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一百五十七字,诗五韵,共两百零七字。诗序互相补充,叙述简畅秀洁。开始,介绍时间、地点、人物,中间,叙述为郎官湖命名的经过;最后以赞作结。
此诗首二句“张公多逸兴,共泛沔城隅”。说他有逸兴,是作者对朋友高度的肯定和赞美。这两句交代与朋友们游湖之事。“当时秋月好,不减武昌都。四座醉清光,为欢古来无。”先表现湖光山色不亚于武昌,再说明良辰美景,兴致颇好。“郎官爱此水,因号郎官湖。”说明为湖命名因由。据说沔州南湖自李白更名郎官湖后,声名大噪,直至明代前期,“官湖月夜”为著名的“汉阳十景”之一。“四流若未减,名与此山俱”是这首诗中比较令人心动的句子,表达了作者对湖名垂史的愿望。写湖也是写人,显示了诗人自信和豁达。
南湖是无名的小湖,地方不过一城之隅,没有雕砌的楼台,但有天生的水月。而此时此刻,凉秋午后,月光如练,水天一色。天月水月,与人相随,光彻明媚,可入怀抱。故人重逢,酒不醉人人自醉,不知今夕何夕。诗人不禁觉得这里的月色极其美妙,兴味无穷:”四座醉清光,为欢古来无“。虽在流放途中,兴致亦未稍减。
可是,南湖年年秋月,多少贤豪身历佳景,只因湖小而无名,无所称道。而第一个爱上南湖的,是尚书郎张谓,此便超越了古人。此湖,就应叫”郎官湖“。无名即有名,而首先引为知言的,是文士辅翼、岑静,两个无名无位的小人物,正说明论是确论,笔是妙笔。
全诗”文小指大“,赞颂的不移的友情,标举了自然的奇美,也是一曲无名者之歌。
这首诗;《毛诗序》谓“美”,郝敬谓“讽”,二说视角不同,自然见解相反,然也有共同点,那就是皆着眼于此诗的言外之意,非诗中的基本内容。见仁见智,各有所取,此姑且不论,如果就诗说诗,当以朱熹说为胜。
此诗首章起句不凡。开头四句郑重提出“人性”这一命题,哲理意味甚浓。前人多认为这是最早的“性善论”,故孟子在《告子章》中引此四句与孔子的阐释作为论“性善”的理论依据。但从全诗考察,似乎诗人并不是倡导什么“性善论”,他只不过是借天赋予人以善性,为下文歌颂仲山甫张本。第一章颂扬仲山甫应天运而生,非一般人物可比,总领全诗。接下去二至六章便不遗余力赞美仲山甫的德才与政绩:首先说他有德,遵从古训,深得天子的信赖;其次说他能继承祖先事业,成为诸侯典范,是天子的忠实代言人;再次说他洞悉国事,明哲忠贞,勤政报效周王;继而说他个性刚直,不畏强暴,不欺弱者;进而回应前几章,说他德高望重,关键靠自己修养,不断积累,因而成了朝廷补衮之臣。诗人对仲山甫推崇备至,极意美化,塑造了一位德才兼备、身负重任、忠于职守、攸关国运的名臣形象。七、八两章才转到正题,写仲山甫奉王命赴东方督修齐城,尹吉甫临别作诗相赠,安慰行者,祝愿其功成早归。全诗基调虽是对仲山甫个人的颂扬与惜别,但透过诗中关于仲山甫行事与心理的叙述,从中大体能体察到处于西周衰世的贵族,对中兴事业艰难的认识与隐忧,以及对力挽狂澜的辅弼大臣的崇敬与呼唤。不难理解,此诗对仲山甫的种种赞美,是真实的、现实的,然而也不排除其中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包含着诗人所代表的这一阶层的期盼。有人斥此篇为“谀词”,似乎过苛。
此诗主要以赋叙事,开篇以说理领起;中间夹叙夹议,突出仲山甫之德才与政绩;最后偏重描写与抒情,以热烈的送别场面作结,点出赠别的主题。全诗章法整饬,表达灵活,为后世送别诗之祖。在《诗经》中此篇说理成分比较浓厚,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后世“以理为诗”当溯源于此。此诗语言也很有特色,尽管多用说理、议论,却不迂腐呆滞,这除了诗人的激情之外,还在于语言运用独具匠心,诗人多以民间俗语入诗,如表现仲山甫扶弱锄强的性格特征、赞美仲山甫重视修身立德,都是反用俗语来衬托,这比直说简洁、形象,又有理趣,说理中注进了诗味,故姚际恒称此为“奇语”(《诗经通论》)。诗中一些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有的经后人使用或提炼,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如“小心翼翼”、“明哲保身”、“爱莫能助”、“穆如清风”等。善用虚词与叠字词本是《诗经》的语言特点,此篇独特之处是“之”字的运用,全诗十二个“之”字,用于句尾的有九个,其中第六章连用五个“之”字收句,娓娓道来,委婉有致,起到了特有的抒情效果,姚际恒指出“多用‘之’字,见缠绵之态”(《诗经通论》)。第十、八两章连用“业业”、“捷捷”、“锵锵”、“彭彭”、“骙骙”、“喈喈”等叠字词,铺叙送行场面的壮观和行动的迅捷,绘声绘色,增强了诗的形象性与节奏感。此诗押韵复杂,除五、六两章用一韵外,其余各章皆用两韵,韵脚也变化不定,如第一章则、德为韵,下、甫为韵;而第二章德、则、色、翼、式、力为韵,若、赋为韵;第三章考、保为韵,舌、发为韵;几乎无规则可循,后五章也是如此。
左思是西晋太康时期(280-289年)的杰出作家。他的诗赋成就很高。《三都赋》使“洛阳纸贵”,他的诗,谢灵运认为“古今难比”,钟嵘《诗品》也列为“上品”。《咏史八首》是左思诗歌的代表作,所以刘勰说:“拔萃于《咏史》”(《文心雕龙·才略》)。
《咏史》诗,并不始于左思。东汉初年,班固已有《咏史》诗,但是,这首诗的写法只是“概括本传,不加藻饰”,而左思的《咏史》诗,并不是概括某些历史事件和人物,而是借以咏怀。所以何焯说:“题云《咏史》,其实乃咏怀也。”又说:“咏史者,不过美其事而咏叹之,概括本传,不加藻饰,此正体也。太冲多摅胸臆,此又其变。”(《义门读书记》卷四十六)何氏认为左思《咏史》是“咏史”类诗歌的变体,其实这是“咏史”诗的新发展。
左思《咏史》诗,抒写诗人自己的雄心壮志。但是,由于门阀制度的限制,当时出身寒门的有才能的人,壮志难酬,不得已,只好退而独善其身,做一个安贫知足的“达士”。这组诗表现了诗人从积极入世到消极避世的变化过程。这是封建社会中一个郁郁不得志的有理想有才能的知识分子的不平之鸣。
第一首写自己的才能和愿望,可以看做是这组诗的序诗。开头四句,写自己的博学能文。“弱冠弄柔翰”,是说自己二十岁时就舞文弄墨,善于写作文章了。“卓荦观群书”,写自己博览群书,才学出众。这两句实为互体,意思是说:我二十岁时已才学出众了,不仅善于写作,而且博览群书。杜甫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正是由于左思博览群书,才能善于写作,才能“著论准《过秦》,作赋拟《子虚》”。即写论文以《过秦论》为典范,作赋以《子虚赋》为楷模。《过秦论》,西汉贾谊所作,是其政论中的名篇;《子虚赋》,西汉司马相如所作,为赋中名篇。左思著论作赋以他们的作品为榜样,说明他的见识与才能,颇有自负的意味。
“边城论鸣镝”四句,写自己兼通军事。“鸣镝”乃是战斗的信号。边疆发生战争,告急的文书飞快地传到京城。这里,可能是指公元279年,对鲜卑树能机部和对孙皓的战争。《晋书·武帝纪》:“(咸宁)五年(279)春正月,虏帅树能机攻陷凉州。乙丑,使讨虏护军武威太守马隆击之。……十一月,大举伐吴……十二月,马隆击叛虏树能机,大破,斩之,凉州平。”烽火燃起,诗人虽非将士,可是也曾读过《司马穰苴兵法》一类兵书。他认为自己不仅有文才,而且也有武略,在战争爆发的时候,应该为国效劳。
“长啸激清风”四句,写自己的志气和愿望。诗人放声长啸,啸声在清风中激荡,志气豪迈,东吴哪里放在眼中。他想,一把很钝的铅刀,都希望能有一割之用,自己即使才能低劣,做梦也想施展自己的才能,实现“良图”(良好的愿望)。至于什么是诗人的“良图”,“左眄澄江湘”四句,作了具体的回答:消灭东南的东吴,平定西北的羌胡。功成之后,不受封赏,归隐田园。前两句表达的是晋武帝《伐吴诏》中“南夷句吴,北威戎狄”的意思。后两句正是他歌颂的鲁仲连精神:“功成耻受赏,高节卓不群。”就感情言,前者雄壮,后者恬淡,这种错综复杂的感情是统一的,表现了诗人既渴望建功立业,又不贪恋富贵的精神。
还需要提及的是,可以根据“长啸激清风,志若无东吴”,“左眄澄江湘,右盼定羌胡”诸句确定《咏史八首》的写作年代。晋武帝于公元279年(咸宁五年)十一月,大举伐吴,公元280年(太康元年)三月,孙皓投降。于公元279年(咸宁五年)正月,讨伐鲜卑树能机部,十二月,大破之。所以,何焯认为“诗作于武帝时,故但曰‘东吴’。凉州屡扰,故下文又云:‘定羌胡’”。(《义门读书记》卷四十六)可见《咏史》八首写于公元279年(咸宁五年)之前。
清人刘熙载《艺概·诗概》说:“左太冲《咏史》似论体。”但是,诗人的议论是以形象表现出来的,并不使人感到枯燥乏味。恰恰相反,诗中生动的形象和丰富的感情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量。
此诗意气豪迈,情感昂扬,很容易使人想起曹植。曹植诗云:“捐躯赴国难,誓死忽如归”(《白马篇》),“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杂诗》)。曹植为国赴难,建功立业的志愿,都被曹丕父子扼杀了,他郁郁不得志地度过自己不幸的一生。左思“左眄澄江湘,右盼定羌胡”的壮志雄心,被当时的门阀制度断送了,所以,诗人愤怒地向门阀制度提出了控诉。
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欣赏中,我们不仅赞叹古汉语用辞之精妙、简练,并且透过华丽的词藻,也可领略作者的文风文采,然而,除此之外,我们还应重视的就是作者通过文章体现出来的立场或论点。
唐顺之的《信陵君救赵论》一文,以大家所熟知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件为题材,对已有的评论予以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文章开篇简练,没有过多赘述即阐明自己观点,指出赵国在军事上乃魏国的屏障,赵国灭亡,则魏国亦凶多吉少,由此得出“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的论断,因之,信陵君窃符救赵并无不可。
然而,紧接的第二段笔锋一转,切入作者本人观点:“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作者认为,信陵君之所以救赵,并非为保魏国或其他几国,而只因其姻亲平原君在赵。并由此引出,其实信陵君不仅不为就魏国,甚至他心目中根本没有魏王。接下来,作者又将矛头指向魏王,说明信陵君窃符救赵之计所以能成功,魏王本身也有一定疏漏。文章末尾对全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指出为人臣的信陵君之罪在于结党营私,目无君主;为人君的魏王之罪在于君权不明,君威不振,才使得臣子有犯罪的余地。运用辩证法对论点详加阐明,使全文无懈可击。
整篇文章构思严谨,逻辑特征鲜明,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陈述出自己的论调。不仅如此,更难能可贵的是,全文虽为古文,但词句深入浅出,即使不加注释,也可通篇阅读并把握文章主旨。