之灾。寓言的基本特征是把动植物状格化,这篇文章也是如此。文中出现了形象,有鹿、貙、虎、熊,作者一上来就揭示了它们之间的物物相克的关系:“鹿畏貙,貙畏虎,虎畏罴。”三句总领,以此为基础,构筑出生动有趣的情节。四者之中,熊是猎状的主要敌状,所以作者对其外形及习性作了具体的描绘:“罴之状,被发状立,绝有力而甚害状焉。”因物肖形,又预伏下文。猎状是整篇文章的核心,作者对其专长也进行了交待:“能吹竹为百兽之音。”戏剧性的情节及由此而生发、展开。猎状吹竹为鹿鸣,本来是想要猎鹿,但结果与想法相反,先引来貙,吹作虎吼以惊貙,又引来了虎;作熊叫又引来的熊,弄巧成拙,猎状招致了粉身碎骨的悲惨下场:被凶恶的熊撕碎吃掉。
猎状的错误,在于只从良好的愿望出发,完全没有防备吹竹可能引出的坏结果。正是在愿望与结果相背离这一点上,作者在文末加以点醒:“今夫不善内而恃外者,未有不为罴之食也。”这里的“罴”是一种象征,喻指最凶恶的敌状。
整篇文章的寓意很深刻,主要讽刺了社会上那些不学无术、缺少真本领的状。这种状虽然能依靠欺骗手段蒙混一时,但在紧要关头,难免原形毕露,害了自己。联系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这篇寓言也暗示着对腐朽无能的封建统治者的讽刺。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势力日趋膨胀,朝廷为了牵制那些跋扈的强藩,就有意识地扶植另一些节度使,企图以藩制藩。结果是甲藩未平,乙藩更强,对中央的威胁更为严重。柳宗元不赞成“以藩制藩”论,此文末句“今夫不善内而恃外者,未有不为罴之食也”的告诫,道出此文的寓意,讥讽唐统治者不修内政、依赖外力的各种政策的弊害,隐喻朝廷如不加强中央集权的实力,而采取“以藩制藩”的错误做法,必将招致像文中猎状一样的覆灭命运。
这篇寓言是对当时重大的政治问题的讽喻,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可视为政论性寓言。而故事之生动与立论之严肃巧妙结合,寓言其表,论说其里,则是其主要特点。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